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8-00160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6-13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电子证照应用的实施意见
文 号 连政办发〔2018〕7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江苏政务服务网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53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8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14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全面加快电子证照管理和应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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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办发〔2018〕78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电子证照应用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江苏政务服务网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53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8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14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全面加快电子证照管理和应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相关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目标,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建成全市电子证照应用支撑体系,做到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同步生成、同步发放,支持公众在线应用电子证照办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支持全市各部门开展全流程电子化应用。主要分三步实施:

(一)建成全市电子证照一体化共享体系。20189月,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连云港站、市大数据平台法人库,初步建成连云港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电子证照库共享平台,并同时上线运行。2018101日起,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领域全面取消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收取。

(二)完善全市电子证照一体化应用体系。2018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所有证照的电子化转换,将电子证照充分融入各部门业务办理流程,在我市职能部门间实现内部共享复用,在办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以及公共服务事项时,降低申请人提供原件的频率。

(三)升级全市电子证照一体化共享应用体系。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逐步实现以居民身份证号作为自然人办事唯一标识、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法人办事唯一标识,构建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群众、企业在办事过程中的一证一码通行。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电子证照应用支撑体系

搭建全市电子证照库、人口库等共享服务平台,构建市个人、法人统一身份认证体系,通过各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和证照资源共享,实现企业和公众网上办事的统一身份认证和资料核验,最终实现电子证照在线生成、发放以及在线共享、查验、复用等功能,实现我市证照信息资源全网络、全流程的电子化闭环管理与应用。

(二)梳理电子证照目录

严格按照政务服务清单、便民服务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所列事项梳理电子证照资料目录,梳理有效期内的所有证书、执照、批文等电子证照。

(三)加快电子证照生成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完成本单位的证照电子化工作,遵循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电子证照照面信息与业务信息一致。

1.同步生成增量电子证照。推行电子证照生成常态化,将电子证照生成作为业务流程的正式环节,在生成纸质证照的同时生成电子证照,并推送至市电子证照库。

2.加快存量证照电子化转换。按照证照目录,对已颁发过的所有有效存量证照进行电子化转换,确保完整生成证照。按照谁制作,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对所属证照生成的质量负责,并推送至市电子证照库。

3.建立电子证照常态化管理。建立电子证照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随业务办理同步生成、随业务信息变更同步更新或废止。发现电子证照有误或缺失,要及时核对纠正、补充、更新,并同步推送至市电子证照库。

(四)推行电子证照应用

大力推行电子证照作为法定办事依据,推动部门间充分共享,提升审批、监管等工作的电子化水平。

1.开展电子证照推送服务。各有关部门要依托市电子证照库,与发放纸质证照同步向证照所有人推送电子证照,并积极推送其它政务信息,提高信息服务水平。

2.加强证照共享和验证。电子证照库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无偿获取、使用、验证和共享,在加强身份证、营业执照认证的基础上,凡是可以通过共享获取业务办理所需信息或证照的,不再要求公众提交相关纸质复印件和申报材料。通过在线共享、比对、机读等方式验证证照,逐步实现少带证照、免带证照,减少人工验证出错,杜绝假证伪证。在使用电子证照库信息过程中存在疑问的,及时向电子证照签发单位反映,证照签发单位应及时处理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市政务办。

3.逐步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的不见面审批(服务)。在行政审批中推广全流程电子化收件、网络化流转的审批模式,减少提交纸质材料,减少网下办理比例,优先选择附件简单规范、办理量大的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或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无纸化办理。

4.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各部门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减少申报资料,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行审批(服务)结果两微一端推送、快递送达等服务模式,扩大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范围,提高不见面事项办件比率,真正做到不见面审批(服务)是原则、见面审批(服务)是例外,努力实现让老百姓不推一扇门,不见一个人,办成所有事

5.创新档案管理。修订政府档案管理办法,制定电子形式档案归集、管理和利用规则,支持将电子文件、电子证照作为归档文件,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三、职责分工

1.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信息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政务电子证照的管理及共享应用工作,推动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建设,推动电子证照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2.市政务办:负责电子证照管理及共享应用的组织实施,指导电子证照目录编制及动态管理,督促检查全市电子证照的入库共享使用情况。

3.市档案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电子证照档案管理标准、流程等规范,开展对全市电子证照档案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检查评估;促进电子证照文件接收归档、长久保存和共享利用。

4.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审核电子证照相关政策文件,推动现行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不相适应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保障。

5.市委网信办(筹):负责组织建立电子证照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督促电子证照资源采集、共享、使用全过程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指导推进电子证照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和安全审查。

各相关单位同步做好电子证照同步生成、存量转换、推广应用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电子证照应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和协调,把推动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优先列为电子政务深化应用的重点工作和创新行政审批改革、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电子证照建设应用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建立应用机制。推行电子证照应用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创新电子证照应用机制。证照签发单位对电子证照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扎实推进、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牵头,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务办加强跟踪督促,不定期检查,及时收集企业和群众的使用反馈意见,针对性地改进电子证照系统相关功能,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政务办要加强对电子证照的运行管理、监督,定期通报各部门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电子证照系统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级行政机关、第三方服务机构等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普及电子证照知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应用电子证照进行网上办事,让公众切实感受到应用电子证照的便利。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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