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 2021-04-30 08:40:09 字体: [ ]

(2021年4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及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yg.gov.cn);

2.《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报》;

3.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 “我的连云港”APP;

5. 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6. 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市政府办公室受理机构为政务公开处

受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1807房间;

受理时间:8:30-12:0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8-85831098。

2.信函或传真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22006。

传真号码:0518-85832112。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联系电话:0518-85831098;传真号码:0518-85832112;电子邮箱:lygzwgk@126.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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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件
省级文件
市级文件
市政府工作机构及职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2019-04-02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9-04-0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 2019-03-3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9-03-3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2011-07-25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1-07-22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 2010-09-30
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失效文件
政府大事记
政务督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时间: 2010-07-11 00:00:00 阅读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七月十一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569号)和《中共连云港市委、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连发〔20102号),设立市政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政府研究室牌子。

一、职能调整

(一)增加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职能。

(二)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调研、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三)办理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以及其它地区发送市政府的公文。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向市政府请示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决定事项以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

(六)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推进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建设。

(七)负责省人大、省政协和市人大、市政协交市政府的有关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督促、检查下级政府和市政府所属部门的承办情况。

(八)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送重要政务信息。组织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准确及时地向市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并具体承办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事务。

(十)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

(十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理市长信箱反映的问题、转办的省长信箱信件,协同和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十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外事工作和因公出国(境)团组的会审、审批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与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十四)负责管理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新经济》编辑部的工作。

(十五)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设17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周务会议的组织和纪要整理工作,组织协调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并由市政府办公室承办的全市性会议会务工作;负责秘书长主任会议、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起草办公室有关材料;负责文电收发、登记、分办和传递、催办工作;负责办理外事出国(境)审批件和相关文电;负责印鉴管理、公文核稿、电报办理、保密、档案工作;协助领导做好指导县、区政府办公室和各部门办公室文电处理工作。负责办公室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管理督促检查考核工作;协助领导做好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

(二)综合一处

负责为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服务。负责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综合性会议和市政府重要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的综合报告;负责起草向省政府的综合性工作汇报;负责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报告、会议讲话和部分其它文稿;协助做好市政府主要领导政务活动安排;协助领导处理好人民来信来访等日常事务工作。

(三)综合二处

负责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服务。负责办理发展与改革、政策研究、国土资源管理、司法、监察、法制、统计、物价、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税务、金融、保险、证券监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信访、机关事务、接待、档案、地方志、核电协调、经济协作、人民武装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领导讲话、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督促、检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批示、召开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协助领导处理好人民来信来访等日常事务工作。

(四)综合三处

负责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服务。负责办理城乡规划建设、交通及运输业、建筑业、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开发管理、防震减灾、旅游及风景区建设、民航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领导讲话、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督促、检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批示、召开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协助领导处理好人民来信来访等日常事务工作。

(五)综合四处

负责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服务。负责办理环境保护、商务、开发区建设、市场建设、服务业、侨务、台务、招商引资、外事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领导讲话、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督促、检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批示、召开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协助领导处理好人民来信来访等日常事务工作。

(六)综合五处

负责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服务。负责办理农业和农村经济、海洋经济、民政、水利、防汛抗灾、林业、农开、农机、气象、粮食、供销、烟草专卖、双拥、扶贫、民族宗教、残疾人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领导讲话、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督促、检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批示、召开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协助领导处理好人民来信来访等日常事务工作。

(七)综合六处

负责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服务。负责办理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女儿童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领导讲话、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督促、检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批示、召开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协助领导处理好人民来信来访等日常事务工作。

(八)综合七处

负责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服务。负责办理港口、口岸、公安、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民防、消防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领导讲话、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督促、检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批示、召开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协助领导处理好人民来信来访等日常事务工作。

(九)综合八处

负责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服务。负责办理工业经济、信息化、科学技术、国有资产管理、民营经济、安全生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无线电管理、通讯、邮政、供用电、盐业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领导讲话、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督促、检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批示、召开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协助领导处理好人民来信来访等日常事务工作。

(十)综合研究处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定期分析经济运行动态和趋势,及时提供经济社会发展分析材料;适时开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对策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部分综合性讲话、报告等文稿。

(十一)决策咨询处

负责定期收集、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信息及兄弟省市政策动态,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及时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市政府顾问和有关专家建言献策、参政咨询的组织、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协助领导做好与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淮海经济区等区域性合作组织的联络、交流工作;做好市政府重要会议、重要决策的评估工作。

(十二)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督促、检查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召开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分解、方案制定和督查考核工作;拟订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负责省长信箱办理工作;协调组织省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三)信息处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政务信息和有关网络媒体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领导报送政务信息;负责市领导在各类信息简报上批示的办理和督查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十四)新闻联络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负责承办市政府新闻发布活动,指导各县区政府和市各部门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组织市政府有关活动的新闻报道;承办市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市政府公报》和《市政府大事记》编写工作。

(十五)行政处

负责做好市政府重大接待活动的安排;负责兄弟城市政府领导和办公室负责同志来连活动的接待安排;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出席重要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客情;协助秘书长做好市政府领导外事活动安排;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服务事务和机关后勤工作;协助做好市级机关汽车配备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十六)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并安排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意见;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协助领导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协调处理工作;审核出具介绍信,协助安排作息时间和节假日值班工作;协调指导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的日常工作;负责市长信箱办理工作。

(十七)应急协调处

协助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的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理报送市政府涉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文电和督查调研工作;指导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审核市级应急预案,指导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建设;建立与市内驻军、武警的应急联动机制;承担市应急管理专家组秘书处职责。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行政编制56名(不含正副秘书长编制)。

市政府办公室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5名(其中1名兼任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正副处长(主任)24, 其中正处长(主任)15名(其中值班室主任、应急协调处处长兼任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处长(副主任)9 名。另设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市政府研究室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处长4名,其中正处长2名,副处长2名。

五、其它事项

(一)根据市政府规定,市政府办公室管理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新经济》编辑部的工作。

(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保持原机构规格不变,管理市政府办公室值班室、应急协调处的业务工作。

(三)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另行确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