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 2021-04-30 08:40:09 字体: [ ]

(2021年4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适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 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yg.gov.cn;政务新媒体:我的连云港客户端(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下载);

2. 现场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档案馆(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72号)、市图书馆(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中路6号)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获取相关信息;

3.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公报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频道“政府公报”专栏查阅,纸质公报可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连云港市高新区凌洲东路9号)查阅

4.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市政府办公室受理机构为政务公开处

受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1807房间;

受理时间:8:30-12:0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8-85831098。

2.信函或传真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22006。

传真号码:0518-85832112。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联系电话:0518-85831098;传真号码:0518-85832112;电子邮箱:lygzwgk@126.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557968001116.png

国家文件
省级文件
市级文件
市政府工作机构及职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2019-04-02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9-04-0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 2019-03-3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9-03-3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2011-07-25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1-07-22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 2010-09-30
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失效文件
市十四届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
时间: 2021-01-04 15:00:29 阅读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2020年12月31日上午,市长方伟主持召开市十四届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传达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部署除雪减灾工作,听取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交通运输及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2021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排情况等工作汇报,审议《关于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确保疫苗安全和供应保障的通知》《连云港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调控“一城一策”工作实施方案》《连云港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连云港市第一至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调整方案》《连云港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连云港市承接江苏省委托用地审批权工作的实施方案》《连云新城总体空间概念规划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市领导胡建军、吴海云、徐家保、陈书军、徐敦虎、魏爱春、黄万荣,市政府秘书长韩尚富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省、市委全会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最新决策部署上来。要强化“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意识,牢牢把握发展的主动权,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等任务,确保“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顺利开局。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执行力,系统科学应对突发气象灾害,增强除雪保畅通、保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严格执行应急预案各项措施,全面发动群众参与到除雪减灾工作中来,确保在短时间内清除城区及交通要道积雪积冰,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要求,要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确保校园和校车、社会服务机构、交通运输等场所领域安全万无一失。要高标准高质量转入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本质安全、绿色高端要求,加大倒逼力度,排出具体项目,保质保量完成推进绿色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

会议指出,疫苗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政府公信力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要时刻绷紧安全之弦,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担当,强化系统治理、增强监管能力,牢牢守住疫苗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会议强调,抓好节水管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率先行动,是实现连云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创新开展节水工作的客观需要。要尽快理顺节水管理体制机制,加快落实节水的激励和保障措施,全力推进全领域各行业节水增效。

会议要求,要全面落实房地产市场长效调控主体责任,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评价和预警分析,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和资金监管,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持续提升市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要稳住房价、稳住地价、稳住预期,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放管服”改革,核心是“放”、关键在“管”。要高度重视监管工作,依法依规落实监管责任,着力提升监管水平,确保管得住、管得好、管出公平公正,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

会议要求,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正确处理好城市建设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使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会议要求,要建立停车管理协调机制,按照各职能部门任务,统筹协调做好停车场规划、建设、使用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要推动环境健康管理和环境质量改善相结合,突出生态环境管理科学化和精准化,着力打造独具连云港特色的标签,稳步推进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要落实用地审批权从严管理要求,切实提高审批效率。要着眼长远发展、立足品质高端、找准功能定位开展连云新城规划工作,新城规划要有独特性、实效性,着力打造国际化的美丽海滨城市。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核实2021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信息,严格建设程序、严控投资规模、规范招标投标,多方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确保项目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