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7-00068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1-22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7〕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切实做好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改善城市河道环境,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和城市品质形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44号)和《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时 效 有效 文件下载 170213193714444.doc

连政办发〔2017〕8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2

  

连云港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切实做好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改善城市河道环境,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和城市品质形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44号)和《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应群众期盼,坚持问题导向,以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的工作思路,加强源头控制、水陆统筹、上下游联动、跨部门协作,突出重点、分阶段科学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现城市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推进国际化海港中心城市建设。

  二、整治范围

  市区建成区内11条黑臭水体。

  其中6条重度黑臭水体:大浦河、大浦副河、龙尾河、西盐河、玉带河和烧香河;5条轻度黑臭水体:东盐河、沙汪河、排淡河、妇联河和淮海工学院水体。

  三、工作目标

  2017年,连云港市市区建成区实现河、湖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完成玉带河、龙尾河、西盐河、东盐河和淮海工学院水体5条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通过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河道考核断面达到类水标准。

  2018年,完成大浦河、大浦副河、沙汪河、排淡河、烧香河和妇联河6条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通过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河道考核断面达到类水标准。

  2019年,连云港市市区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体无异味、水质有效提升、城市河滨空间绿化美化、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河道断面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四、任务分工

  1、海州区政府:对辖区内老旧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情况进行排查,对尚未进行雨污分流的单位和小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并接入市政雨污水管网;实施海州开发区污水管网工程、企业截污纳管工作以及海州开发区段龙尾河岸坡垃圾整治、景观建设和污水排口截流整治;实施辖区内东海尾水通道完善工程并保证正常运行;实施新浦工业园污水管网工程,负责新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工作;实施玉带河(西盐河-瀛洲路段)北岸等景观建设。

  2、连云区政府:对辖区内老旧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情况进行排查,对尚未进行雨污分流的单位和小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并接入市政雨污水管网;实施辖区内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和企业截污纳管工作;实施排淡河沿线垃圾整治和污水排口截流整治;实施连云开发区污水管网工程,负责板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工作。

  3、赣榆区政府:负责沙汪河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污水排口、河岸垃圾整治和生态绿化建设;实施调水补水、引水活水、水系连通等设施建设;负责城区河道保洁工作;对辖区内老旧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情况进行排查,对尚未进行雨污分流的单位和小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并接入市政雨污水管网;负责辖区内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和企业截污纳管工作。

  4、高新区管委会:对辖区内老旧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情况进行排查,对尚未进行雨污分流的单位和小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并接入市政雨污水管网;负责辖区内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和企业截污纳管工作。

  5、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老旧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情况进行排查,对尚未进行雨污分流的单位和小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并接入市政雨污水管网;实施辖区内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和企业截污纳管工作;实施排淡河沿线垃圾整治和污水排口截流整治;负责辖区内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工作。

6、市发改委:负责做好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审批、争取国家预算内资金等工作;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争取上级相关补助资金任务。

  7、市水利局:实施河道清淤、调水补水、引水活水、水系连通、岸坡整治等河道设施建设;负责城区河道保洁工作;加强河道蓝线管理,对河道排口进行审批监督,取缔非法排口以及蓝线范围内的种植、养殖及违章搭建;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争取上级相关补助资金任务,并筹措项目资金。

  8、市环保局:负责对市区建成区及河道沿线工业企业排口进行调查、登记,在重点排口、主要入河支流建立水质监测点,监管各工业企业的废水收集、处理和排放,杜绝企业偷排、超标排放行为;负责对河道企业排口截流整治;依法对偷排、超标排放企业进行查处;负责对城市河流监测断面进行水质监测;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争取上级相关补助资金任务,并筹措项目资金。

  9、市城乡建设局:负责海州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作;负责海州城区城市河道生活污水排口截流整治;负责海州城区污水管网及大浦、墟沟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争取上级相关补助资金任务,并筹措项目资金。

  10、市城管局:负责水利部门管理范围外的市区河道岸边垃圾清运、保洁工作,整治违章搭建、种植及养殖;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争取上级相关补助资金任务,并筹措项目资金。

  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城市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污染进行治理,完善河道沿线港口、码头、船舶垃圾和污水接收处理设施,杜绝船舶垃圾抛撒入河;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争取上级相关补助资金任务,并筹措项目资金。

  12、市农委:负责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控制农业水环境污染,确保农业灌溉用水水质达标;督促指导化肥、农药减量使用;负责整治不规范养殖场,取缔非法养殖场,统筹布局建设高标准养殖场;负责畜禽粪污、农膜、农作物秸秆基本达到资源化、综合循环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争取上级相关补助资金任务,并筹措项目资金。

  13、市住房局:负责牵头市区老旧小区内雨污分流情况调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确保接入市政管网;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争取上级相关补助资金任务,并筹措项目资金。

  14、市国土局:负责做好市区河道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权属调查,办理综合整治项目用地手续。

  15、市规划局:组织景观提升工程等方案的规划审核,确保黑臭水体整治所需用地的规划控制;负责将整治工程涉及的规划手续纳入绿色通道加快办理。

  16、市财政局:安排黑臭水体整治奖补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积极争取上级相关财政补助;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实施黑臭水体整治和后期养护,建立以整治和养护绩效为主要依据的服务费用拨付机制。

  17、淮海工学院:负责对淮海工学院内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整治,对淮海工学院校园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河道岸坡整治、生态绿化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连云港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项雪龙市长任第一组长,王加培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尹哲强、吴海云、徐家保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区政府、功能板块主要负责人,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设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办公室,由市政府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秘书长任副主任。抽调市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城管局、农委、交通等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各工作组。抽调人员采取部分脱产工作制,相对集中办公。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辖区政府和功能板块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市建设、水利、环保、交通、城管、农委等部门是共同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按时完成整治工作,达到整治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政策、资金支持和技术、业务指导,确保河道整治效果。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办公室负责协调、检查、考核整治推进工作,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纳入各责任单位的年度目标任务中,制定检查和考核制度,每月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整治实施情况。

  (三)细化工作目标。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细排工作计划。20173月底前完成项目整理,并按申报要求上报市发改委,纳入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方案;20175月完成工程项目的立项、工程方案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201712月底完成玉带河、龙尾河、西盐河、东盐河和淮海工学院水体5条黑臭水体整治,并通过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20183月实施大浦河、大浦副河、沙汪河、排淡河、烧香河和妇联河,201812月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区要克服困难完成筹资任务,优先安排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市财政根据各区及职能部门整治任务完成情况给予一定的奖补资金;发改、财政、环保、建设、交通、农委等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条线补助资金,用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各责任主体要积极筹措资金用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鼓励各责任主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后期养护。

  (五)引导公众参与。重视公众参与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的作用,公众参与和监督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价的重要手段。各责任单位及时公布整治计划、达标期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治工作进展,公开曝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公众举报及时回应。

  (六)加强长效管理。建立健全河长制,切实加强各项管护制度建设,明确水体养护单位及其职责、绩效评估机制和养护经费来源。加强城市河道的长效管理和日常考核,形成干、查、督的闭环工作机制,落实河道保洁、引水调流、排污口出水水质动态监测、河面垃圾定期打捞、河岸绿化养护等长效管理措施,确保城市河道无人为漂浮物、无岸脚垃圾、无无标记的排放口、无大面积水体黑臭。

  附件:连云港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分解表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