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06-00612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6-07-10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金融稳定协调小组连云港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06〕10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金融稳定协调小组《连云港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七月十日连云港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意见(市金融稳定协调小组2006年7月)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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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办发〔2006〕105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金融稳定协调小组连云港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金融稳定协调小组《连云港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日   

 

连云港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意见

 

(市金融稳定协调小组   2006年7月)

 

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为进一步改善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实现经济金融良性互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纲要》(连发[2005]35号)精神,特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为目标,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宗旨,积极开展信用环境、司法环境、投资环境、银企关系、中介服务体系等方面的建设,打造“诚信连云港”,优化金融运行环境;深化金融改革,加快金融机构经营机制转换,提升金融实力和服务水平,保持信贷投放持续增长,促进全市经济加快发展和结构优化,形成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建设目标

2006年至2010年,经过5年努力,基本达到信用状况明显改善,经济运行质量显著提高,经济结构科学合理,行政服务和执法水平高效公正,金融与经济良性互动、和谐发展。力争用较短的时间,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城市,建设成为江苏省金融生态环境优良地区。

(一)信用环境全面改善。积极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信用创建活动,政府公信度进一步提高;企、事业单位信用意识明显增强,信用缺失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公民信用观念明显提高,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环境初步形成;企、事业单位改制行为依法合规,无新发生逃废金融债务行为。

(二)司法环境明显改善。司法部门依法有效保护金融债权,金融案件的审结率和胜诉案件执结率提高,法定审结期限内审结率达100%,法定执行期限内执结率达到90%以上。

(三)经济环境逐步优化。政、银、企关系融洽,政府各部门积极支持金融工作;全市经济结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的要求,产业结构、产品结构逐步达到“高、专、优、特、新、精”的标准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技术结构向高起点、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方向发展,高污染、高能耗的项目得到有效控制,当地资源得到科学合理开发,依托资源发展与跳出资源发展相结合的格局基本形成。

(四)金融运行质量明显提高。金融稳定工作机制健全,金融运行效率提高;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初步建立,金融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机构资金实力显著增强,存、贷款持续稳定增长,金融总量与经济总量增长基本同步,信贷结构与经济结构基本适应;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明显提高,不良贷款率5年内降至5%以内;金融机构利息回收率达到95%以上;金融案件得到有效控制,金融业无重大经济案件,无挤提事件和六类案件,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五)金融服务体系完善。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活跃;金融机构经营机制全面转换,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结算渠道畅通。律师事务所、会(审)计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健全且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诚信水平提升,信用担保体系逐步健全。

三、建设步骤与建设重点

(一)启动阶段(2005-2006年)。建设重点:制定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意见和发展规划,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定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建立健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完善金融生态环境考核评价办法;经济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全市经济发展实际,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加强信贷征信建设,完善个人征信体系,建立健全覆盖个人和企业的信贷征信数据库;推进城乡联动信用创建,在农村开展农村信用镇、信用村、信用农户的评比工作,在城区开展信用社区试点、企业评级试点和诚信企业评选等活动,着力改善农村和城区金融生态环境;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宣传活动,促进社会各界认同。

(二)全面建设阶段(2007-2008年)。建设重点:坚持政府领导,社会各界共同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全面展开;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支持金融业发展,严厉打击各类金融违法行为和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披露系统、信用服务系统等,促进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为金融机构增加企业和个人信贷投放提供信息支撑和制度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高起点、高科技、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或产品,着力调整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或产品;完善信用中介机构建设,引导规范会(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评级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扩大担保基金,增强担保实力,完善担保体系;激活民营资本,扩大直接融资。

(三)规范发展阶段(2009-2010年)。建设重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制度健全,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信用环境、司法环境、投资环境、中介服务体系等金融外部环境建设与金融业自身建设和谐发展、互为促进,形成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具体负责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组织、推动和协调作用,加强与经济部门、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搜集、加工和反馈有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信息;同时,负责做好制度建设,推进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范围,各司其职,组织和推动条线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坚持科学发展,推动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协调机制的作用,推进全市产业结构和信贷结构优化升级。各经济综合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时提供国家宏观政策变化情况、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政策信息,并根据信贷政策要求向金融部门及时推荐有市场、有效益、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的优质企业和重点项目。人民银行要认真贯彻货币信贷政策,充分发挥两项政策协调机制的平台作用,加强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有效投入。金融机构要明确信贷投入重点,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一是突出区域重点,支持东部城区的港口、道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物流业和临港产业建设;二是以沿海、沿线产业为重点,支持主体工业、重大工业投入项目和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支持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的发展,特别是要大力支持沿海园区的工业项目发展;三是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引导金融机构改善对农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加工和农业龙头企业的信贷服务,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产业升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是支持非公经济、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等发展壮大;五是发展消费信贷,活跃流通市场。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连云港”。加强信贷征信建设,完善个人征信体系,建立健全覆盖个人和企业的信贷征信数据库。市各信用信息归集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全市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网络,为金融机构扩大中小企业和个人贷款提供信息支撑和制度支持。继续推进城乡联动信用建设,在城区推动信用社区建设和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在农村推进信用村镇建设,推动社会信用环境改善;推进信用分级管理,推行乡镇、村、农户的信用等级与农村信用社小额农贷额度、利率浮动挂钩制度。开展企业信用评级试点,促进企业信用信息对称。有效利用征信平台,各金融机构主动参与信用建设活动,使信贷资金及利率优惠向讲信用的企业、农户倾斜,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实现信用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行政、司法服务,优化执法环境和中介服务体系。人民法院加强金融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建立法院与金融业之间的联络协作机制,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工商部门充分运用工商登记、年检等手段积极支持金融部门维护金融债权,支持和配合金融部门整顿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逃废债和非法金融活动。金融债权管理部门积极参与企、事业单位改制,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企业主管部门积极推进企业市场化改革,完善企业公司治理,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盈利能力。积极培育中介服务机构,为政府、企业和家庭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中介服务,推进信用担保机构管理,增加担保机构数量和规模,充分发挥信用补充作用;督促中介评估机构做好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工作,规范相关收费行为;督促律师事务所、会(审)计师事务所依法合规经营,提升服务层次。

(五)推进金融改革,提高金融运行质量。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分支机构的改革,促进各项改革政策有效落实。积极推进城市商业银行全面提升法人治理质量。继续探索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新模式,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求进行改造,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推进邮政储汇机构改革,探索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的渠道和措施。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大力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切实提高金融业的资产质量、盈利水平和服务水平。跟踪金融改革发展进程,定期监测分析金融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改革对金融机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业务流程、服务功能的影响。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发行债券或企业融资券,合规开展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和民间融资。

(六)加强宣传工作,营造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氛围。新闻单位要广泛深入地开展金融生态环境的宣传教育,把握好金融宣传的舆论导向,促进全社会共同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对于金融宣传中的敏感性问题或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请示,避免负面影响。加强社会舆论监督,防止不恰当、不准确的新闻宣传和虚假信息对金融稳定、社会稳定带来的不利影响。深入开展投资风险的宣传和教育,增强投资者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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