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1-00086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1-03-12
标 题 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园林绿化工作有功单位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1〕2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2010年完成园林绿化投资5.1亿元,新增绿地面积560公顷,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在全市园林绿化工作中有功单位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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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办发〔2011〕29号

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园林绿化工作有功单位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园林绿化工作有功单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0年全市园林绿化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主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共完成园林绿化投资5.1亿元,新增绿地面积560公顷,城市绿地总量快速增加,绿化景观效果更加凸显,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在全市园林绿化工作中有功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推动全市园林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各级各部门要向有功单位学习,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10年度全市园林绿化工作有功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2010年度全市园林绿化工作有功单位名单

 

  市城乡建设局

  海州区人民政府

  新浦区人民政府

  连云区人民政府

  东海县人民政府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科教创业园区)管委会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赣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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