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21-0003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1-03-16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序时进度安排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21〕1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连政发〔2021〕9号)要求,为加强对各项重点任务推进和责任单位履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序时进度安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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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办发〔2021〕12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序时进度安排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连政发〔2021〕9号)要求,为加强对各项重点任务推进和责任单位履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序时进度安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序时进度安排表

目标任务

序 时    进 度

责任单位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牵头单位

共同

责任单位

一、综合指标(按考核口径分解)

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

力争增长7%以上。

力争增长7%以上。

力争增长7%以上。

力争增长7%以上。

市发改委


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

增长6%。

增长6%。

增长6%。

增长6%。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3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

召开条线重点工作部署会,加快达规企业入库。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

逐月开展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跟踪新增长点投产情况。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

逐月开展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跟踪新增长点投产情况。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

逐月开展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跟踪新增长点投产情况。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

市工信局


4

工业应税销售收入增长20%。

增长20%。

增长20%。

增长20%。

增长20%。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市税务局

5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

增长8%。

增长8%。

增长8%。

增长8%。

市发改委


6

工业投资增长9%、工业技改投资增长8%。

梳理年度工业和技改重点跟踪项目库。工业投资、工业技改投资分别增长9%、8%。

开展重点跟踪项目现场督查推进。工业投资、工业技改投资分别增长9%、8%。

开展督查推进,做好技改项目备案审核。工业投资、工业技改投资分别增长9%、8%。

做好项目现场跟踪,开展全年进展情况预测分析。工业投资、工业技改投资分别增长9%、8%。

市工信局

市工信局

7

产业投资完成1350亿元。

产业投资完成130亿元。

产业投资完成560亿元。

产业投资完成1070亿元。

产业投资完成1350亿元。

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8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

摸排重点企业数据,督促加强数据报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

深入分析市场运行情况;大力开展消费促进活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

深入分析市场运行情况;大力开展消费促进活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

深入分析市场运行情况;大力开展消费促进活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

市商务局


9

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7%。

做好县区和重点外贸企业调研。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7%。

研究出台外贸企业培优培强三年行动计划。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7%。

建立重点外贸企业服务机制。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7%。

组织开展外贸发展资金申报拨付工作。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7%。

市商务局

市台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外办、市贸促会、连云港海关

10

实际利用外资8.5亿美元。

实际利用外资2.1亿美元。

实际利用外资4.2亿美元。

实际利用外资6.4亿美元。

实际利用外资8.5亿美元。

市商务局

市台办、市外办、市侨联、市贸促会

11

港口吞吐量增长5%,集装箱运量保持正增长。

吞吐量6600万吨,集装箱116万标箱。

吞吐量6650万吨,集装箱122万标箱。

吞吐量6650万吨,集装箱122万标箱。

吞吐量6650万吨,集装箱122万标箱。

港口控股集团


12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

增长7%。

增长7%。

增长7%。

增长7%。

市发改委

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13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

增长8%。

增长8%。

增长8%。

增长8%。

市农业农村局

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14

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18%。

组织年报统计,指导培训辅导。全社会研发投入占比争取达到2.18%。

加强重点企业监测辅导,全社会研发投入占比争取达到2.18%。

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18%。

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18%。

市科技局


15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保持在省控线以下。

规划价格调控目标任务,明确县区、部门职责;做好价格调控相关协调工作。

印发《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细则》,做好价格调控。

督促做好价格调控;合理分配使用省拨价调基金。

组织落实价格调控目标情况考核,确保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在省控线以下。

市发改委


16

节能等约束性指标完成省定目标。

与省相关部门对接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及2021年节能目标下达情况。

分解下达我市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印发一季度各县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

印发二季度各县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对能耗增量变化情况进行监控。

印发三季度县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对未完成序时进度地区进行督促调度;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做好年度考核。

市工信局


17

减排、生态环境等约束性指标完成省定目标。

完成十三五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任务。编制印发首季争优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考核目标。

印发年度工作计划,排定重点工程项目并组织实施。

督查调度县区重点工程进展情况,持续推动减排工程进展。根据监测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督查交办。

组织做好本年度减排核算。准备台账资料,迎接省级减排考核。

市生态环境局


二、重点工作

(一)坚定不移推进产业强市,着力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18

实施新一轮企业培育“三大行动计划”,销售过百亿企业突破10家。

研究制定新一轮重点企业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组织优势企业开展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报。

制定市领导挂钩重点企业制度,开展企业走访调研,支持企业高质发展,着重解决销售过百亿目标企业困难。

开展企业在手中央和省级资金督查,推动企业项目及时建设投产;重点支持销售过百亿目标企业开展企业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开展重点企业调研,协助优势企业开展中央预算内资金争取,力争实现销售过百亿企业数达到10家。

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9

石化基地完成产业投资480亿元以上,盛虹炼化、卫星石化等投产达效。

完成投资111亿元,完成全年序时23%,力促卫星石化一期、虹港石化二期等5个项目投产运行。

完成投资136亿元,完成全年序时51%。推进卫星石化高性能新材料等6个产业项目开工建设。

完成投资131亿元,完成全年序时78%。

完成投资102亿元,达全年序时100%。确保完成全年480亿元投资任务,推进盛虹炼化项目建成投产。

徐圩新区

市发改委

20

石化产业应税销售收入突破550亿元。

石化产业应税销售收入超80亿元。

石化产业应税销售收入超200亿元。

石化产业应税销售收入超350亿元。

石化产业应税销售收入突破550亿元。

市发改委


21

石化基地实现封闭管理和智慧化管控,建成国家级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打造国家绿色化工园区。

完成石化基地封闭管理智能化网络设施安装,实现围网卡口区域光缆网络覆盖。建成综合应急指挥信息化系统,建立联动应急值守工作机制,精细化工消防站投入使用。对接开展本年度“绿色化工园区”申报工作。

完成封闭管理智能化管控设备安装,实现新建卡口智能化管控。医疗应急救援中心二期建成投用,构建政企联动应急救援体系,完成化工园区企业消防站规划布局。准备“绿色化工园区”申报材料,跟踪对接具体上报时间。

整合封闭管理智能化设备资源,接入智能化管控平台,完成平台新功能上线。建成不少于500人的应急救援抢险大队,强化海域陆域危化品救援专业装备配备。上报“绿色化工园区”申报材料,并做好修改完善。

持续优化封闭管理平台,利用平台提升园区内公共服务。建成海上危化品应急救援中心和港区消防站,承办国内高水平应急救援比武竞赛。参加“绿色化工园区”申报现场答辩。

徐圩新区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

22

“中华药港”核心区高端化学制剂、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建成投用,医药产业产值突破750亿元。

中华药港推进24栋建筑单体建设,10栋建筑主体封顶;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一期收尾,二期规划设计方案调整;一季度医药产业产值108亿元。

中华药港全部建筑单体完成主体结构;完成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二期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二季度医药产业产值累计230亿元。

中华药港污水站设备完成安装,部分厂房具备项目入驻条件;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二期开工建设,基础开挖;三季度医药产业产值累计347亿元。

中华药港完成建筑内外墙装饰装修及门窗安装,设备管道调试及试验完成;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二期地下室开工;四季度医药产业产值累计470亿元。

市开发区

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

23

省药品认证审评分中心正式运营。

完善药品认证审评服务中心机构建设。对接省药监局,就成立药品认证审评分中心获取指导性意见。

受省中心委派参加各类药品注册核查和企业现场检查。与检查分局联合承接企业申报许可变更、备案申请、GMP符合性检查申请和注册申报等材料初审工作。

协调派员参加省药品GMP检查实训班,提升审评技术和服务能力,力争核增药品、医疗器械检查员数量。赴苏州、泰州等地学习药品认证审评分中心建设经验。

协调市委编办提请省委编办商请省药监局,同意批复分中心成立。分中心开展业务实现正式运营。

市市场监管局

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开发区

24

申建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

签订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动态管理合作协议。制发年度药品安全检查计划,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检查覆盖率达7%。

完成上半年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市级跟踪评价。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检查覆盖率累计达18%。

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市级跟踪评价。对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检查覆盖率累计达30%。

指导灌南、赣榆等县区迎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评。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检查覆盖率累计达35%以上。

市开发区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连云港海事局、连云港海关,市自贸区管委会

25

做好产业链文章,新材料产业产值达300亿元。

梳理新材料产业链,建立产业链发展链状图。全市新材料产业累计产值达50亿元。

调研新材料项目建设困难,推动项目建设。全市新材料产业累计产值达100亿元。

召开新材料产业发展大会。全市新材料产业累计产值达200亿元。

全市新材料产业累计产值达300亿元。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

26

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产值达240亿元。

对新能源产业摸底调研;推荐新能源领域申报科技计划项目1项以上;做好日出东方在研省成果转化项目管理;力争产值达50亿。

跟踪项目申报进度;推荐1家以上新能源企业参加高企认定;指导日出东方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力争产值累计达115亿。

跟踪项目申报进度;累计推荐3家以上新能源企业参加高企认定;配合省厅完成日出东方省成果转化项目现场监督检查。力争产值累计达185亿元。

跟进新能源企业参加高企认定进度;跟踪推进日出东方省成果转化项目分年度拨款拨付。力争产值完成全年指标。

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

27

加快工业机器人等智能装备产业发展,装备制造业产值达280亿元。

开展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监督检查;组织智能制造项目申报科技计划1项以上;做好1-2月份装备制造业经济运行分析。

做好工业机器人等装备制造业产业链发展情况调研;组织2家以上装备制造企业参加高企认定;做好1-5月份装备制造业经济运行分析。

累计组织5家以上装备制造企业参加高企认定;组织智能装备生产企业申报省首台(套)装备和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做好1-8月份装备制造业经济运行分析。

组织参加2021年世界智能制造大会,完成全年装备制造业产值目标。

市工信局

市科技局

28

推进空港产业园建设。

完成产业投资500万元,新签约投资过亿项目1个,新开工投资过亿项目1个;推进4条道路和污水处理厂建设。

完成产业投资1000万元,新签约投资过亿项目3个,新开工投资过亿项目2个;完成4条道路施工,污水处理厂土建和安装工程分别完成90%、40%,垃圾中转站启动土建。

完成产业投资1500万元,新签约投资过亿项目5个,新开工投资过亿项目3个;4条道路竣工通车,污水处理厂土建及安装工程全部完成,具备接纳污水条件;垃圾中转站完成土建工程。

完成产业投资2000万元,新签约投资过亿项目6个,新开工投资过亿项目4个;垃圾中转站开始投运。

灌云县

市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机场办、连云港海关

29

20家企业挂牌场外市场,新引进金融机构3家以上。

开展排查和挂牌筹备、申报,推动12家企业挂牌;落实对2020年新引进银行机构奖补政策;新引进或组建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1家。

组织开展企业排查和挂牌筹备、申报;加强与有意向来连设点金融机构对接联系,积极做好机构设点过程中的协调服务。

组织开展企业排查和挂牌筹备、申报;力争新引进或组建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1家。

推动10家以上企业挂牌,举办集中挂牌活动;力争新引进或组建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1家,全年共引进或组建金融机构3家。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财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保监分局,金融控股集团

30

放大“5·18”品牌效应,加快电商产业园建设,促进电商产业健康发展,全市电商网络零售额增长20%以上。

制定电商发展大会暨第二届5·18网络购物节方案。落实《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督促县区按序时进度推进电商产业园建设。

举办电商发展大会暨第二届5·18网络购物节。对各县区一季度推进电商产业园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出台跨境电商产业园认定标准。

开展“5·18系列电商活动”。对县区二季度推进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县区开展申报,做好跨境电商产业园认定培育工作。

争取在全市培育认定跨境电商产业园2家。确保全市电商网络零售额增长20%以上。

市商务局

各县区

31

5G信号实现重点城镇及产业园区全覆盖。

制定5G基站需求计划,提交运营商集团。

持续推进5G基站建设,举办5G相关活动。

持续推进5G基站建设。

5G基站实现重点城镇及产业园区全覆盖。

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市通管办

32

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建成投运。

协调解决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完成高新区机房选址及机房装修、国际通道高性能路由器等建设工作。

继续跟踪实施通道建设;完成机房建设。

申请上级部门验收,制定通道建设资金扶持细则。

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建成投运。

市工信局

市资源局、市通管办,海州区、市开发区

33

连岛创成5A级景区。

完成游客中心、大沙湾综合改造提升设计方案;完成大路口片区、苏马湾片区改造方案初稿设计。完成内部基础设施、景点和栈道提升初步方案;开展员工标准化培训。

完成游客中心、大沙湾项目改造提升任务的60%;完成大路口片区、苏马湾片区项目改造提升任务的50%;完成基础设施、景点、栈道提升任务的50%;举办山海100越野赛等活动。

完成游客中心、大沙湾、苏马湾、游艇俱乐部、信息化等项目;完成岛内标识系统、海滨栈道等项目改造提升的30%;向省、国家申请验收;举办连云港之夏连岛沙滩音乐狂欢节等系列节庆活动。

完成全岛标识系统、海滨栈道等项目提升建设;完成5A景区各项创建提升任务,达到验收条件。

连云区

市文广旅局

34

推动东海县、连云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潮河湾、秦山岛、市博物馆创建4A级景区,新增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3个。

指导东海县、连云区完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任务表。指导潮河湾、市博物馆完善4A创建工作方案及任务书。指导秦山岛完成4A创建景观汇报片。

对接省文旅厅,推进东海县、连云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指导潮河湾、市博物馆对照4A标准整改提升。指导县区开展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创建工作。

申请省文旅厅对东海县、连云区初步验收和暗访。根据省文旅厅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乡村申报全国、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

争取连云区、东海县列入省文旅厅上报国家文旅部推荐验收单位。组织潮河湾、市博物馆申请4A创建现场验收。组织秦山岛申请景观质量评审。力争3家以上创成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

市文广旅局

市发改委,各县区

35

推进46个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提升老新浦风情街区和连云老街等品质内涵。

累计完成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投资15亿元。老新浦风情街区:建成古韵西盐河魔幻光影带,完成盐河巷基础设施配套升级。连云老街:做好街区氛围营造;街区主入口增设花灯及景观小品。

累计完成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投资35亿元。老新浦风情街区:建成老街名人坊、时光隧道等,完成3A级旅客服务中心及公厕等配套设施。连云老街:提档升级夜间灯光演绎秀;优化夜间照明、灯光氛围,实施道路绿化。

累计完成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投资63亿元。老新浦风情街区:完成全街智能化提档升级,打造夜游打卡点不低于3个,开发陇海步行街等5大夜市片区。连云老街:举办各类美食节活动,做大夜间旅游餐饮市场规模;增加体验式购物场所。

累计完成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投资80亿元。老新浦风情街区:创建市区旅游集散基地,扶持文化创意产品研发。连云老街:升级改造老街展馆;完善酒店配套设施,新增约300个床位。

市文广旅局

市发改委、市民宗局、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各县区

36

启动藤花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前期工作。

对接国家文物局早日批复《藤花落遗址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按批复意见完善规划文本。组织完善藤花落遗址安防工程设计方案。

提请省文物局组织专家组对规划成果进行论证并形成送审稿,提请市政府报省政府审议。组织完成安防工程招标并启动工程建设。

对接省文物局,跟踪推动省政府公布保护规划。完成安防工程建设,提请省文物局组织验收。

做好遗址内道路改道、构筑物拆迁等工作。

市开发区、市文广旅局

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

37

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对照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督查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推进《连云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等重点任务。

推进《连云港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获省政府批复,《连云港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报市政府审议公布。启动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测绘工作。

推进三条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报市政府审议公布。完成街区范围内建筑类文保单位测绘,启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平台建设。组织召开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咨询会。

督促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基本落实到位,并将年度推进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谋划明年重点任务清单。

市文广旅局(市申名办)

市委党史工办、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各区

38

加快建设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细化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实施总投资238亿元的16个重点项目,对有明显创新示范意义的项目予以推动。

加大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16个重点项目建设力度,确保各项目按序时推进。

推进16个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困难。

跟踪推进16个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57亿元。总结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

市发改委

市资源局,连云区,港口控股集团

39

大力发展远洋渔业,推动南极磷虾产业园建设。

“深蓝”号南极磷虾捕捞加工船舶备航;南极磷虾生物高值化加工利用项目车间主体封顶。

“深蓝”号南极磷虾捕捞加工船舶执行农业农村部南海“灯笼鱼”探捕任务,正式赴南极作业;南极磷虾生物高值化加工利用项目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深蓝”号南极磷虾捕捞加工船舶抵达南极作业;南极磷虾生物高值化加工利用项目试生产。

南极磷虾生物高值化加工利用项目正式投产。

连云区

市农业农村局

(二)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40

设立市级科创投资基金,发放苏科贷2.6亿元。

开展调研学习,做好科创投资基金成立筹备工作;累计开展“苏科贷”科技金融对接10家以上,备案金额达4000万元以上。

推进科创投资基金设立;累计开展“苏科贷”科技金融对接20家以上,备案金额达9000万元以上。

开展科创投资基金项目遴选并完成1家以上投资;累计开展“苏科贷”科技金融对接30家以上,备案金额1.5亿元以上。

继续开展科创投资基金常规业务;累计开展“苏科贷”科技金融对接50家以上,备案金额2.6亿元以上。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保监分局,金融控股集团

41

持续实施“花果山英才计划”“海智计划”,引进人才2万人。

修订“花果山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持续实施海智计划,承办第五届中国(连云港)国际医药技术大会,推进海智基地建设;新引进外国高端人才和专业人才10人;引进各类人才2000人。

开展“花果山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做好海外医药技术专家、科技社团邀请,组织开展市级海智基地申报;新引进外国高端和专业人才15人;引进各类人才5000人。

举办第三届“花果山英才”创新创业大赛;邀请50名海内外医药技术专家等参加相关活动,开展海智基地工作调研;新引进外国高端人才和专业人才15人;引进各类人才6000人。

举办第三届“花果山英才双创周”,全年引进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50名以上;新增市级海智基地工作站1家;新引进外国高端和专业人才10人;引进人才7000人。

市人才办

市委编办、市台办、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外办、市科协

42

培育一批领军型企业,新增科技小巨人和高新技术企业91家。

摸排高企申报情况,出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分解年度高企培育目标任务;完成市级科技小巨人培育库和省专精特新培育库企业动态调整工作。

调研重点企业,组织政策宣传与申报实务培训,开展第一批新增高企申报;开展国家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准备工作。

组织第二、三批高企申报;充分宣传发动,督查县区、板块工作推进情况。

通报新增高企评审情况,摸排2022年高企申报需求;组织申报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完成认定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6家和科技小巨人25家。

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43

推进政产学研金深度融合,实施合作项目100项。

组织开展政产学研金对接,实施产学研合作20项以上。起草《中国(连云港)国际新材料技术大会方案》初稿。

组织开展政产学研金对接,实施产学研合作30项以上。进行中国(连云港)国际新材料技术大会前期准备。

组织开展政产学研金对接,实施产学研合作30项以上。举办中国(连云港)国际新材料技术大会。

组织开展政产学研金对接,实施产学研合作20项以上。跟进大会签约项目落地情况。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44

新建重点产业研发机构20家。

起草市《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意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并征求意见。印发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力争出台《市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意见》《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做好研发机构建设。组织做好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

联合重点园区与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等高校院所开展对接洽谈。组织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做好新型研发机构等产业创新平台认定和备案。做好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全年获批市级及以上产业和企业研发机构20家。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45

实施重点科技项目30项。

开展项目摸底,组织申报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及省成果转化项目30项以上。

做好沟通对接,跟进项目申报;抓好到期在研省成果转化等项目验收结题工作。

完成获批项目合同签订;做好到期省成果转化项目验收结题,配合省厅完成省成果转化项目中期检查。

做好30项以上重点科技项目的推进、管理与服务。完成政府资金拨付工作。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46

推进100家企业技术改造。

梳理建立技术改造100家企业名单。

现场跟进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办理项目备案审核,保证技改项目顺利进行。

继续跟进技改项目情况,组织开展已备案项目进展情况抽查。

跟进技改项目情况,按省工作进度开展智能车间申报培育。

市工信局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47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40.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6.5%。

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统计代码调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4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6.5%。

组织建设“科技服务站”,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40%以上。

开展科技帮扶指导。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40%以上。

组织评审并完成认定8家“科技服务站”。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40.5%。

市科技局

市科协

48

建成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双创基地。实施科技孵化载体绩效考评,推行创新积分制。

调研起草《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办法》初稿。完成创业示范基地申报。

出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推荐上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完成创业示范基地评审。细化《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办法》。

备案2家以上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完成创建8家以上省市级创业示范基地任务。调研学习其他城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先进做法。

对我市孵化器开展绩效评价,抓好省市级创业示范基地复查管理等。出台《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办法》,推行创新积分制。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市人社局

49

推进高效低碳燃气轮机新型循环试验台建设。

燃烧室试验台位改造项目开始动态调试;争取完成1002高效新型循环试验室桩基施工,加速推进2001供气厂房、3002综合动力站建设。

成立科学技术委员会,争取召开第一次会议;1002试验厂房主体施工,加速推进2001供气厂房、3002综合动力站建设。

持续动态调试;1002试验厂房主体施工,加速推进2001供气厂房、3002综合动力站建设;启动1001试验室桩基施工。

完成1002高效新型循环试验室主体施工。完成2001供气厂房、3002综合动力站结构封顶。

市开发区、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50

加快国资国企改革,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5家。

制定印发《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对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投融资、产权基础管理、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重点任务开展大排查行动;对年度混改、层级压减等任务进行分解;

细化分解国企改革行动任务,落实责任主体、任务目标、序时进度;开展大排查专项行动,围绕改革重点任务赴监管企业调研督导,推进改革任务落实;指导具备条件的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制定混改工作方案。

召开国企改革任务落实工作推进会,交流各集团国企改革经验做法,研究思路举措;加强混改工作推进力度,跟进各集团混改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予以会商研究;召开混改工作现场交流会。

对照国企改革行动任务分解方案,监督检查国有企业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对纳入目标考核的重点指标进行考核评分;完成5户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任务;形成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报告。

市国资委

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属监管企业

51

实施新一轮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研究起草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草案。对接满足政府性融资担保要求机构,在赣榆区探索设立政府融资担保机构。

起草市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征求意见。对接赣榆区探讨设立政府性担保机构事宜。

印发市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赣榆区设立政府性担保机构。开展上半年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专项审计。

制定市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细则。协调赣榆区完成机构变更工作。

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审计局

52

推动城市紧密型医联体试点改革,实现县域医共体全覆盖。

制定《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21-2023年)》。完成上一年度县域医共体建设监测评价工作。

指导各城市医联体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试点任务。对各县医共体建设跟踪督导,指导完善配套政策。

建成市远程医疗信息系统。组织创建城市医联体示范单位。督促东海、灌南等县域医共体实质性运作,落实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措施,组织检查观摩等活动。

开展紧密型医联体考核评估,建成1-2个示范医疗集团。对4个县区医共体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效。

市卫健委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医保局

53

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

调研了解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情况。

选取适合的村集体开展试点工作。

组织实施,加强督查推进。

工作总结,推广经验。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

54

基本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

全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登簿完成30%。

全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登簿完成60%。

全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登簿完成90%,已完成登簿的县区先行发证。

全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登簿完成100%,证书发放实现应发尽发

市资源局

各县区

55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研究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进一步梳理公布所涉相关事项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条件等,通过多途径及时公开清单内容信息。牵头建立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机制。

按清单所列事项,实现“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制定下发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文件。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综合运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监管机制。抓好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文件的组织实施。

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梳理整改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相关问题。总结告知承诺制实施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市政务办

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56

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

组织对已完成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回头看。重点围绕“五分离五规范”,加强督查指导,确保脱钩到位。

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党建。探索建立综合监管体制。构建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信息共享、协同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综合监管体系。

努力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就加强资产监管、规范涉企收费管理和达标评比制定办法,加大相关违法违规查处力度。

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开展社会组织评级,加强日常信用管理。研究落实下一步深化改革的举措。

市发改委

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机关管理局、市工商联

57

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加快实现“一网通办”“跨区域通办”。

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在自贸试验片区按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深化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推进部门电子证照数据向基础库归集。

强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成果应用,把“实行告知承诺制”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创新举措。及时在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注册、挂接电子证照数据。推动“一网通办”“跨区域通办”。

定期更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在自贸试验片区加强“一业一证”、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等改革,让企业更加方便办理许可证。积极做好电子证照数据更新维护。

做好自贸试验片区“告知承诺制”等改革创新风险评估研判、创新推广,总结评估改革成效。加强与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技术对接,确保省库能通过用证接口及时有效调用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证照版式文件。

市政务办

市政府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12345公共服务中心

58

高标准打造“一网四级”服务体系,实现“3550”改革常态化,推出更多“一企一证”“一件事一次办”等服务。

推广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推动实现2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办常态化。拓展线上不动产登记类型,推动不动产登记自助服务。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

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推动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业务的核发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方式。分类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梳理政务服务网旗舰店服务事项,确保与政务服务事项库保持同源。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数据全覆盖,优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完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编制办事指南并动态管理。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或核准手续。

对“3550”改革常态化工作开展回头看。打造个人生命树和企业生命周期服务,重点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结婚登记一件事等一批便民涉企高频一件事改革。

市政务办

市政府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外办、市12345公共服务中心

59

为企业减免税费50亿元。

做好减费降税政策宣传,贯彻落实清费降本政策举措,及时调整目录清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力争减税降费时间任务双过半。

梳理上半年减税降费政策,继续跟踪推进。

全年实现减税降费50亿元。公布2021年《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市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

(三)锐意开拓全面扩大开放,做强做优“一带一路”强支点

60

加快自贸区制度创新,形成创新实践案例30项。

制订制度创新指南初步方案。形成创新实践案例8项。

完成制度创新指南,形成创新实践案例16项。

形成创新实践案例24项。

形成创新实践案例30项。

市自贸区管委会

市委编办、市商务局、市审计局,连云区、市开发区,港口控股集团

61

推动“单一窗口”向口岸物流服务延伸,培育“平台+供应链”物流新业态,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跨区域联动和运单物权化,制定船舶装卸等口岸作业时限标准。

完成《连云港自贸区“单一窗口”》方案编制。围绕口岸进出口货物全程运输,打造“网上港口”,制定业务及配套支撑平台建设方案。试点运营蚌埠-连云港铁水联运“一单到底”模式。调研沿海主要港口船舶作业时限指标和标准。

打造港-航-关三位一体的一站式互联网平台,启动通关“最后一公里”建设。挑选试点运输方式及线路,开展平台功能建设。试点运营巩义-连云港铁水联运“一单到底”模式。拟定本港船舶作业时限指标及标准。

完成“单一窗口”5项以上“最后一公里”通关项目建设。完成结算平台技术选型等准备工作。支撑平台功能试行与完善。试点运营西安-连云港铁水联运“一单到底”模式。通过试运行进一步修正船舶作业时限指标及标准。

继续延伸并完成航运及港口应用。挑选1至2家货主开展试用,启动平台推广。试点运营淮北-连云港铁水联运“一单到底”模式。对外公布本港船舶作业时限标准。

港口控股集团

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连云港海关

62

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新增市场主体3000家。

新增市场主体800家。

累计新增市场主体1600家。

累计新增市场主体2400家。

累计新增市场主体3000家。

市自贸区管委会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连云区、市开发区

63

加快区域性集装箱内贸中转中心建设,统筹中哈基地和无水港发展。上合物流园铁路、场站建成投用。

深化中哈物流中转基地建设。全面推广集装箱国际班列“保税+出口”混拼业务,探索集装箱国际班列过境+出口混拼模式;加快中哈基地拆拼箱专用仓库建设。上合物流园铁路线完工,场站海关监管区部分启动建设。

完成2020年霍尔果斯—东门“无水港”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组织无水港项目申报2021年省级补助资金。上合物流园海关监管区投资800万元。

争取中远海运加大区域内贸中转中心共建力度,力争新开唐山、大连、厦门等内贸直航线。上合物流园海关监管区建成。

推进上合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及装卸场站开通运营,实现物流量2500万吨,持续培育3A级物流企业。确保无水港集装箱换装量增长5%以上,超过24万标箱。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上合物流园管委会,港口控股集团

64

稳定中土、中蒙班列,畅通中吉乌联运通道。国际班列运量4.1万标箱。

中土、中蒙班列稳定开行,中吉乌通道稳定运行,国际班列运量完成1万标箱。

中土、中蒙班列稳定开行,中吉乌通道稳定运行,国际班列运量完成1万标箱。

中土、中蒙班列稳定开行,中吉乌通道稳定运行,国际班列运量完成1.05万标箱。

中土、中蒙班列稳定开行,中吉乌通道稳定运行,国际班列运量完成1.05万标箱。

市交通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港口控股集团

65

推进花果山机场、徐圩港区码头泊位开放,申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

对接国家口岸办掌握航空口岸扩大开放办理进度。督促卫星石化、盛虹石化码头完善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对接国家部委,掌握整车进口口岸申报工作进度。

跟进航空口岸扩大开放办理情况。推进卫星石化码头正式开放、盛虹石化码头临时开放申报。开展整车进口口岸建设相关理论研究,加大整车进口口岸资质争取力度。

汇报争取航空口岸扩大开放。卫星石化码头正式开放请示报省口岸办,盛虹石化码头临时请示报交通部。争取获批整车进口口岸资质。

争取航空口岸扩大开放获国务院批复。争取卫星石化码头正式对外开放、盛虹石化码头临时开放。争取启动整车进口口岸建设规划立项。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机场办、连云港海关,徐圩新区,港口控股集团

66

建成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

对接海关总署,推进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获批事宜。

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获批建设。完成项目工程方案设计,启动工程招投标。

项目开工建设。

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启动设备采购。用好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推动跨境电商加快发展。

连云区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外办、连云港海关、市邮管局,市邮政公

67

提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综合试验区载体能级,经营主体超过100家,进出口额突破1亿元。

出台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制订探索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试点方案。培育跨境电商主体达55家,力争完成跨境电商交易额2500万元。

出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海关批复情况,推进自贸区跨境电商体验中心(连云店)试点。培育跨境电商主体达70家,力争完成跨境电商交易额5000万元。

适时组织赴跨境电商先进城市调研学习。视情推进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体验中心(连云店)试点。培育跨境电商主体达85家,力争完成跨境电商交易额超7500万元。

实现进出口总额突破1亿元目标,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

68

深入推进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省级南北共建园区建设。

调研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情况,征求示范区建设方案(2021-2025)修改意见。修改完善《镇江连云港工业园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

完善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方案(2021-2025),将方案上报。争取《镇江连云港工业园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获省批准实施。

确保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方案(2021-2025)获批。推进《镇江连云港工业园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实施。

分解落实示范区建设方案。不断完善示范区开放性经济载体功能,进一步提高东中西区域合作水平。加强与镇江市对接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深化园区建设。

市发改委

市委编办、市商务局,各县区

69

力争开工建设连云港区40万吨矿石码头,推进徐圩港区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30万吨级原油码头建设。

完成40万吨矿石码头工可编制,稳步推动徐圩港区30万吨级航道施工,盛虹30万吨级原油泊位水工主体基本建成。

推进40万吨矿石码头工可完善,徐圩港区30万吨级航道施工,盛虹30万吨级原油泊位水工主体建成。

推进40万吨矿石码头前置规划支撑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徐圩港区30万吨级航道完成阶段性施工要求,盛虹30万吨级原油泊位具备投用条件。

力争40万吨矿石码头岸线获批,稳步推进徐圩港区30万吨级航道施工,盛虹30万吨级原油泊位建成投用。

市交通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徐圩新区,港口控股集团

70

加快徐宿连航道建设。

完善徐宿连航道工可方案。

推进徐宿连航道工可方案稳定。

有序推进徐宿连航道相关前期工作。

争取徐宿连航道相关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市交通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水利局

71

新增近远洋航线6条。

密切跟踪中远海运、江苏远洋等公司,争取将连云港作为2021年新航线挂靠港。

新增1条集装箱航线。

新增1条集装箱航线。

新增4条集装箱航线。

港口控股集团

市财政局、市交通局

72

拓展海铁联运功能,“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建成投用。

“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物流中转库建成完工。

“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投入生产运营。打造铁水联运枢纽,重点开发苏中、皖北、河南、陕西、川渝等地至连云港的铁水联运新通道。

“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正式运营,做好企业服务工作。继续开发苏中、皖北、河南、陕西、川渝等地至连云港的铁水联运新通道。

“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项目配套铁路专用线开工,完成投资10亿元。争取广东、福建等东南沿海经由陆运至成都、西安的中转线路调整为经由海运至连云港进行海铁联运。

市开发区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

73

花果山机场二期工程全面启动,开通2条全货机航线。

推进与顺丰丰羿货机合作。

推进与顺丰丰羿货机合作。

启动花果山机场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先期开展跑道延长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与顺丰丰羿货机合作。

完成跑道延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开通2条全货机航线。

市机场办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审计局,灌云县

74

完成228国道石化基地绕行工程,实施连淮高速扩建、连宿高速建设。

督促灌云县完成228国道石化基地绕行工程。连淮高速扩建、连宿高速召开征拆动员会,开展征拆入户调查。

连淮高速扩建、连宿高速开展土地报批组卷工作,签订房屋及附属物拆迁协议。

连淮高速扩建、连宿高速土地组卷上报省级有关部门,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启动施工招标程序。

连淮高速扩建、连宿高速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力争开工建设。

市交通局

市财政局、市资源局

(四)持之以恒提升城市品质,深度打造美丽宜居连云港

75

推进连云新城规划提升、项目建设,蓝色海湾项目基本建成。

推进连云新城规划提升,确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推进蓝色海湾岸线修复、滨海湿地绿化种植和生态化海堤基础施工。

做好连云新城规划;蓝色海湾基本完成岸线修复、生态湿地地形塑造,湿地修复和海堤生态化完成绿化种植10万平方。

苏州外国语学校连云港校区一期工程完工;蓝色海湾完成基础工程施工;继续进行绿化种植,开展湿地配套休闲设施建设。

大数据中心、连云新城滨海湿地修复、临洪河口海堤生态化建设等项目完成投资计划。蓝色海湾基本完成岸线修复、生态湿地栈桥施工,开展沙滩施工。

连云区

市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局,城建控股集团

76

逐步实施庙岭以西融城计划。

连云港区(南侧)功能整合规划方案报市资委会研究。

争取部省明确连云港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审批相关事宜,推进规划环评等工作。

推动连云港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审批相关工作,做好连云港区总体规划修订前期研究。

力争连云港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获批,连云港区总体规划修订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市资源局、市交通局

市住建局,连云区,港口控股集团

77

推进高铁、城市动车、公交、公共自行车有机衔接,完善连云港站等客运枢纽集疏运功能,实现零换乘。

推进连云港站综合客运枢纽规划方案研究。增开3条由高铁站始发的公交班线。

推进连云港站综合客运枢纽规划方案研究。在原高铁站地下停车场增设1条出租车专用候客通道,满足客流高峰时段出租车候客需求。

推进连云港站综合客运枢纽规划方案研究。对高铁站A、B、C三区公交站功能进行调整,对高铁站沿线公交线路进行优化,增加B区公交站首发站功能,利用人民路公交停车场进行统筹调度。

推进连云港站综合客运枢纽规划方案研究。对高铁站公交场站等交通设施优化改造情况进行调研评估,提升高铁站客运枢纽集散功能。

市交通局

市财政局、市住建局,交通控股集团

78

规划高架路网,构建城市外环,启动花果山大道、港城大道、徐新公路等快速化改造。

依据《城市快速道路布局规划》,组织编制《城区道路快速化改造研究》。

依据《城区道路快速化改造研究》,形成任务及责任主体分解落实方案并报市政府。

编制花果山大道、港城大道、徐新公路等快速化改造方案。

研究论证花果山大道、港城大道、徐新公路等快速化改造方案。

市住建局

市公安局、市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

79

新改建城区道路40条,改造桥梁40座。

城区道路开工5条,其余开展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完成海州区25座桥梁人行道、路面、伸缩缝、栏杆等上部结构修复。

城区道路开工15条,竣工5条;完成海州区及连云区15桥梁支座更换、梁底裂缝的处理、边坡加固等下部结构修复。

城区道路开工30条,竣工20条;完成全部40座城区桥梁的养护加固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城区道路开工40条,竣工30条。

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各县区

80

新增智慧停车位2000个。

开展合围区域内路段建设勘查,进行线路优化,出具设计方案。

开展监理、智能化设备、工程建设等招标,优化拓展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功能,启动智能化车位建设。

持续升级完善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根据方案实施智能化车位建设。

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建成运营智能化车位2000个。

市公安局、交通控股集团

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市政务办

81

国家卫生城市通过复审。

召开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动员大会,制定《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实施方案》。开展市级创卫督查,组织对六小等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治理。

围绕卫生城市复审的重点难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做好迎接国家现场复审,确保通过全国爱卫办复审暗访。

组织开展创卫长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推动长效机制落实落地,巩固复审成果。

市卫健委

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

82

加强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创建全域文明城市。

开展创建工作培训;开展专项测评督查;落实档案资料月度提醒、季度审核制度。

组织实地考察专项测评;专题开展城区、三县综合测评;落实档案资料月度提醒、季度审核制度。

根据中央和省文明办测评体系,适时修订测评标准;组织实地考察测评;落实档案资料月度提醒、季审核制度。

专题开展城区、三县综合测评;落实档案资料月度提醒、季度审核制度;结合国测、省测时间节点,制定测评工作方案,全面做好测评准备。

市文明办


83

推进园博园等公园建设,新增口袋公园15个。

园博园完成施工图初步设计,启动EPC招标;争取完成10个口袋公园招标,开工建设5个口袋公园。

园博园开工建设;口袋公园开工建设率达50%以上,争取完成8个口袋公园建设。

园博园加快建设;争取完成12个口袋公园建设。

园博园完成主要工程和城市展园设计;力争完成全部15个口袋公园建设。

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海州区,城建控股集团

84

实施连云港站北片区等区域、11个棚改项目和120个老旧小区改造。

将棚改任务数分解下达县区、板块,并完成序时进度的30%;开展老旧小区调研摸底及征求意见工作。

棚改序时进度力争达到60%;制订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方案,督促指导县区启动老旧小区改造。

棚改序时进度力争达到90%;完成5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棚改序时进度达100%;完成7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资源局、市城管局,各区,城建控股集团

85

全面完成省级海绵城市试点项目。

推进为民路、玉带河南岸30米外绿地等3个项目土地手续;滨河路道路改造等2个项目推进前期工作;蝴蝶兰主题乐园、玉带河南岸30米外绿地等2个项目完成施工图设计;玉带河两岸30米规划绿地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西盐河—通灌路)施工。

玉带河两岸30米规划绿地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通灌路—瀛洲路)施工;滨河路道路改造工程等2个项目立项;对所有试点项目开展监测前期工作。

滨河路道路改造工程等2个项目完成招标。

试点项目全部完工。

市住建局

市资源局、市水利局,农业发展集团

86

在主城区建设社区配送中心,构建快递配送末端网络和农产品线上销售、线下配送体系。

完成5个社区配送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并投入运营。召开全区项目推进现场会,在全区各镇街推广。

完成100个社区配送服务中心项目选址。与各快递企业签订协议,完善协议细节。完成所有建设中需要的采购流程。

启动100个社区配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全面铺开各小区社区配送服务中心建设,并平稳过渡运营。

拓展配送服务中心搭载业务,推进农副产品进城。

市邮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海州区,农业发展集团

87

建成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66个。

调研制定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实施方案。

启动省级分类小区建设,招投标采购相关设施设备。

持续推进省级垃圾达标小区建设。

完成66个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建设,并通过验收考核。

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各县区

(五)乘势而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88

新增高标准农田40万亩,农机化综合水平达89%。

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总体进度60%以上;做好机械化农业生产的各项准备。

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总体进度90%以上;做好小麦机械化收割、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等工作,督查各县区推进水稻机插推广和技术保障。

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组织项目市级验收;推进特色农机化项目,做好机械化大田管理工作,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

迎接省级抽查;推进设施农业、果菜茶、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等特色产业特色农机化,确保农机化综合水平达89%。

市农业农村局

市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供销社

89

新增农田托管面积25万亩。

制定下发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并提出具体要求。

力争新增农田托管面积达到10万亩。

力争新增农田托管面积达到20万亩。

确保新增农田托管面积达到25万亩。

市供销社

各县区

90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新建农业种质资源库530亩。

收集品种、种质资源;建设百合、唐菖蒲、月季资源圃5亩,建设乌桕、海滨木槿等资源圃15亩。

收集品种、种质资源;建设水稻种质资源圃240亩,玉米资源圃50亩,花生资源圃5亩,豌豆等特色作物资源圃2亩,林果资源圃20亩。

种质资源收集、种植管理。

收集品种、种质资源;建设小麦种质资源圃190亩,大麦资源圃3亩,洋葱种质资源圃20亩。

市农科院

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91

新增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1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25家,建成省级以上乡村休闲旅游品牌10个。

印发《连云港市2021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分解县区年度目标任务,启动创建工作。

指导县区开展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乡村休闲旅游工作提升、培育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等。

开展市级年中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督导县区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稳步推进。

组织开展县级自查和市级核查、评审,整理台账资料,做好省级考评准备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市农业农村局

市文广旅局

92

高标准建设省级农高区。

完成组织机构建设。启动农高区总体规划编制准备。完成整体形象打造规划、田园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评审。办理融资平台建设相关手续。

总体规划编制评审完成,启动产业规划编制。实施田园乡村建设。推进如意情三期,筹备市农科院东海试验站升级为市农科院东海分院。建成融资平台并投入运营。

继续推进田园乡村建设。推进如意情三期,启动连云港市农科院东海分院建设。

完成田园乡村建设。如意情三期和连云港市农科院东海分院建成运营。

东海县

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

93

发展直采直供、冷链配送等电商新模式,农村网络零售额突破200亿元。

调研制定农村电商发展工作要点。

完善“518全球购”网络购物平台,推介和销售本市特色农产品。分析农村电商发展趋势,跟踪指导。

实施电商人才培训工程,解决我市农村电商领军人才、实操型和复合型人才不足现状。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促进产销衔接。

确保农村网络零售突破300亿,增幅超20%。推介申报农产品网络营销新业态发展类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

市商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各县区

94

农产品出口额超5亿美元。新增“连天下”品牌农产品60个。

做好各县区年度任务分解,组织企业参加有关国际展会;对申请使用“连天下”品牌商标的企业进行审核。

与连云港海关沟通对接服务农产品出口相关事宜;对申请使用“连天下”品牌商标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授权第一批使用连天下商标的农产品不低于30个。

开展农产品出口情况调研,做好出口监测;对申请使用“连天下”品牌商标的企业进行审核,组织“连天下”企业参加省农洽会。

做好农产品出口监测及总结工作;组织“连天下”企业参加国家、省级展会,授权第二批使用“连天下”商标的农产品不低于30个。

市农业农村局

连云港海关

95

改善农房8000户。

完成省级第三批农房改善示范创建项目申报;分解县区年度农房改善目标任务,梳理结转项目清单;完善农房改善档案资料,做好省级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及自身实际开展建设工作。

结合市级蹲点指导和第三方巡查,及时完成结转项目建设工作。

按年度任务要求完成建设工作;组织县区做好台账资料收集,组织开展验收前准备。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审计局,各县区

96

建成美丽宜居乡村167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6个。

美丽宜居乡村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分解县区年度目标任务。

特色田园乡村健全特色田园村庄管理、维护和运营的长效机制,现场调研并指导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对接省厅2021年度特色田园乡村创建工作。

美丽宜居乡村:指导县区结合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稳步开展2021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

特色田园乡村:健全特色田园村庄管理、维护和运营的长效机制,指导特色田园乡村开展建设工作,对接省厅2021年度特色田园乡村创建工作。

美丽宜居乡村:开展市级年中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督导县区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工作。

特色田园乡村:健全特色田园村庄管理、维护和运营的长效机制,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对接省厅2021年度特色田园乡村创建工作。

美丽宜居乡村:组织开展县级自查和市级复查,及时整理美丽宜居乡村台账资料,做好省级考评准备工作。

特色田园乡村:健全特色田园村庄管理、维护和运营的长效机制,完成省厅2021年度特色田园乡村创建工作。

市住建局

市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审计局,各县区

97

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改建公路350公里,改造桥梁20座、供水管网150公里。

道路开工105公里。桥梁改造开工6座。完成灌云县年度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管网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投标。

道路开工210公里。桥梁改造开工12座。全面开工建设,完成铺设供水管网50公里,完成投资500万元。

道路开工350公里。桥梁改造完工16座。完成铺设供水管网100公里,完成投资1500万元。

道路完工350公里。桥梁改造完工20座。完成供水管网工程扫尾,实现通水。

市交通局

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各县区

98

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现全覆盖,完成黑臭水体治理80条,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80%。

对接省人居办,掌握最新工作要求。协调市人居环境整治成员单位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开展全市域范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暗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具备开工条件不低于80%,开工率不低于20%。河道疏浚累计完成整治土方量600万立方米。

督促各县区落实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方案要求。对年度工程项目进行跟踪推进,确保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全面开工,工程量完成过半。

开展检查验收工作,确保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现全覆盖,完成80条黑臭水体治理,污水治理率达80%。

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

99

发展乡镇扶贫产业园,新增市级示范园10个。

调研各县区乡镇扶贫产业园内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建立2021年度扶贫项目库,园区新建项目从项目库里抓取。

利用各级财政资金精准投向园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市人社局组织园区员工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素质。

对园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解决园区发展面临的困难,支持园区更好更快发展。

乡镇扶贫产业园内项目完工、验收、审计,对各县区上报新增市级乡镇扶贫产业园示范园进行审核验收,确保新增市级示范园10个。

市农业农村局

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水利局

(六)矢志不渝保护生态环境,更高标准推动绿色发展

100

全面推行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基本建成环境监测监控体系。

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等梳理需安装用电监控企业名单,推进首批300家企业安装用电监控。

继续推进300家企业安装用电监控,建设用电监控系统平台,督促前期安装用电监控的600家企业将用电监控设施接入监控系统平台,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继续推进200家企业安装用电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推行用电监控系统应用,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提供技术支撑。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区

101

加快建设环保绿岛项目,探索绿岛环境治理模式,建设小微企业共享的环保基础设施或集中工艺设施。

结合产业特点制定我市绿岛建设试点方案。

探索开展“绿岛”环境治理模式,启动“绿岛”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推进“绿岛”项目各项手续办理,启动“绿岛”项目建设。

完成1例“绿岛”项目建设,总结“绿岛”项目建设经验。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区

102

强化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消除禁燃区散煤销售使用,强化扬尘管控,PM2.5浓度、空气优良率持续改善。

印发市《2021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首季争优”大气挖潜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开展一季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清理重点区域散煤销售、使用。开展重点行业VOCs专项整治,强化机动车尾气执法检查。推动各类工地全面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开展“清洁厂区”回头看,严查各类园区、厂区积尘、裸土、扬尘问题。

清理重点区域散煤销售、使用。推动县区进一步扩大禁燃区面积。推动各类工地全面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开展“清洁厂区”回头看,严查各类园区、厂区积尘、裸土、扬尘问题。

开展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推动各类工地全面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开展“清洁厂区”回头看,严查各类园区、厂区积尘、裸土、扬尘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

103

推进雨污分流,新改建污水管网80公里,改扩建污水处理厂4个。

印发计划安排,启动达标区现状排查;全市累计新建污水管网约20公里;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土建完成50%;墟沟污水处理厂力争完成前期手续;东海西湖污水处理厂完成30%;浦南污水处理厂完成20%。

完成20平方公里范围内排水现状排查,启动相关改造工程;累计新建污水管网约40公里;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土建完成80%;墟沟污水处理厂力争开工建设;东海西湖污水处理厂完成50%;浦南污水处理厂完成40%。

完成40平方公里范围内排水现状排查,启动相关改造工程;累计新建污水管网约60公里;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通水修复;墟沟污水处理厂力争土建完成30%;东海西湖污水处理厂完成80%;浦南污水处理厂完成80%。

完成70平方公里范围排水现状调查和改造工作;累计新建污水管网约80公里;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投产运行;墟沟污水处理厂力争完成80%;东海西湖污水处理厂通水调试;浦南污水处理厂通水调试。

市住建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104

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率100%。

部署落实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任务,细化化肥农药减量措施,科学制定化肥农药减量年度计划,全面摸清养殖场数和治污设施配套底数。

做好夏熟作物及蔬菜病虫害防控,开展农药强度调查,加强科学用药宣传培训;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指导治污设施建设运行,推广生态养殖。

做好秋熟作物及蔬菜病虫防控,做好化肥农药强度调查,加大宣传培训;督导治污设施运行,推进养殖污染治理。

做好病虫防控、田间除草等。根据调查数据得出2021年全年化肥农药使用量。抽查、总结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确保治理率达100%。

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各县区

105

建立危险废物全周期监管体系,废盐等超期贮存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

完成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系统企业账号纳入工作,废盐等超期贮存危险废物处置率达85%。

做好新老系统衔接,保障平稳过渡。废盐等超期贮存危险废物处置率达90%。

实现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系统全面使用。废盐等超期贮存危险废物处置率达95%。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系统形成稳定监管体系。废盐等超期贮存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

市生态环境局


106

开展石化基地土壤和地下水智能化监管试点。

启动石化基地土壤和地下水智能化监管试点,申请资金。

制定工作方案并开展试点。

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调查等。

建设智能化监管平台,总结石化基地土壤和地下水智能化监管试点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

徐圩新区

107

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资源界定和评估、绿色审计制度。严格落实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

做好各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合实际制定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拟定环评复核工作计划。

做好各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进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全覆盖,对规划环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开展一次环评复核检查。

做好各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区域环境质量开展分析,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地区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和有条件暂缓审批。

做好各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开展一次环评复核检查。对全年环评审批工作开展回头看,总结三挂钩机制及落实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资源局、市审计局

108

植树造林3万亩,新增绿地300公顷,完成生态复绿2000亩,提升生态价值和碳汇能力。

新增造林2911亩,生态复绿1650亩。

新增造林3万亩,新增绿地300公顷,生态复绿2000亩。

抚育管护,核查验收。

补植抚育,巩固成果。

市资源局

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各县区

109

实施绿色发展类项目20个,培育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5个。

摸排制定2021年度绿色制造体系培育计划。

分类指导企业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前期准备;组织申报省级绿色发展类项目。

组织实施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开展市级绿色发展项目申报工作。

与上级部门对接跟进创建结果。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110

畜禽规模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95%以上,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取得突破。

推进县级区域性收集中心建设运行;指导编制各类生态循环强村项目。

开展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示范,推进粪污委托收处,实施粪肥科学还田;立项批复各类生态循环强村项目,指导按序时实施。

推进粪肥还田循环利用;督导项目高质高效实施。

抽查汇总畜禽规模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确保达95%以上;组织指导项目结题验收,总结生态循环创新模式。

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

111

开展石梁河水库生态缓冲区试点建设。

继续推进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一期工程相关前期工作,完善2条入库河口生态修复,库区村庄截污治污工程方案设计。

继续推进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一期工程相关前期工作,启动2条入库河口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继续推进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一期工程相关前期工作,启动库区村庄截污治污试点工程建设。

继续推进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一期工程相关前期工作,完成2条入库河口生态修复工程、库区村庄截污治污试点工程建设。

市水利局

市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东海县、赣榆区

112

完成自然湿地修复2000亩,打造生态河湖样板10个。

制定幸福河湖创建工作方案,指导推动县区开展生态河湖样板、幸福河湖创建工作。以中小型水库和跨界河流为重点,明确年度建设任务。推动加快石梁河水库入库支流河口生态修复等工程项目建设。

指导推动县区围绕年度建设任务,制定细化生态河湖样板、幸福河湖创建实施方案,加快重点任务推进。推动加快石梁河水库入库支流河口生态修复等工程项目建设。

推动县区围绕年度建设任务,加快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列入创建计划的河湖基本具备验收条件。推动加快石梁河水库入库支流河口生态修复等工程项目建设。

加大指导推进力度,重点对照年度目标任务,推动滞后事项加快进度,确保序时完成年度任务,通过省验收。

市水利局

市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

113

实施市域生物多样性调查结果集成。开展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市区、灌云、灌南县完成生物多样调查;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开展“清风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

市区、灌云、灌南县完成生物多样调查报告编制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评审;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开展“清风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开展“爱鸟周”和“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

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院集成全市调查成果;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

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生物多样性调查成果宣传展示;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市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

114

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试点,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马涧通道边坡生态修复基本完成。

灌云小伊镇、赣榆石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获批国家试点;马涧通道南侧边坡生态修复工程开工建设。

完善小伊镇、石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马涧通道南侧边坡生态修复工程完成50%。

完善小伊镇、石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相关规划编制、子项目审查入库等工作;马涧通道南侧边坡生态修复工程基本完工。

小伊镇、石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部分子项目启动实施。做好马涧通道南侧边坡生态修复工程养护;争取北侧边坡生态修复省级专项资金获批,启动北侧边坡生态修复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

市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

115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推进编制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规划相关工作;徐圩新区确定申报“两山”基地的载体;连云区两山方案上报省厅。制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重点任务、时间节点;搭建“两山”实践创新宣教平台。

力争完成项目招投标,确定规划编制第三方单位;徐圩新区启动编制“两山”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连云区委托第三方准备编制申报材料。

收集资料,做好现场调研,开展规划编制准备工作;徐圩新区完成“两山”基地实施方案编制并组织评审;连云区筹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相关申报材料收集、整理和申报工作。

完成项目规划编制,上报评审申请;徐圩新区按方案推进实践基地建设,力争符合创建条件;连云区针对指标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政策措施,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市生态环境局

连云区、徐圩新区

(七)毫不动摇抓好安全发展,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

116

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确保不出现规模性疫情。

加强呼吸道疾病综合监测。举办县区流调人员溯源培训班。建立市级常备工作组。组织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应急演练。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储备,推进东方医院海港院区完成顺位医院改造。

加强对县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指导做好人物同防检测监测,加强隔离场所等重点单位督查。强化院感防控。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指导社会层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出台“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

督导农村、学校等重点领域防控工作,做好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总结疫情防控工作成效。

市防控办(市卫健委)

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

117

加强高风险人群疫苗接种等防护工作,加快发热门诊、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全方位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组织做好重点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下发《关于推进示范发热门诊建设的通知》,明确全市示范发热门诊建设名单,推进建设。部署县区级核酸检测应急基地建设。

根据部署要,扩大新冠疫苗接种范围,确保完成扩大人群接种任务。6家示范发热门诊全部建成。推进各县区开展核酸检测基地建设,确保按序时要求建成。

督查推进目标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对建成发热门诊进行复核并申请省级验收;提升县区核酸检测应急基地检测能力。加强发热门诊病例排查监测。市传染病医院建成ICU及核酸检测实验室。

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总结评估,确保完成年度接种任务。对通过验收的发热门诊加强督导检查。全市核酸检测能力达到12万份/日。

市防控办(市卫健委)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各县区

118

高标准转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狠抓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加强全过程全链条监管。

对照《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方案》,细化落实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组织开展落实方案答辩会。

督促重点行业部门结合行业风险特点制作典型事故案例宣传片开展警示教育,重点任务落实实现“双过半”。

开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对突出问题及时通报,推动每项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有力落实。

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列出全年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对专项整治排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总结提炼一批制度成果。

市安委办(市应急局)

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的市有关部门,各县区

119

全面完成化工园区整治。

与省对接化工集中区升级;梳理化工集中区重点整改事项推进、拟实施项目情况;开展化工园区企业关闭专项督查;开展已关闭化工企业“回头看”专项核查。

印发年度化工产业整治工作要点;根据省化治办工作安排适时组织集中区升级申报;开展化工集中区重点整治事项推进情况专项督查;开展化工集中区升级专项指导;开展化工园区企业关闭专项督查。

开展化工园区企业关闭专项督查;协调县区做好化工集中区升级现场核查相关工作。

开展化工园区企业关闭专项督查,年内关闭不达标化工企业20家;对接省化治办积极做好化工集中区升级相关工作。

市化治办(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支队,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徐圩新区

120

加强海上作业安全监管,常态化整治涉渔“三无”船舶。

对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工作再部署再动员,对养殖“三无”船舶摸底排查;常态化开展“清港”执法行动,加强海上执法,打击拆解捕捞“三无”船舶。

对养殖三无船舶进行清理整治;常态化开展清港执法行动,加强海上执法,打击拆解捕捞三无船舶。

将养殖三无渔船纳入管理;常态化开展清港执法行动,加强海上执法,打击拆解捕捞三无船舶。

常态化监管养殖三无渔船;常态化开展清港执法行动,加强海上执法,打击拆解捕捞三无船舶。

市农业农村局

市公安局、市应急局、连云港海事局,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连云区

121

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召开全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组织业务培训班,指导市开发区、东海县率先启动创建。

指导市开发区、东海县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指导市开发区编制完成自评报告,并报市级复核。

对市开发区、东海县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情况进行复核。督促对不达标项制定整改提升计划。督促灌云、灌南、赣榆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指导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编制完成县级自评报告,并报市安委办。组织编制连云港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自评报告。

市安委办(市应急局)

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的市有关部门

122

依法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确保全市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金额、集资参与人数保持较低水平。

组织元旦、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金融集中宣传;制定常态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实施办法。确保全市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金额、集资参与人数三项指标在全省占比均不超过5%。

开展年度全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完善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确保全市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金额、集资参与人数三项指标在全省占比均不超过5%。

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对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开展1次风险排查;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整治,推动融诚金服存量业务出清。确保全市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金额、集资参与人数三项指标在全省占比均不超过5%。

开展一次各地各行业领域涉金融类风险集中排查处置;

会同有关处非责任单位,对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线索开展联合行政处置、刑事打击。确保全市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金额、集资参与人数三项指标在全省占比均不超过5%。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中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保监分局,各县区

123

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等领域风险排查化解,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召开隐性债务化解相关会议,进一步压实各地各单位隐性债务化解责任,排查隐性债务等领域风险点,梳堵结合,防止发生相关风险。

借助财政部监测平台、隐性债务监管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实时动态关注隐性债务等信息变动情况,及时排查化解预警、报警等相关信息。

利用企业周转便利类金融工具,降低隐性债务融资成本,拉长还款期限,避免发生资金链断裂风险。

做好下年度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需求申报,将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与隐性债务化解相挂钩,避免引发未来还本付息违约风险。

市财政局

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区

124

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港城。

优化全市网格架构,强化专职网格员配备;组织全市4000余名网格员、1000余名网格长100%注册使用"连云港政法"企业微信,优化“网格-居民”微信群管理。

细化明确各级工作职能,优化网格员工作清单;推进“三平台一中心一终端”与基层审批服务信息化平台有效对接。制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

将乡镇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全面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健全对基层网格与网格员考核管理、常态化工作保障机制等。以“六建”工作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对市网格学院培训进行提档升级,组织网格员培训;打造网格化工作连云港品牌,实现网格化社会治理实战实用。开展督导检查,推动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实。

市网格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政府办、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政务办、市信访局,各县区

125

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打造30个市级“红石榴”家园。

加强信、访、网、电办理,确保按期办结率98%以上。深入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力争国治件报结率达到40%以上。

加强信、访、网、电办理,确保按期办结率98%以上。深入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力争国治件报结率达到60%以上。

加强信、访、网、电办理,确保按期办结率98%以上。深入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力争国治件报结率达到70%以上。

加强信、访、网、电办理,确保按期办结率98%以上。深入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力争国治件报结率达到80%以上。

市信访局

市政府办、市民宗局、市12345公共服务中心,各县区

(八)凝心聚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126

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以上,新引进高校毕业生2万人以上,开发公益性岗位2000个以上,支持自主创业1万人以上。

城镇新增就业1万人以上,新引进高校毕业生0.2万人以上,开发公益性岗位500个,支持自主创业2500人。

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以上,新引进高校毕业生0.5万人以上,开发公益性岗位500个,支持自主创业2500人。

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以上,新引进高校毕业生0.6万人以上,开发公益性岗位500个,支持自主创业2500人。

城镇新增就业1万人以上,新引进高校毕业生0.7万人以上,开发公益性岗位500个,支持自主创业2500人。

市人社局

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区

127

推动校企合作、定向培养,共建特色班15个,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1万人次。

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促进校企人才培养合作需求对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举办1期少数民族技能培训班。

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促进校企人才培养合作需求对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举办1期少数民族技能培训班。

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促进校企人才培养合作需求对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举办1期少数民族技能培训班。

建成校企业合作班15个开展职业技能培训7万人次。
  举办1期少数民族技能培训班。

市人社局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128

改造中小学校舍32万平方米,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41所。

校安工程:完成建设工程手续办理和项目明细,做好开工准备。中小学:2所进行前期准备,11所完成工程立项等手续,7所完成施工招标,5所开工建设。幼儿园:4所新建园完成立项前期手续办理,3所工程招标,7所开工建设,2所主体完工。

校安工程:校安工程加固、新建项目开工面积9.6万平方米。中小学:5所学校完成工程立项等手续,10所完成施工招标,9所开工建设,1所主体完工。幼儿园:2所新建园工程招标,3所开工建设,9所主体完工,2所建成。

校安工程:校安工程加固、新建项目开工面积22.4万平方米,其中加固项目竣工率达100%。中小学:13所完成施工招标,5所开工建设,5所主体完工,2所建成投入使用。幼儿园:5所新建园开工建设,5所主体完工,6所投入使用。

校安工程:校安工程加固、新建项目开工率达到100%,完成改造中小学校舍32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中小学:3所开工建设,14所主体完工,8所建成投入使用。幼儿园:4所新建园主体建设,5所主体完工,7所投入使用。

市教育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机关管理局,各县区

129

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建设省级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30个。

推动东海二中、海头高中做好星级复审材料准备。启动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建设,开展项目申报和材料准备。

推动东海二中、海头高中做好复审报告及台账资料整理;组织开展省级高中内涵建设项目申报。审核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申报材料,择优上报省教育厅。

对东海二中、海头高中星级复审台账材料进行审核完善;组织省级高中内涵建设项目学校参加省级答辩。完成省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30个的建设任务。

东海二中、海头高中接受省星级高中复审现场评估,指导省级高中内涵建设项目立项学校按序时推进建设。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各县区

130

支持江苏海洋大学特色学科建设,全力提升连云港师专、康达学院、中医药学校等综合实力。

江苏海洋大学出台学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康达学院研究转设工作。连云港师专编制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等。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启动建设传统药物非遗展示中心。

江苏海洋大学推进海洋科学优势学科第五轮学科评估,推进水产、海洋科学博士点建设。康达学院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连云港师专推进省级教学成果奖培育。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江苏海洋大学获批水产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康达学院有序推动转设工作。连云港师专优化专业结构。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与韩国国立交通大学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拓展医药卫生类社会培训项目。

江苏海洋大学完成海洋科学省优势学科期满考核工作,完成水产、海洋科学博士点建设年度任务。康达学院初步完成转设工作。连云港师专常态化监测创本指标,确保各项指标动态达标。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完成中医护理养康实训基地建设。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江苏海洋大学、连云港师专、康达学院、中医药学校

131

创建国家健康城市示范市。

印发《健康城市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部署健康城市建设工作。

跟踪工作开展情况,落实6+1健康连云港平台,召开推进会。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知识竞赛活动。

推进健康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培育健康企业、村镇、社区;督查推进年度健康连云港建设重点任务。

组织开展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与评价工作,上报健康城市评价指标情况。

市卫健委

各县区

132

迁建市疾控中心,东方医院创建三甲综合性医院,市老年病医院创建三级专科医院,市康复医院投入使用。

批复市疾控中心异地新建项目建议书。办理选址和用地预审意见书、资金来源证明等。制定东方医院创建三甲医院年度计划。向省卫健委提出设置市老年病医院创建三级专科医院申请。

完成市疾控中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报告、可研报告等工作。推进东方医院对照评审标准加强建设,切实提升服务能力。指导市老年病医院开展创建工作。

签订市疾控中心异地新建项目代建协议,开展初步设计、概预算、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做好东方医院三甲现场评审工作。做好市老年病医院申报验收工作。

市疾控中心开工建设。迎接省对东方医院三甲医院评审工作,做好年度创建总结工作。依托市一院筹建市老年病专科医院。

市卫健委

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局

133

严格食品药品监管,建立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态管理机制,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不低于35%。

签订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动态管理合作协议。制发年度药品安全检查计划,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检查覆盖率达7%。

完成上半年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市级跟踪评价。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检查覆盖率累计达18%。

开展下半年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市级跟踪评价。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检查覆盖率累计达30%。

指导灌南、赣榆等县区迎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评。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检查覆盖率累计达35%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各县区

134

新建各类球场80片、健身路径170套。

对健身站点全面考察调研,制定建设计划。督促各县区做好计划制定。

编制招标方案,开展健身器材招标。督促各县区推进设施建设。

完成健身器材招标。对安装场地进行安装前勘察,督促中标厂家按时调试安装。督促各县区推进设施建设。

完成健身站点建设任务,组织专家对器材进行验收。督促各县区完成设施建设。

市体育局

市资源局

135

高水平举办铁人三项等赛事。申办第21届省运会。

制定赛事计划,启动第21届省运会申办工作调研。

根据疫情情况筹备举办铁人三项赛事。开展第21届省运会申办工作调研。

根据疫情情况举办马拉松等比赛。完成第21届省运会申办工作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根据疫情情况完成比赛任务。适时向省申办第21届省运会。

市体育局

市外办

136

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精准实施电商、建筑等从业人员的参保扩面。

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建立统一扩面行动方案。

实施统一扩面行动方案,对扩面对象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登记。

精准开展扩面行动,大力推进参保扩面。

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确保新开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率达95%以上。

市人社局

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各县区

137

提高养老金计发标准和被征地农民社保待遇。

加强征地项目社会保障审核,做好新增被征地农民参保登记和社保资金筹集。

启动程序修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根据新修订政策提高被征地农民社保待遇。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七连调”。

根据政策提高被征地农民社保待遇。全市约22万名企业退休职工退休金调整到位。

市人社局

各县区

138

推进社保卡“一卡通”创新应用,创建全国创新应用示范市。

出台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程实施方案》。

完成《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程实施方案》重点任务中的2项。

完成《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程实施方案》重点任务中的2项。

完成《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程实施方案》重点任务中的2项,年度完成50%以上重点任务。

市人社局

市工信局、市政务办

139

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全国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

贯彻实施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施意见,开展调研论证,做好政策梳理和储备。按国家局异地接口标准完成第一期异地门诊接口切换。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和服务,满足多样化、多层次保障需求。跟踪完善国家异地门诊接口,完成异地门诊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维护。

出台支持补充医保发展的政策,优化服务举措。按国家局异地接口标准完成第二期异地接口改造,实现与山西等15个新增试点省份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加强对商业补充医保的引导和协同支持。跟踪完善第二期国家异地门诊接口,及时将新接入国家异地结算平台省份纳入我市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市医保局


140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解决1000户低收入户安居问题。

明确各县区房地产市场调控核心指标。通过发放补贴、实物分配等方式,解决100户家庭住房困难。投放住房公积金23亿元;制定贷款贴息方案,采集上年度困难职工家庭名单。

解决200户家庭住房困难。投放住房公积金46亿元,支持改善住房条件;发布贷款贴息公告,完成贴息受理。

解决300户家庭住房困难。投放住房公积金70亿元,支持改善住房条件;审核贷款拟贴息名单并公示,完成贴息资金发放。

解决400户家庭住房困难。投放住房公积金94亿元,支持改善住房条件。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公积金中心、人行市中心支行,各县区

141

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归集住房公积金70亿元,扩面4.6万人。

归集住房公积金17亿元,扩面1万人。

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4亿元,扩面2.1万人。

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52亿元,扩面3.3万人。

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70亿元,扩面4.6万人

市公积金中心

市住建局,各县区

142

促进医养结合,积极引进健康医养等机构,完成21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下发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要点,进行工作部署、任务分解。

组织适老化改造家庭的申报、审核。下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启动建设项目。

完成10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完成11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并聘请第三方进行评估。

市民政局

市发改委、市卫健委

143

开展双拥共建,加强退役军人优抚保障。

部署开展双拥演出活动;根据需求启动为驻军办实事工作;开展慰问驻连部队活动。开展春节走访慰问优抚对象活动。

部署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工作任务;协调社会力量开展端午拥军联谊活动。组织开展相关人员调、评残医疗鉴定工作。

开展双拥演出活动和走访慰问活动;协调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入园相关事宜;做好来连海训、演习部队军供保障工作。研究制定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文件。

协调社会力量开展中秋拥军联谊活动;组织相关人员赴军营过军事日活动;推动为驻军办实事落地见效;统计双拥演出活动开展情况,展示双拥共建成果。开展优抚对象免费体检活动。

市退役军人局

市民政局,各县区

144

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完善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制度。

健全城乡低保制度;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金。做好尊老金发放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好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推进存量社会组织依申请进行慈善组织认定。

对上半年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做好尊老金发放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相关工作。做好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研究规范慈善信托备案制度。

开展“问题起底、兜底排查”专项行动,推动低保公平公正。做好尊老金发放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相关工作。做好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完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等监管机制。

对下半年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做好尊老金发放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好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建立完善社工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与慈善组织合作机制。

市民政局

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

145

建成人文纪念园。

殡仪馆:室内外装饰及室外配套工程进场施工;公墓:一期示范区、办公楼及营销中心主体施工。

殡仪馆:室内外装修、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完成30%;公墓:一期示范区完成30%,办公楼及营销中心主体完成80%。

殡仪馆:室内外装修、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完成70%;公墓:一期示范区完成70%,办公楼及营销中心主体完成并开始装饰装修施工。

取得公墓经营权后建成人文纪念园殡仪馆及一期公墓部分。

城建控股集团

市民政局,徐圩新区

(九)驰而不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146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一切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

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提请市政府出台年度立法计划。组织起草《连云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部署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工作。

指导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的起草及合法性审核;推动立法智能化信息平台应用。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和备案审查专家点评工作。

指导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的起草及合法性审核;推动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发布《连云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收集汇总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推动专家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常态化。

完成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的合法性审核。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策文件、政府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专项督查。

市政府办

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务办

147

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重视司法、舆论、社会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和政务公开,让权力在法治轨道和阳光下运行。

长效落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健全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召开全市建议提案交办会,督促做好办理工作。常态化做好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联合市人代联委、市提案委做好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

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向政协主席会议报告提案办理工作成效。

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做好全年建议提案办理总结,并分别向市人大、政协报送办理工作总结。

市政府办

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务办、市12345公共服务中心

148

不断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提升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

对标先进,创新举措,研究谋划全年“放管服”改革、“一网通办”、“互联网+监管”等重点工作,制定印发相关制度文件。

拓展网办事项,推广线上服务,同时建立绿色审批服务通道,提供预约办理等线下服务,发挥好“我的连云港”APP平台作用。

围绕政务服务一件事、“一网四级”政务服务、“一厅四端”融合、无人工干预审批、跨区域通办、审管联动等方面,抓好组织实施。

加强“苏政50条”专窗建设,持续推动“稳市场、保就业”等“六保、六稳”政策落地见效。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市政府办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务办、市机关管理局

149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寸步不让纠“四风”,久久为功正作风,一以贯之树新风。

编制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财政收支审计等工作方案,运用大数据对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实现审计全覆盖。加强公车管理,印发《关于加强节日公车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规定情况。印发《2021年度公车管理工作要点》《连云港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巡检暂行办法》。

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规定情况。强化三定点制度落实,组织公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服务招投标;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巡检。

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四风”等问题进行回头看,督促整改到位。

市政府办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外办、市机关管理局

150

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用好市长信箱、政府热线等平台,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督查督办,强化作风建设,集中解决一批民生问题。下发督查交办单,全程督查督办,电话回访,及时报送办理情况,编印《领导批示与反馈》3期。

定期呈报、及时交办市长信箱、人民来信信访件。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下发督查交办单,全程督查督办,电话回访,及时报送办理情况,累计编印《领导批示与反馈》6期。完成市长信箱半年工作总结。

定期呈报、及时交办市长信箱、人民来信信访件。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下发督查交办单,全程督查督办,电话回访,及时报送办理情况,累计编印《领导批示与反馈》9期。

定期呈报、及时交办市长信箱、人民来信信访件。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下发督查交办单,全程督查督办,电话回访,及时报送办理情况,累计编印《领导批示与反馈》12期。开展市长信箱办理情况考核工作。

市政府办

市信访局、市12345公共服务中心,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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