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2-00068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2-02-21
标 题 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价格调控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2〕1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经研究,决定对赣榆县人民政府等3个价格调控工作优胜单位、灌云县人民政府等16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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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办发〔2012〕15号

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价格调控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

全市价格调控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1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市场价格调控的部署要求,以稳控市场价格总水平为目标,建立完善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着力调控市场价格、服务沿海开发、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通过各县区、各部门以及全市物价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2011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市场价格形势持续平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进一步做好全市价格工作,经研究,决定对赣榆县人民政府等3个价格调控工作优胜单位、灌云县人民政府等16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营造更加良好的价费环境。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紧紧围绕推进沿海开发、加快转型升级年度工作主题,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11年度全市价格调控工作优胜单位

  2.2011年度全市价格调控工作先进单位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11年度全市价格调控工作优胜单位

                    

赣榆县人民政府

东海县人民政府

连云区人民政府

 


附件2

 

2011年度全市价格调控工作先进单位

 

  灌云县人民政府

  灌南县人民政府

  新浦区人民政府

  海州区人民政府

  市农业委员会

  市物价局

  国家统计局连云港调查队

  市商务局

  市监察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市粮食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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