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 2021-04-30 08:40:09 字体: [ ]

(2021年4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适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 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yg.gov.cn;政务新媒体:我的连云港客户端(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下载);

2. 现场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档案馆(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72号)、市图书馆(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中路6号)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获取相关信息;

3.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公报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频道“政府公报”专栏查阅,纸质公报可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连云港市高新区凌洲东路9号)查阅

4.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市政府办公室受理机构为政务公开处

受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1807房间;

受理时间:8:30-12:0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8-85831098。

2.信函或传真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22006。

传真号码:0518-85832112。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联系电话:0518-85831098;传真号码:0518-85832112;电子邮箱:lygzwgk@126.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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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文件
市十四届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
时间: 2020-06-01 09:09:50 阅读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5月22日上午,市长方伟主持召开市十四届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听取自贸试验区建设推进、防汛防旱及城区防洪排涝、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及生猪生产等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压减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工作方案》《连云港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市级实施方案》。市领导王加培、吴海云、徐家保、黄远征、陈书军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全面、深刻学习领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联系现行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深学细悟、把握精髓、学以致用。要全面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土地准入,为违规企业戴上“紧箍咒”,严肃工作纪律,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消除监管盲点。要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建筑企业转型升级。要加大棚改安置力度,让群众及时住上新房。

会议强调,要将自贸试验区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在营商环境、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资金流动便利等方面对标国际最高规则与标准。要将自贸试验区建设与“一带一路”倡议的战略支点打造相结合,加快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合作交流平台,加速国际运输通道畅通,打造标杆和示范项目。要将自贸试验区建设与融入区域大战略相结合,制定“三港联动”建设方案,争取省级层面更多支持。

会议要求,要扎牢织密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全面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满意度,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对照“六稳”“六保”要求,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扎实抓好民政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要加强要素保障,压实工作责任,着力打造“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体系。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尽快制定预算压减方案。要统筹做好开源节流,多措并举增加财政收入,确保重点领域资金刚性支出。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做好划转股权的摸底排查工作,进一步简化手续,为企业划转提供便利,减轻企业负担。

会议强调,防汛防旱和城区防洪排涝工作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决不能掉以轻心,决不能存在任何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认真落实以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精准排查各类隐患,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制定城市防汛排涝应急预案,建立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

会议要求,要按照省、市关于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部署要求,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小化工”底数基数,明确专人专班,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宣传监督,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把整治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细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要加快推动恢复生猪生产,落实工作责任,加快工作进度,挖掘生产潜力,快速提升产能。要统筹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和恢复生猪生产工作,切实堵住疫情防控风险点,实现生猪养殖产业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