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26-00063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6-07-01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化工重点监测点名单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26〕1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化工重点监测点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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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办发〔2026〕15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化工重点监测点名单的通知

赣榆区、连云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5〕5号)文件要求,由赣榆区、连云区初审推荐,市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审核并公示后,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化工重点监测点名单予以公布。

赣榆区、连云区、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按照化工重点监测点相关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与部门管理职责,加强对化工重点监测点的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督促和指导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环保水平,持续推进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附件:化工重点监测点名单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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