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6-00035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1-14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6〕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加快构建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江苏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苏人社发〔2014〕32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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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办发〔2016〕3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13

 

 连云港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构建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江苏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苏人社发〔201432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体系,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

  二、目标任务

  按照覆盖全民、增进公平、城乡统筹、适应流动、优化服务的原则,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精确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和数据信息跨业务、跨部门共享。

  (一)全面动态掌握我市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整体情况。通过参保登记梳理未参保人员、重复参保人员,实现对单位和个人的精确管理,对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状况实施跟踪服务,为实现参保人群全覆盖奠定基础。

  (二)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通过开展参保登记,清理重复、无效信息,实现人社、公安、民政、卫计等各部门信息共享共用,强化信息动态维护,为促进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提供基础信息支撑。

  (三)强化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通过信息数据库为社会保险基金动态分析、预算编制、预测评估提供数据支撑,为科学确定社会保险基金中长期运行目标提供依据,实现全市社会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登记范围

  具有本市行政区域户籍人员、持有本市居住证明或长期居住本地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成立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成员单位为市编办、法院、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委、工商局、质监局、统计局、连云港地税局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全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各项工作,研究制定工作重点和方案,协调解决全民参保登记重大问题和事项,决策、指导、督促及协调重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日常工作,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决策和部署,研究提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汇总及通报,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县区工作,分析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组织、协调和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和领导小组交办其他事项,负责跟踪评估及考核各县区全民参保工作完成情况。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市人社局:负责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规范管理工作;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统一规范全民参保登记范围和对象、调查指标含义、口径和系统建设等内容;负责落实设备和人员配置,制作入户调查证件,印制调查表、宣传资料,建立考核激励机制;负责做好与市各相关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实现部门信息共享。

  2、市发改委:加强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与指导。

  3、市财政局:有计划安排登记工作、软件开发及宣传培训等费用,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4、市公安局:核对人社部门提供的参保居民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协助人社部门将现有参保数据与公安户籍信息比对整理;梳理未参保人员信息。

  5、市卫计委:负责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等基本信息;协助做好新生儿信息数据整理比对和人口统计数据分析研究等工作,提供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6、市教育局:与人社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提供各学校、托幼机构学生(儿童)信息;根据人社部门提供的在连就读、未参加社会保险学生情况,督促相关学校、托幼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7、市民政局:协助做好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随军家属、社会团体信息整理比对、提供相关人员名册等工作;向人社部门提供新批准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本信息以及殡葬死亡人员基本信息。

  8、连云港地税局:负责提供用人单位税务登记、 纳税申报等有关信息。

  9、市工商局:负责提供工商企业和经营单位名册、相关证照、资料等;定期向人社部门提供新注册登记单位基本信息。

  10、市质监局:负责协助做好法人单位数据库整理比对、校核基础信息等工作;定期向人社部门提供新成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

  11、市统计局:负责提供经济普查、人口普查数据信息。

  12、市编办:负责提供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名册等信息。

  13、市法院:负责协助做好被判刑人员信息数据整理比对,提供被判刑人员名册等信息。

  14、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自成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机构,统筹本辖区内全民参保工作,具体负责对辖区内各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统筹落实人力、物力、财力,根据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全民参保登记各项工作;上门入户开展政策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手册,营造全民参保良好氛围;按照相关要求,入户逐个登记(核对),填写登记(核对)表;录入调查、登记(核对)信息;对本辖区登记(核对)信息数据采集后,实行动态维护。

  (三)实施步骤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片实施、协调推进原则,以县、区为片区,自2016年初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稳步推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2016年基本完成;2017年起逐步实现常态化运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启动实施准备阶段

  (1)基础准备。建立市级集中管理、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共用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通过人社、公安、卫计、民政、地税、工商、统计、教育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建立社会保险参保资源基础信息库,为入户调查等工作提供有力数据支持,对既有信息完整、准确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直接确认参保登记,无需重新申报、重复采集信息。

  (2)入户调查、数据登记阶段。各县区按照登记项目,通过重点单位排查、重点入户调查,对未参保人员、信息缺失或错漏人员等重点人群逐户逐人逐项开展登记核对,全面掌握依法应参保单位、职工以及可参保城乡居民有关信息。

  (3)宣传发动、重点推进阶段。动员尚未参保人员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确保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主动参保,鼓励中断缴费人员继续缴费。

  2、总结验收、绩效评估阶段

  2016年底,全面分析、总结、评估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情况,为全民参保登记常态化运行奠定基础。

  3、动态维护、常态化运行阶段

  从2017年起,逐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常态化,各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更新全民参保登记有关信息。不断丰富和拓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内涵,加强与就业、劳动仲裁、监察等业务衔接,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就业与劳动维权管理等一体化。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主动协调配合

  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由市人社局按照市政府要求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人社部门完成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基础信息汇总分析后,要及时将信息向有关部门反馈,共同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各县区要把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列入2016年度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制定本地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工作流程,抓好组织实施;要统筹组织和安排工作力量,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增进共识,形成合力,确保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

  (二)配备人员力量,保障工作经费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市本级及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社保经办服务平台建设,整合资源,落实工作经费,为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要不断提升社保信息化系统建设水平,确保信息采集更新全面、准确,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是一项新的重大举措,涉及面广。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制定宣传计划,有针对性做好宣传发动,通过开展专题宣传、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板报、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深入基层宣讲,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和短信、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市民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人人参保、我要参保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组织业务培训,提高登记技能

  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业务和信息化操作培训,重点组织好对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参与登记和调查人员的培训工作,真正提高入户登记调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心,切实把好数据信息质量关,推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实施,同时加强情况跟踪,及时开展工作交流,实时通报推进情况,不断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要认真抽查(核查)上报数据,确保登记信息完整、准确、规范,确保本地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五)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将加大工作督导检查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和调度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工作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途径和办法;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连云港市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曹永林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晏 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郝新跃  市人社局局长

    成  员:王文刘  市编委办副主任

          李江蓉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郭惠群  市发改委委员

          徐向阳  市教育局副局长

          茅中余  市公安局副局长

          叶劲松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陆效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邵晓峰 市人社局副局长

          董  青  市卫计委副主任

          司彦博  市工商局副局长

          夏  阳  市质监局副局长

          严天白  市统计调查局局长

          朱延彪  连云港地税局调研员

          董桂军  东海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于洪雁  灌云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吕  洁  灌南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邵泽勇  赣榆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顾建华  海州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焦旺运  连云区政府副区长

          王  成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党群工作部部长

          李君生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  飞  市编委办副主任、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周成前  云台山名胜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邵晓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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