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2-00149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2-09-27
标 题 关于调整部分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2〕14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连云港海上搜救中心领导小组、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等部分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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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办发〔2012〕147号

关于调整部分领导小组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2〕147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部分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一、市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原文号:连政办发〔2006〕194号)调整如下:

  组  长:唐某某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滕  雯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单位:东海县、赣榆县、灌云县、灌南县、新浦区、海州区、连云区政府,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委、连云港地税局,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连云港广播电视大学、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局长、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匡中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连云港海上搜救中心领导小组(原文号:连政办发〔2010〕108号)调整如下:

  主      任:丁建奇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市港口管理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芦庆丰  连云港海事局局长

副  主  任: 桂迎宝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徐圩新区管委会、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胡英浦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成员单位:连云港警备区,赣榆县、灌云县、灌南县、连云区政府,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港口集团、边防检查站、连云港海关、连云港海事局、连云港气象局、中国电信连云港分公司、中国移动连云港分公司、中国联通连云港分公司、解放军94587部队、海军91316部队、江苏省海警支队三大队、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连云港基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连云港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副局长罗金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连云港海事局指挥中心副主任朱延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原文号:连政办发〔2007〕171号)调整如下:

组  长:滕  雯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修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田  明  市文广新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连云港工商局、连云港银监分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市文广新局副局长王亚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原文号:连政办发〔2006〕177号)调整如下:

  主    任:滕  雯  市政府副市长

  副 主 任:王修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匡中远  市教育局局长、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邸占山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连云港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连云港警备区政治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连云港工商局、连云港质监局、中国电信连云港分公司、淮海工学院、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副局长徐向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五、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原文号:连政办发〔2008〕117号)调整如下:

  主    任:滕  雯  市政府副市长

  副 主 任:王修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匡中远  市教育局局长、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国家保密局、连云港日报社、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连云港供电公司。

  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合署办公,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主任张春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六、市内地新疆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原文号:连政办发〔2011〕126号)调整如下:

  组   长:滕  雯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王修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匡中远  市教育局局长、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范  江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编委办,连云区政府,市发改委、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副局长韩金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校长金同实、连云港高级中学校长王其珊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七、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原文号:连政办发〔2011〕25号)调整如下:

  主   任:滕  雯  市政府副市长

  副 主 任:王修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匡中远  市教育局局长、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综治办、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妇联,连云港地税局、连云港工商局。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副局长韩金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八、市地名委员会(原文号:连政发〔2005〕86号)调整如下:

  主    任:滕  雯  市政府副市长

  副 主 任:王修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锦华  市民政局局长

          史士成  连云港警备区副参谋长

  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物价局、市邮政局、中国电信连云港分公司。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局长李锦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原文号:连政办发〔2006〕176号)调整如下:

  组    长:滕  雯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王修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  伟  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市残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纪检组长杨永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十、市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原文号:连政办发〔2006〕60号)调整如下:

组    长:滕  雯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徐志坚  连云港警备区副司令员

  王修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  伟  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单位:东海县、赣榆县、灌云县、灌南县、新浦区、海州区、连云区政府,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新海新区、连云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市委宣传部、市级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局、市文广新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武警支队、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连云港工商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周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一、市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原文号:连政办发〔2005〕19号)调整如下:

组    长:滕  雯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王修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  伟  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办、连云港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计生委、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政府法制办、连云港民航站、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连云港工商局、上海铁路局连云港火车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副局长陈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十二、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原文号:连政办发〔2006〕117号)调整如下:

组    长:滕  雯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王修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  伟  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单位:东海县、赣榆县、灌云县、灌南县、新浦区、海州区、连云区政府,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连云港日报社,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计生委,连云港工商局、连云港质监局、连云港盐务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副局长陈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十三、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原文号:连政办发〔2007〕147号)调整如下:

组    长:王修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 组 长:项  勇  市综治办副主任

  李锋古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蒋  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  方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连云港工商局、连云港质监局。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副局长陈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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