索 引 号 k12498411/2020-0025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0-09-16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20〕5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专项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发挥对市级发展规划的支撑作用,现就做好“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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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办发〔2020〕59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十四五”省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4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统一市级规划体系规范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连政办发〔2019〕90号)要求,按照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提高专项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发挥对市级发展规划的支撑作用,现就做好“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的编制领域

“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是市级统一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级发展规划在特定领域的深化细化和具体安排,是“十四五”时期指导特定领域发展、布局重大工程项目、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编制领域主要包括:需要市级层面统筹的生产力布局和结构调整,民生建设和社会治理,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领域。

根据专项规划的性质和特点,“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分为重点专项规划和一般专项规划,主要涉及全局性产业发展与布局优化、重要民生改善、战略性资源开发利用、全域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等领域。

二、“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的编制框架

编制“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立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落实“十四五”市级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确保全市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规划框架应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一)序言或前言。重点说明规划领域、规划依据、规划目的、规划意义等。

(二)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总结“十三五”发展成绩和存在问题,分析“十四五”宏观环境和发展趋势,提出面临的机遇挑战等。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指导思想应明确“十四五”相关领域发展的战略方向、总体定位和实现路径。基本原则应提出“十四五”贯彻落实指导思想、确定规划目标任务应遵循的基本方向。发展目标应包括“十四五”发展的总体目标、分项目标以及相关具体指标,其中定量指标应可统计、可比较、可考核。

(四)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主要阐述“十四五”相关领域发展的工作重点和实现路径,提出需要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平台载体、重要示范试点以及时序进度要求等。

(五)规划实施保障。研究提出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各类配套政策和要素保障举措,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工、载体支撑、评估考核等实施机制。

三、“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的编制管理

全面实行“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报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除国家、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有明确要求外,未列入目录的专项规划,原则上不专门编制或批准实施。

切实履行“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程序。加强和规范前期研究、拟订草案、衔接论证、征求意见、审核批准、规划发布等程序管理。在编制过程中,必须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务发展规划、各专项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积极与国家、省相关专项规划对接,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和地方意见,组织开展专家论证,注重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空间规划、其他相关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衔接。

加强“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审批管理。重点专项规划经市发展改革委衔接审核、由规划编制牵头部门会市发展改革委报送市政府审批,一般专项规划经市发展改革委衔接审核、由牵头部门自行印发后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其中,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需报送市政府审批的专项规划以及由国务院或省政府审批的专项规划相应在市级层面制定的专项规划,参照重点专项规划方式报批。其他确需编制的专项规划,参照市级专项规划管理。

四、“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的编制进度

根据市“十四五”规划编制进度安排,市级专项规划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编制工作并印发实施。

(一)2020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初稿,征求各县区、功能板块、市有关部门及专家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并进行修改。

(二)2021年7月底前,完成专项规划与发展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衔接。

(三)2021年9月底前,完成专项规划审核上报。其中,重点专项规划经衔接修改完善后,规划文本附规划编制说明、规划征求意见情况、规划衔接情况、专家论证意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报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送市政府。

(四)2021年10月底前,市政府审议印发重点专项规划,市有关部门印发一般专项规划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周密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完成好“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为推动连云港实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开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1.连云港“十四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

    2.连云港“十四五”市级一般专项规划编制目录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连云港市“十四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

1.美丽连云港建设总体规划(2021—2035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连云港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3.连云港市“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4.连云港市“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连云港市“十四五”工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2)连云港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连云港市“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连云港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6.连云港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7.连云港市“十四五”开放型经济规划(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8.连云港市“十四五”“一带一路”倡议的战略支点建设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9.连云港市“十四五”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0.连云港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委网信办)

11.连云港市“十四五”电商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2.连云港市“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旅局)

13.连云港市“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牵头单位:市政务办)

14.连云港市“十四五”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展改革委、连云港警备区办公室)

15.连云港市“十四五”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

16.连云港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

17.连云港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8.连云港市“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规划(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19.连云港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20.连云港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21.连云港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2.连云港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

23.连云港市“十四五”高质量就业促进规划(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

24.连云港市“十四五”消费促进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5.连云港市“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6.连云港市“十四五”民政事业规划(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27.连云港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28.连云港市“十四五”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妇儿工委办)

29.连云港市“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规划(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30.连云港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31.连云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2.连云港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33.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总体规划(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4.连云港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5.连云港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6.连云港市“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等)

37.连云港市“十四五”法治连云港建设规划(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

38.连云港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39.连云港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40.连云港市“十四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

41.连云港市城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18—2035)(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42.连云港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43.连云港市“十四五”社会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连云港消防支队)


附件2

连云港市“十四五”市级一般专项规划编制目录

1.连云港市“十四五”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

2.连云港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市文物局))

3.连云港市“十四五”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

4.连云港市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5)(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

5.连云港市“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6.连云港市“十四五”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7.连云港市“十四五”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8.连云港市“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9.连云港市“十四五”渔业绿色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0.连云港市“十四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1.连云港市“十四五”开放型农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2.连云港市“十四五”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3.连云港市“十四五”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4.连云港市“十四五”邮政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15.连云港市“十四五”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6.连云港市“十四五”沿海港口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7.连云港市“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等)

18.连云港市铁路货运站场布局及专支线建设规划(2020—2035)(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9.连云港市“十四五”公路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0.连云港市“十四五”内河水运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1.连云港市城市防洪规划(修编)(2019—2035)(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22.连云港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0)(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23.连云港市河湖保护规划(2018—2035)(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24.连云港市水库管理和保护规划(2019—2035)(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25.连云港市城市节水规划(2020—2030)(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26.连云港市“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27.连云港市“十四五”热电联产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8.连云港市“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9.连云港市“十四五”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0.连云港市“十四五”石油天然气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1.连云港市“十四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2.连云港市“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3.连云港市“十四五”市级基础测绘规划(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4.连云港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和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牵头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局)

35.连云港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6.连云港市“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7.连云港市“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8.连云港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9.连云港市“十四五”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0.连云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1.连云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执法能力现代化规划(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2.连云港市“十四五”核安全与辐射污染防治规划(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3.连云港市“十四五”环境信息化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4.连云港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5.连云港市“十四五”人口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6.连云港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牵头单位:市残联)

47.连云港市“十四五”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8.连云港市“十四五”健康老龄化及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49.连云港市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50.连云港市“十四五”采供血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51.连云港市“十四五”传染病医疗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52.连云港市“十四五”儿童医疗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53.连云港市“十四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54.连云港市“十四五”院前急救医疗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55.连云港市“十四五”康复医疗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56.连云港市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57.连云港市结核病防治规划(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58.连云港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59.连云港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60.连云港市“十四五”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规划(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61.连云港市“十四五”人防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62.连云港市“十四五”司法行政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63.连云港市“十四五”民族宗教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民宗局)

64.连云港市“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委办(市档案局))

65.连云港市“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市文物局))

66.连云港市“十四五”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67.连云港市“十四五”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规划(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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