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8-00285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10-26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8〕14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苏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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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办发〔2018〕142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50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推进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三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促进政府工作更加透明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有力支撑。

二、突出公开重点

(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本通知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等9类。

(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本通知所称公共资源配置,主要指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领域等7类。

(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本通知所称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主要以对公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高度关注、公益色彩浓厚的社会公益事业为重点,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7类。

三、提升公开质效

(一)明确公开主体。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公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所制作或保存的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积极利用两微一端、新闻媒体、信用中国(江苏·连云港)网、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载体,拓宽公开渠道,开展在线服务,提升用户体验。

(三)强化公开时效。三大领域产生的政府信息,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

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通知部署的各项任务,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见附件),抓好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将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笫三方评估,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1.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2.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3.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02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领域

公开信息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批准服务

公开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各项报建审批事项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水利局

2018年底

2

批准结果

公开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项目备案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用海)预审结果、海域使用权证书核发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结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等涉及交通事项审批结果、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及取水许可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等涉及安全生产事项审批结果、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结果、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结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结果、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结果、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审批结果等。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安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民防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2018年底

3

招标投标信息

公开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等。

市经信委、市住房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

2018年底

4

征收土地信息

公开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市国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018年底

5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公开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房局、市城建局、市安监局、市水利局

2018年底

6

项目施工有关信息

公开项目法人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市住房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2018年底

7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公开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等。

市住房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质监局

2018年底

8

项目竣工有关信息

公开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房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2018年底

9

行政处罚信息

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名称、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当前状态等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相关信息。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安监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民防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2018年底

 

附件2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领域

公开信息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住房保障领域

项目建设方面,主要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包括建设计划任务量、计划项目信息、计划户型)、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包括计划任务完成进度、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住房分配方面,主要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

市住房局、市城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

2018年底

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

公开土地供应计划、交易信息(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履约及变更等信息。

市国土局、市政务办

2018年底

3

矿业权出让领域

公开审批结果信息、交易信息(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履约及变更等信息。

市国土局、市政务办

2018年底

4

政府采购领域

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和其他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结果,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

市财政局、市政务办

2018年底

5

国有产权交易领域

公开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交易结果(交易价格、成交价格等)、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

市国资委、市政务办

2018年底

6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

公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资格审查结果(被拒绝申请人不合格原因)、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可以公开的评标情况、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履约及变更、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

市交通局、市住房局、市城建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政务办

2018年底

7

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领域

公开市级药品、医用耗材、疫苗集中采购的采购文件和公告、企业和产品资质审核结果、产品报价、市级入围结果、信息变更、备案采购、短缺询价等信息,根据授权发布的积分考核信息,市级监管部门的不良记录通报等相关信息。

市卫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

2018年底

 

 

 

 

附件3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领域

公开信息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决策

加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力度,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各方面合理意见体现到决策中,结合实际尽可能把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开。提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实效,公开前要认真评估公开的效果,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攀比、炒作,公开后要认真对待并依法处理公众提出的相关意见。

市各相关部门

2018年底

2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管理和服务

重点公开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全面公开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及时准确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积极公开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财政资金直接投入和购买社区公共服务,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对象、办理流程、责任部门、供给状况和绩效评估等信息。

市编办、市政务办、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

2018年底

3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执行和结果

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公开,准确记录资金的具体流向并向社会公开。加大省级下达市级彩票公益金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安排等信息的公开力度。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及时公开评估结果。

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2018年底

4

脱贫攻坚领域

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

市扶贫办

2018年底

5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事项,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标准、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住房局、市城建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2018年底

6

教育领域

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紧扣利益关系直接、现实矛盾突出的事项,重点公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

市教育局、市物价局

2018年底

7

基本医疗卫生

领域

重点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信息。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用现代医学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

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

2018年底

8

环境保护领域

继续做好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测及减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信息。及时发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

市环保局

2018年底

9

灾害事故救援

领域

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然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公开。

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安监局、市应急办

2018年底

10

公共文化体育

领域

及时公开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

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2018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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