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3-00036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3-04-28
标 题 关于表彰连云港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3〕4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赣榆县人民政府等10家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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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办发〔2013〕40号

关于表彰连云港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连云港市2012年度

  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12年,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为全市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赣榆县人民政府等10家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快依法治市进程,为促进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件:连云港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名单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

   

   

   

   

   

   

   

   

   

   

   

   

   

   

   

  附件

   

    连云港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名单

   

  赣榆县人民政府

  新浦区人民政府

  市财政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水利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海洋与渔业局

  市文广新局

  市港口管理局

  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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