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8-00533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8-12-28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民卡“一卡通”功能整合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18〕18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实现市民卡“多卡合一、一卡多用”功能,既是方便群众日常生活,切实体现“便民、惠民、利民”的必然要求,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民卡“一卡通”功能整合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实现市民卡“多卡合一、一卡多用”功能,既是方便群众日常生活,切实体现“便民、惠民、利民”的必然要求,也是避免重复投入,提高城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有效手段。为做好市民卡“一卡通”功能整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连云港海通市民一卡通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的批复》(连政复〔2011〕14号),市民卡“一卡通”功能整合工作由市交通控股集团作为实施主体,以连云港海通市民一卡通公司发行的市民卡为基础。市交通控股集团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细化工作计划,强化内部管理,加强督促考核,确保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
二、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分阶段推进市民卡“一卡通”功能整合工作。第一阶段完成常用、常规功能整合,2019年3月底前实现市民卡与旅游年卡、公共自行车卡、图书馆借阅卡的功能融合。第二阶段拓展市民卡功能,积极开展基于大数据等技术的融合应用,不断扩大市民卡的使用范围。自本通知发布起,除另有规定外,各县区、各部门不再新建智能卡类项目,相关业务需求优先考虑基于市民卡实现。
三、组织推进。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落实工作方案(见附件)的要求。市各现有卡发卡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市交通控股集团开展工作,市交通控股集团也要及时做好市民卡对县区、部门的服务覆盖,满足业务需求,确保高质量完成市民卡“一卡通”功能整合工作。市政府将定期开展工作督查,通报进展情况。
附件:市民卡“一卡通”功能整合工作方案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连云港市市民卡“一卡通”功能整合工作方案
一、实施主体
按照《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连云港海通市民一卡通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的批复》(连政复〔2011〕14号),市民卡“一卡通”功能整合工作由市交通控股集团作为实施主体,以连云港海通市民一卡通公司发行的市民卡为基础。
二、整合内容
(一)整合原则。
以方便市民、服务群众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思路,以城市大交通推广应用为重点,整合或加载其他政府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多角度出发,逐步实现海通市民卡“一卡多用、功能融合”。坚持“最小成本、无缝对接”的方法,减少系统和接口功能改造工作量,保障业务连续性,给市民提供更加多样化的自由选择。
(二)具体任务。
分阶段推进整合工作。第一阶段整合内容主要是完成旅游年卡、公共自行车卡、图书馆借阅卡等常用、常规功能与海通市民卡的功能融合,突出便民惠民。第二阶段整合内容主要是加快市民卡相关的大数据应用,持续推进市民卡的融合应用,提升智慧健康信息服务、智慧交通信息服务、公共事业服务等领域的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三)时间进度。
第一阶段整合工作自2018年12月启动,2019年3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整合工作2019年7月开始,持续推进。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整合工作。
由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连云港海通市民一卡通有限公司与自行车卡、旅游年卡、图书馆(含少儿图书馆)借阅卡发卡单位进行工作对接,出资完成新系统改造,包含新系统的平台、数据库、自营网点、新设网点的软硬件升级,以及自行车卡、旅游年卡、图书馆借阅卡原有系统的承建方在升级改造中涉及到的开发费用或接口、数据库开放和后期一卡通智能化升级相关费用等。且新系统要能和政务网对接,在手机端能办理相关业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技术对接。
技术对接内容及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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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对接系统 |
周期 |
对接内容 |
备注 |
1 |
公共自行车卡 |
35天 |
卡结构、数据接口、网络链接、加密方式、数据提交方式、数据库、操作授权、对账文件、报表文件、现有硬件改造、测试调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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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旅游年卡 |
4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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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图书借阅卡 |
40天 |
2.商务对接。
商务对接内容及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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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对接单位 |
周期 |
对接内容 |
备注 |
1 |
市城建控股集团 |
30天 |
办理流程改造、合同初稿、表格内容改造、对账周期、对账方式、转账约定、授权数量、宣传口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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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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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文广新局 |
3.推广发行。
上述对接工作完成后,原来已发放的卡片可以继续使用,也可以重新申领新市民卡,由用户自主决定。设置1年的过渡期。连云港海通市民一卡通有限公司在其自营网点及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新市民卡办卡网点,重新设置卡面图案,添置叫号、读卡、照相、打印等终端设备,并通过多种方式对广大市民进行宣传,让市民及时了解新卡功能、办理流程、旧卡升级转换等。
(二)第二阶段整合工作。
由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确保第一阶段整合工作成效的基础上,逐步覆盖居民健康、医疗机构等公共事业服务领域,继续扩大市民卡的应用范围,积极开展数据挖掘应用,培育衍生业务,增强公司收益能力,为智慧健康、智慧公交等公共事业服务领域提供更好地信息化服务。
四、组织领导
(一)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分管副秘书长及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推动,市财政局、市政务办、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交通控股集团、市城建控股集团等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各单位做好承担具体业务的下属单位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度督促考核。
(二)在第一阶段系统改造完成后,旅游年卡、公共自行车卡、图书馆借阅卡停止原卡片发放,统一发放新市民卡。各单位在一定周期内逐步减少或取消原卡片各代办点,逐步增设新市民卡代办点。
(三)市财政局将根据当年财政状况对市民卡“一卡通”功能整合建设给予一次性适当补助。
(四)市政务办牵头做好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各县、区政务服中心设置新市民卡办理点的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