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8-0051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12-12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8〕17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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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办发〔2018〕170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驻连部省属单位:

《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12

(此件公开发布)




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76号)和市委、市政府对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等工作的部署,现制定如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

1.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确保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到位、服务好。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能下放的尽快下放;由基层管理更为方便、更为有效的,全部下放到位。全面取消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开展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市审改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第四季度,结合机构改革对市级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和权力清单中带有审批性质的其他权力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梳理,贯彻落实省审改办清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市审改办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

2)持续推进强区放权改革,成熟一批、推出一批,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应放尽放2019年底前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链条审批。(市审改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3)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审批和许可之实,消除审批和许可的灰色地带(市审改办牵头,各县区、各部门负责)

2.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拓展多证合一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三日办结常态化。做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开办零见面改革试点工作。(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社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市政务办等部门以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大力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实施自主择名,实现工商登记、公章备案、发票申领、银行开户等涉企事项全程网上集成办理。将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优化为一表统一填报、一网信息共享、承诺限时办结、反馈办件信息的涉企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流程。(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社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市政务办等部门以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在三十证合一基础上不断拓展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将更多涉企证照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进一步缩减企业涉税事项办理时间,确保新办企业套餐线上办理率达98%以上。(市工商局、市税务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能取消审批的予以取消,有些可改为备案、告知承诺;对暂时不具备条件取消的,要通过多证合一等方式优化服务。(市工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面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指导各县区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服务(市工商局,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市信用办、市工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持续推进农民合作社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市工商局牵头,市税务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底前进一步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增加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等企业类型,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开展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工作试点,不断扩展试点领域。(市工商局负责)

2)探索将简易注销登记惠及到其他市场主体,持续推进农民合作社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市工商局负责)

3)简化优化注销业务流程,对没有拖欠社会保险费用且不存在职工参保关系的企业,社保部门及时反馈注销无异议意见,同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市工商局、市人社局负责)

4)加强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简易注销业务协同,积极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在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前,设置企业清税提示;对有未办结涉税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应在公告期届满次日提出异议。(市工商局、市税务局负责)

5.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规范和完善现行产品认证制度。(市质监局负责)

主要措施:

2018年将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压减1/3以上,取证时间从平均22个工作日压缩至平均9个工作日。2019年将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进一步压减。(市质监局负责)

6.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进一步清理精简审批、核准等事项。加快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市发改委牵头,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分类清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组织开展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化、标准化工作,规范审批实施方式,统一公布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市发改委负责)

2)大力推行联合评审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进投资项目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全过程咨询改革,优化整合审批前的评价评估环节。(市政务办、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2018年底前,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全部实现50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行联合审批、多图联审、多评合一、区域评估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市政务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实施预审代办,打造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一窗受理平台,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全面推动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多评合一、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数字化审图。(市政务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压缩项目报建审批时间。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2018年底前全面实现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办结。(市政务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全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清理存量政策,严格审查增量政策,废除或者调整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市物价局、市工商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建立连云港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出台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推进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市物价局)

2)按照谁起草、谁审查原则,做好新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现行政策措施进行系统梳理,废除或者调整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市物价局、市工商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专题培训,广泛宣传公平竞争审查政策,并严肃查处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市物价局、市工商局负责)

9.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五年内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一半。(连云港海关牵头,市港口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改变现有货物报检、报关串联流程。推进报检、报关串联并联,实行报检、报关同步并联受理,将通关单电子数据联网核查从电子审单环节后移至报关单放行环节。(连云港海关负责

2)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全面实施一次放行,统一由海关在放行环节验核检验检疫口岸作业完成信息、发送海关放行指令,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单位凭海关放行指令办理货物提离手续。(连云港海关负责

3)推进实施查检合一。创建业务架构统一、管理统一、系统统一的口岸监管新模式,着力提升国门安全和风险防控水平,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连云港海关负责

4)全面实施一次申报、分步处置新型通关管理模式。改变海关现行接受申报、审单、查验、征税、放行的串联式作业流程,通过作业环节的前推后移,持续压缩海关通关时间。在企业完成报关和税款自报自缴手续后,安全准入风险主要在口岸通关现场处置,税收风险主要在货物放行后处置。(连云港海关、市港口局负责

5)深入推进自报自缴制度改革。由企业自行申报税费、自行办理相关税费缴纳手续,进一步提高应税货物的通关时效。(连云港海关、市港口局负责

6)全面推进海关通关全流程无纸化改革。通过互联网+海关等方式,实施海关通关手续的无纸化办理。(连云港海关、市港口局负责

7)全面推进单一窗口标准版一次申报。实施跨部门数据的一次性申报,不断提升货物、运输工具等主要业务申报应用率,简化大通关申报手续。(连云港海关、市港口局、连云港海事局、市商务局负责)

8)深化口岸查验单位协作共管。对涉及海事、边防等多个口岸管理部门的进出境货物、运输工具、人员实行一站式作业,提升口岸大通关时效。(连云港海关、市港口局、连云港海事局、市公安边防支队负责)

9)统计查验无问题数据,并定期向地方主管部门报送,协助做好免除查验没有问题的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的相关费用工作,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助力企业降本增效。配合地方主管部门完成相关费用核算,让企业切实享受改革红利。(连云港海关、市港口局、市物价局、市商务局负责)

10.加强依法治税,规范征税裁量权、增加透明度。全面加强税收征管,坚决查处偷逃税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对大案要案要一抓到底、公开曝光。(市税务局、市公安局、连云港海关、人行市中心支行负责)

主要措施:

1)加大对涉税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开展多轮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目前虚开、骗税的线索进行研判分析,深挖犯罪线索,打击一批虚开、骗税团伙,申报部督案件,最大限度挽回国家税款损失。研究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开骗税的长效机制。(市税务局、市公安局、连云港海关、人行市中心支行负责)

2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市税务局负责)

11.深入实施强企降费三风行动,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完善收费目录清单体系,根据收费政策变动实施动态管理。继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完善“2+X”收费目录清单体系,公布《2018年度连云港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和《连云港市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2018年))》。(市物价局负责)

2)贯彻落实国家、省清费减负政策,做好收费政策调整宣传工作,落实好排污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等停征、免征工作。(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负责)

3)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检查与行政机关已脱钩或未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包括是否利用行政职能强制企业或其他组织入会并收取会费;是否利用行政审批强制收取会费;只收费不服务;强制企业或其他组织参加会议、培训、评比等乱收费行为。(市民政局、市物价局负责)

4)对民防、殡葬、商业银行等重点部门和行业进行集中检查,公开曝光部分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市物价局负责)

5)进一步清理涉企收费,加强事中事后收费监管,公布清费降本减负政策文件、收费减免或优惠政策,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负责)

12.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抓好网上中介超市、行业协会、商会等收费行为监管,对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坚决斩断利益关联,破除服务垄断,严肃查处其中的腐败行为;对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中介黑中介,要依法整治和打击。支持守法诚信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市物价局、市政务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动态更新连云港市政府定价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项目收费清单,检查督促网上中介超市逐项标示各类服务事项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市物价局负责)

2)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督促取消、降低相关单位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重点查处将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整治和打击各类灰中介”“黑中介。对发现的腐败行为和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市物价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连云港市加强涉审社会中介机构信用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建立健全涉审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平台。(市信用办牵头,各县区、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优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提高融资可得性。扎实推进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整合融资扶持政策、金融产品、融资需求、征信服务等信息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网络金融服务。推动发展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降低中小企业转贷成本。推动设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为接入金服平台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和分险服务。(市金融办、人行市中心支行牵头,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连云港银监分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推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动中小企业利用金服平台获得融资。综合运用行政推动、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等方式,推动中小微企业在连云港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并获取信贷、担保、投资、租赁等金融服务。2018年,企业接入率(平台注册企业数/辖内工商注册企业总数)达5%,2020年平台上线企业达到2万家。(市金融办负责)

2)推动我市法人金融组织接入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全市符合条件的银行、担保、投资、租赁、小贷等金融组织,分级分批接入平台,上线各类金融服务。2018年,基本完成农商行接入工作,2019年,金融机构接入面进一步扩大,符合条件的担保、小贷、转贷基金等金融组织陆续接入。(市金融办负责)

3设立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基金总规模不低于5亿元,初期规模1亿元(2018年到位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一半专项用于拟上市挂牌企业),为接入平台且信用良好、成长性好、轻资产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补偿服务。(市金融办、财政局负责)

4)支持设立小微企业转贷基金和转贷服务公司。各县区(板块)均需设立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的转贷基金,降低中小微企业转贷成本和流动性风险。(市金融办负责)

5制定各类专项扶持政策支持平台发展。组织推动苏科贷、小微企业创业贷、政策性担保、政策性保险等产品在平台上提供在线服务,提高各类融资扶持政策的运用效率。(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负责)

5)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续贷服务。引导银行金融机构根据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规模、周期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设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正常资金需求。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切实减轻企业信贷成本。(连云港银监局负责)

(二)以创新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

1.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三年内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信用办牵头,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检查结果全部公开。2019年底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整合、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十三五末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负责

2)推动双随机、一公开作业模式从进出口货物监管向全执法领域拓展,2018年底前实现100%随机选择布控,年内随机选取的常规稽查对象数占比不低于80%(连云港海关负责)

3)推进信用承诺、信用审查和联动奖惩信息嵌入式应用,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检查结果全部公开。(市信用办、市工商局、市政务办牵头,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对市场监管领域有投诉举报等情况的要进行重点或专项检查,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并在面上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的要进行过筛式排查。规范检查程序,事先严格报批。(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对投诉举报涉及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逐步形成规范的检查程序。对重大突发事件涉及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排查。(市质监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分析全市生态环境举报信息,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预警,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市环保局负责)

3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市信用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整合现有监管信息平台,联通汇聚重要监管平台数据,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享,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技术平台支撑。(市政府办、市信用办、市政务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数据资源与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资源应用,为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试点开展企业信用风险指数分析等。市信用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在全市范围内查处一批CCC无证违法产品,对电商平台销售的CCC目录内产品进行在线核查等。(市质监局负责)

4)积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使用APP,推进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大数据建设与应用。(市质监局负责)

4.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市信用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负责)

主要措施:

1)推动落实联合奖惩备忘录,全面落实国家、省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措施。(市信用办牵头,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快推动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应用,加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强化企业公示责任,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负责

5.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市信用办、市法制办牵头,各县区负责)

主要措施:

1)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对拒不履行承诺、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依法依规追责,完成上级下发治理名单清零任务,2018年底前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市信用办负责)

2)对相关单位制定出台的基础实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相关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市法制办负责)

3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相关制度。(市财政局、市政务办负责)

6.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区分不同情况,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质量底线。对符合发展方向但出现一些问题的,要及时引导或纠正,使之有合理发展空间;对潜在风险很大,特别是涉及安全和有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后果的,要及早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对以创新之名行侵权欺诈之实的,要予以严惩。(各县区、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1)引导和规范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研究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市发改委负责)

2)鼓励支持邮政快递业创新和健康发展,研究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3)对新业态、新经济发展采用税收预约裁定、双边预约定价、信用支持等包容审慎税收监管方式。(市税务局负责)

(三)以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品质

1.坚持问题导向,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最烦最难的领域和环节,聚焦需要反复跑、窗口排队长的事项,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市政务办、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完成百项问题疏解行动,解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100项堵点难点问题。(市政务办、市发改委负责)

2)督促县区通报一批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的典型案例,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市政务办、市发改委负责)

3)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市政府督查室对部分办事大厅暗访督查发现的问题,推动整改,持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市政府督查室负责)

2.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大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探索实行承诺制,事后进行随机抽查,依法严厉处罚虚假承诺并纳入信用记录。(市法制办、市信用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底前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市法制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选取部分证明事项在部分地区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2018年底前对部分证明事项在全市推行告知承诺制。(市法制办、市信用办负责)

3.优化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有序减少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开展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网络、有线电视过户等业务联动办理,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2018年底前,全面实现常规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市国土局牵头,各县区、市住房局、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1)优化不动产交易登记一窗受理模式。建成不动产登记与房产交易、缴费全业务一体化平台,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一并受理房屋交易、税收申报、登记所需全部材料。优化一窗受理税费缴纳方式,不动产登记机构、房屋交易机构、税务部门实现部门间信息推送和实时共享。积极推广网上银行、移动支付等缴税、缴费方式。(市国土局、市住房局、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政务办负责

2)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2018年底前全面实现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统一登记实施后办理过不动产登记的房屋再次办理转移登记、实体企业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市国土局、市住房局、市税务局负责

3)推进关联业务集中联动办理。推广不动产登记与关联业务联动办理,群众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时,可以一并申请办理水、电、气、网络、有线电视过户等关联业务,有效提升政务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水平。2018年底前,市、县(区)不动产登记主要办事大厅实现不动产登记与关联业务集中联动办理。(市国土局、市政务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深化不动产登记不见面服务。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积极参与一网通办建设,逐步实现身份、婚姻、纳税、房产交易、教育、贷款、社保等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的跨部门、跨区域一网共享。在条件具备的地区试点不动产登记与相关业务一网通办。推广不动产线上登记模式,2018年底前所有不动产登记机构开通网上预约受理和进度查询服务,实现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现场核对、即时领证。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自助服务,2018年底前,市、县(区)不动产登记主要办事大厅配置自助查询、缴费、打证设备,申请人与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不见面即可获得优质服务。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不动产抵押登记银行代办点,2018年底前,市、县(区)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立不动产抵押登记银行代办点。(市国土局牵头,各地、市住房局、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政务办负责

4.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按照应上尽上原则,五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上网办理。(市政府办、市政务办牵头,各县区、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8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网上能办,2019年底前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以及办件量较大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省全程在线;五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上网办理。已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补填网上流程,2018年年内建成覆盖省、市、县(市、区)、乡、村五级的政务服务体系。(市政务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建设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站和公共数据开放网站,实现国家、省、市三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让数据多跑路。(市政府办、市信息中心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成,五年内全面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市政务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深化和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市、县(市、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都要设立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对于没有划转到行政审批局、实行三集中四到位的审批服务事项,要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2019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五年内全面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市政务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若干领域做起,实现在不同地区间联网办理,再逐步扩大范围。(市人社局、市卫计委负责)

主要措施:

12019年底前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网上办理和顺畅衔接。(市人社局负责)

22018年底前确保各县(区)至少有1家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县级行政区全覆盖,加快外出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市人社局、市卫计委负责)

7.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精准到位的服务。建设好双创示范基地,支持众创空间提升品质。推动大中小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创客融通创新,缩短创新周期,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新就业形态支持措施。(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支持双创示范基地重大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推动形成一批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技术应用的创新创业支持平台。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负责)

2)推动众创空间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市科技局负责)

3)进一步优化对创业创新型企业的服务,在商事登记、重点产业领域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积极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其健康发展。(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负责)

42018年公布职业技能培训权力事项、服务事项清单。(市人社局负责)

8.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让偏远地区和基层群众能够分享优质公共服务。(市政府办、市卫计委、市教育局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底前制定互联网+医疗健康相关措施。(市卫计委负责)

2)完成省、市、县(市、区)、乡、村五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工作,2020年底前推动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联体和县级医院。(市卫计委负责)

3)建立互联网专线保障远程医疗需要。(市卫计委负责

4)实施数字资源服务普及行动、网络学习空间覆盖行动等,开展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建设教育专网、智慧校园和互联网+教育大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市教育局负责)

9.加快水、电、气、暖、银行、公证等服务领域改革,引入社会竞争,强化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解决办事手续繁、效率低问题,提高服务质量。用电、办水、办气时间大幅压缩,申请费、手续费等收费尽快取消。(市建设局、市司法局、市经信委、市电力公司、市物价局、连云港银监局负责)

主要措施:

1)在公证服务方面,2018年底前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改革,实现公证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信息系统对接,提高服务效率。(市司法局负责)

2)在供电服务方面,2018年用户申请新装、增容用电,由供电企业一站式受理。搭建接电绿色通道,将全省1020)千伏高压、400伏低压非居民平均接电时间分别压缩至702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无外部线路工程的分别不超过153个工作日。(市电力公司负责)

3)大幅压缩办水、办气时间,尽快取消申请费、手续费等收费。(市建设局、市物价局负责

4)指导督促银行简化手续、优化服务,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连云港银监局负责)

10.完善政务服务一张网,坚持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做好地方平台、部门专网、独立信息系统的整合接入工作,推进审查事项、办事流程、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五年内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市政府办、市政务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强化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加快完成对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僵尸信息系统的清理工作。对清理”“整合进行审计。推动分散隔离的政务信息系统加快整合形成大系统,接入本级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内部信息共享。(市政府办、市审计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通过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在政务办理中的嵌入式应用。推动政务服务平台与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对接和信息共享,实现信用信息在政务办理中的嵌入式应用,实现逢办必查自动触发、自动响应2018年底前完成升级,实现市政务服务网与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系统对接。(市政务办、市信用办负责)

3)整合各部门信息建设资金资源和管理职能,加快推进信息建设项目预审和联审制,加快实现全域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加快成立大数据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管理,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资源整合成果的应用。除因特殊需要并经市政府批准外,各级行政机关不得新建业务专网。(市政府办、市政务办、市财政局负责)

11.大力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数据开放共享,两年内实现市级部门数据共享、满足地方普遍性政务需求。(市政府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推动政务信息共享和公共数据开放。基于《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一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市级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对目录中所有无条件共享和有条件共享的数据资源,以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群众办事堵点所涉及的数据资源,实现一站式归集共享。(市政府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完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加快完善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信息共享门户,持续推动市级部门、各县区业务应用接入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依托国家、省、市三级互联互通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推进市级部门和各县区深入开展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提高共享数据质量,加强数据更新和清洗比对,保证政务数据权威性、一致性、可用性,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市政府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筑牢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安全防线,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好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市政府办、市法制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完善信息保护的相关制度,研究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开放等环节安全保障的措施、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建立健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安全防护体系,保障数据安全。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和安全审查,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市政府办、市法制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针对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认定使用难、跨地区办理难问题,加快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市法制办、市工商局、市档案局负责)

主要措施:

1)建立统一认证平台。建立政务实名认证统一管理平台,为各级政务系统提供法人和自然人实名身份认证服务。加快人口库、法人库、电子证照库等六大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实现全市法人、自然人、电子证照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市政府办、市政务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018年进一步完善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应用,按照相关规定和安全规范要求生成的电子文件(含证照),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作为法定办事依据和归档材料。(市法制办、市工商局、市档案局负责)

14.全面实现“3550”改革目标,加快推进投资审批、跨境贸易、纳税服务、融资贷款的便利化和快捷化,力争2018年底前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纳税、跨境贸易、获得信贷等7项指标达到省前列。(市审改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在原有开办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和办理施工许可等3项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企业接电、纳税等指标,使营商环境指标更加完善。(市审改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权责关系重塑、管理模式再造、工作方式转型,结合实际细化分阶段重点工作,在重点领域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以大局意识和工匠精神抓好落实。

(二)积极开展改革创新。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自身实际出发,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免责界限,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

(三)加强改革协同攻关。着力解决改革推进中存在的最后一公里”“中梗阻最先一公里问题,坚决清除各种障碍,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的协同支持,形成合力。市各有关部门要及早落实本单位改革任务,支持县区先行先试,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四)狠抓改革举措落实和督查问责。市政府督查室要把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对成效明显的要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各县区、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在年底前书面报市审改办汇总。工作中取得的重大进展、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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