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2498411/2026-00063 |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6-07-01 |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化工重点监测点名单的通知 |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26〕15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化工重点监测点名单的通知 |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办发〔2026〕15号.pdf |
连政办发〔2026〕15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化工重点监测点名单的通知
赣榆区、连云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5〕5号)文件要求,由赣榆区、连云区初审推荐,市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审核并公示后,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化工重点监测点名单予以公布。
赣榆区、连云区、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按照化工重点监测点相关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与部门管理职责,加强对化工重点监测点的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督促和指导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环保水平,持续推进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附件:化工重点监测点名单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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