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编制《连云港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我市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市政府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职能
2.市政府文件
3.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4.市政府重要会议
5.市政府重点工作
6.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7.市政府提交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8.市政府人事任免
9.市政府应急管理
10.连云港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11.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形式
1. 通过连云港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2. 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3. 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各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我市各行政机关确定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人员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市政府办公室受理机构为政务公开处,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9号,联系电话:0518—85831098。
(二)申请的提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陆“中国·连云港”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进入“依申请公开”页面,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选定相应的受理机构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申请的处理
各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行政机关经审查受理的申请,应当作出下列分类处理:
1.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程序,并在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依法提供其申请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获取;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三、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机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同级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当事人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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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8282号提案的答复 20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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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02-28
- 连云港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02-28
- 连云港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03-31
- 连云港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5-03-31
- 连云港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4-03-31
- 连云港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3-03-30
- 连云港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2-03-30
索 引 号 | k12498411/2021-00018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1-02-10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发〔2021〕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切实抓好《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市政府研究制定了《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 ||
时 效 |
市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切实抓好《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市政府研究制定了《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强化使命担当,发扬斗争精神,围绕承担的目标任务迅速制订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按季度分解细化,进一步明确量化目标、序时进度和标准要求,认真细致抓好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
市政府将定期听取《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措施。市政府办公室要继续落实“月调度、季通报、年度考核”要求,切实加强对各单位履职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强化结果运用,全力做好今年政府各项工作,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确保“十四五”开好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
分解落实方案
一、综合指标(按考核口径分解)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牵头领导:胡建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3.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牵头领导:魏爱春;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4.工业应税销售收入增长20%。(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共同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税务局)
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牵头领导:胡建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6.工业投资增长9%、工业技改投资增长8%。(牵头领导:魏爱春;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7.产业投资完成1350亿元。(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共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牵头领导:吴海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9.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7%。(牵头领导:吴海云;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台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外办、市贸促会、连云港海关)
10.实际利用外资8.5亿美元。(牵头领导:吴海云;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台办、市外办、市侨联、市贸促会)
11.港口吞吐量增长5%,集装箱运量保持正增长。(牵头领导:胡建军;责任单位:港口控股集团)
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共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13.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牵头领导:吴海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14.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18%。(牵头领导:魏爱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保持在省控线以下。(牵头领导:胡建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6.节能等约束性指标完成省定目标。(牵头领导:魏爱春;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机关管理局)
17.减排、生态环境等约束性指标完成省定目标。(牵头领导:胡建军;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重点工作
(一)坚定不移推进产业强市,着力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18.实施新一轮企业培育“三大行动计划”,销售过百亿企业突破10家。(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共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9.石化基地完成产业投资480亿元以上,盛虹炼化、卫星石化等投产达效。(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徐圩新区;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0.石化产业应税销售收入突破550亿元。(牵头领导:胡建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1.石化基地实现封闭管理和智慧化管控,建成国家级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打造国家绿色化工园区。(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徐圩新区;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
22.“中华药港”核心区高端化学制剂、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建成投用,医药产业产值突破750亿元。(牵头领导:魏爱春;牵头单位:市开发区;共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
23.省药品认证审评分中心正式运营。(牵头领导:魏爱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开发区)
24.申建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牵头领导:吴海云;牵头单位:市开发区;共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连云港海事局、连云港海关,市自贸区管委会)
25.做好产业链文章,新材料产业产值达300亿元。(牵头领导:魏爱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26.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产值达240亿元。(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共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7.加快工业机器人等智能装备产业发展,装备制造业产值达280亿元。(牵头领导:魏爱春;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8.推进空港产业园建设。(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灌云县;共同责任单位:市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机场办、连云港海关)
29.20家企业挂牌场外市场,新引进金融机构3家以上。(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保监分局,金融控股集团)
30.放大“5·18”品牌效应,加快电商产业园建设,促进电商产业健康发展,全市电商网络零售额增长20%以上。(牵头领导:吴海云;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31.5G信号实现重点城镇及产业园区全覆盖。(牵头领导:魏爱春;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通管办)
32.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建成投运。(牵头领导:魏爱春;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资源局、市通管办,海州区、市开发区)
33.连岛创成5A级景区。(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连云区;共同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34.推动东海县、连云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潮河湾、秦山岛、市博物馆创建4A级旅游景区,新增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3个。(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
35.推进46个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提升老新浦风情街区和连云老街等品质内涵。(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宗局、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各县区)
36.启动藤花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前期工作。(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开发区、市文广旅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
37.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市申名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委党史工办、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各区)
38.加快建设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共同责任单位:市资源局,连云区,港口控股集团)
39.大力发展远洋渔业,推动南极磷虾产业园建设。(牵头领导:吴海云;牵头单位:连云区;共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40.设立市级科创投资基金,发放苏科贷2.6亿元。(牵头领导:魏爱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保监分局,金融控股集团)
41.持续实施“花果山英才计划”“海智计划”,引进人才2万人。(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人才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台办、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外办、市科协)
42.培育一批领军型企业,新增科技小巨人和高新技术企业91家。(牵头领导:魏爱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43.推进政产学研金深度融合,实施合作项目100项。(牵头领导:魏爱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44.新建重点产业研发机构20家。(牵头领导:魏爱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45.实施重点科技项目30项。(牵头领导:魏爱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46.推进100家企业技术改造。(牵头领导:魏爱春;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47.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40.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6.5%。(牵头领导:魏爱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共同责任单位:市科协)
48.建成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双创基地。实施科技孵化载体绩效考评,推行创新积分制。(牵头领导:魏爱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
49.推进高效低碳燃气轮机新型循环试验台建设。(牵头领导:魏爱春;牵头单位:市开发区、市科技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50.加快国资国企改革,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5家。(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共同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属监管企业)
51.实施新一轮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审计局)
52.推动城市紧密型医联体试点改革,实现县域医共体全覆盖。(牵头领导:徐家保;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共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医保局)
53.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牵头领导:吴海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54.基本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资源局;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55.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政务办;共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56.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共同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机关管理局、市工商联)
57.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加快实现“一网通办”“跨区域通办”。(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政务办;共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12345公共服务中心)
58.高标准打造“一网四级”服务体系,实现“3550”改革常态化,推出更多“一企一证”“一件事一次办”等服务。(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政务办;共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外办、市12345公共服务中心)
59.为企业减免税费50亿元。(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
(三)锐意开拓全面扩大开放,做强做优“一带一路”强支点
60.加快自贸区制度创新,形成创新实践案例30项。(牵头领导:吴海云;牵头单位:市自贸区管委会;共同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商务局、市审计局,连云区、市开发区,港口控股集团)
61.推动“单一窗口”向口岸物流服务延伸,培育“平台+供应链”物流新业态,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跨区域联动和运单物权化,制定船舶装卸等口岸作业时限标准。(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港口控股集团;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连云港海关)
62.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新增市场主体3000家。(牵头领导:吴海云;牵头单位:市自贸区管委会;共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连云区、市开发区)
63.加快区域性集装箱内贸中转中心建设,统筹中哈基地和无水港发展。上合物流园铁路、场站建成投用。(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共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上合物流园管委会,港口控股集团)
64.稳定中土、中蒙班列,畅通中吉乌联运通道。国际班列运量4.1万标箱。(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港口控股集团)
65.推进花果山机场、徐圩港区码头泊位开放,申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牵头领导:吴海云;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机场办、连云港海关,徐圩新区,港口控股集团)
66.建成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牵头领导:魏爱春;牵头单位:连云区;共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外办、连云港海关、市邮管局,市邮政公司)
67.提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综合试验区载体能级,经营主体超过100家,进出口额突破1亿元。(牵头领导:吴海云;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
68.深入推进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省级南北共建园区建设。(牵头领导:胡建军、黄万荣;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共同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商务局,各县区)
69.力争开工建设连云港区40万吨矿石码头,推进徐圩港区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30万吨级原油码头建设。(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徐圩新区,港口控股集团)
70.加快徐宿连航道建设。(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水利局)
71.新增近远洋航线6条。(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港口控股集团;共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局)
72.拓展海铁联运功能,“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建成投用。(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开发区;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
73.花果山机场二期工程全面启动,开通2条全货机航线。(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机场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审计局,灌云县)
74.完成228国道石化基地绕行工程,实施连淮高速扩建、连宿高速建设。(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资源局)
(四)持之以恒提升城市品质,深度打造美丽宜居连云港
75.推进连云新城规划提升、项目建设,蓝色海湾项目基本建成。(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连云区;共同责任单位:市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局,城建控股集团)
76.逐步实施庙岭以西融城计划。(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资源局、市交通局;共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连云区,港口控股集团)
77.推进高铁、城市动车、公交、公共自行车有机衔接,完善连云港站等客运枢纽集疏运功能,实现零换乘。(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交通控股集团)
78.规划高架路网,构建城市外环,启动花果山大道、港城大道、徐新公路等快速化改造。(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
79.新改建城区道路40条,改造桥梁40座。(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各县区)
80.新增智慧停车位2000个。(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通控股集团;共同责任单位: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市政务办)
81.国家卫生城市通过复审。(牵头领导:徐家保;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共同责任单位: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
82.加强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创建全域文明城市。(牵头领导:高美峰;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83.推进园博园等公园建设,新增口袋公园15个。(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海州区,城建控股集团)
84.实施连云港站北片区等区域、11个棚改项目和120个老旧小区改造。(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局、市城管局,各区,城建控股集团)
85.全面完成省级海绵城市试点项目。(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资源局、市水利局,农业发展集团)
86.在主城区建设社区配送中心,构建快递配送末端网络和农产品线上销售、线下配送体系。(牵头领导:魏爱春;牵头单位:市邮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海州区,农业发展集团)
87.建成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66个。(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区)
(五)乘势而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88.新增高标准农田40万亩,农机化综合水平达89%。(牵头领导:吴海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供销社)
89.新增农田托管面积25万亩。(牵头领导:吴海云;牵头单位:市供销社;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90.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新建农业种质资源库530亩。(牵头领导:吴海云;牵头单位:市农科院;共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91.新增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1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25家,建成省级以上乡村休闲旅游品牌10个。(牵头领导:吴海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共同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92.高标准建设省级农高区。(牵头领导:魏爱春;牵头单位:东海县;共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
93.发展直采直供、冷链配送等电商新模式,农村网络零售额突破200亿元。(牵头领导:吴海云;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各县区)
94.农产品出口额超5亿美元。新增“连天下”品牌农产品60个。(牵头领导:吴海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共同责任单位:连云港海关)
95.改善农房8000户。(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审计局,各县区)
96.建成美丽宜居乡村167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6个。(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审计局,各县区)
97.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改建公路350公里,改造桥梁20座、供水管网150公里。(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各县区)
98.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现全覆盖,完成黑臭水体治理80条,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80%。(牵头领导:吴海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共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
99.发展乡镇扶贫产业园,新增市级示范园10个。(牵头领导:吴海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共同责任单位: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水利局)
(六)矢志不渝保护生态环境,更高标准推动绿色发展
100.全面推行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基本建成环境监测监控体系。(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101.加快建设环保“绿岛”项目,探索开展“绿岛”环境治理模式,建设小微企业共享的环保基础设施或集中工艺设施。(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102.强化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消除禁燃区散煤销售使用,强化扬尘管控,PM2.5浓度、空气优良率持续改善。(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
103.推进雨污分流,新改建污水管网80公里,改扩建污水处理厂4个。(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104.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率100%。(牵头领导:吴海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共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各县区)
105.建立危险废物全周期监管体系,废盐等超期贮存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牵头领导:胡建军;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06.开展石化基地土壤和地下水智能化监管试点。(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共同责任单位:徐圩新区)
107.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资源界定和评估、绿色审计制度。严格落实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资源局、市审计局)
108.完成植树造林3万亩,新增绿地300公顷,完成生态复绿2000亩,提升生态价值和碳汇能力。(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资源局;共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各县区)
109.实施绿色发展类项目20个,培育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5个。(牵头领导:魏爱春;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110.畜禽规模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95%以上,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取得突破。(牵头领导:吴海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共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11.开展石梁河水库生态缓冲区试点建设。(牵头领导:吴海云;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东海县、赣榆区)
112.完成自然湿地修复2000亩,打造生态河湖样板10个。(牵头领导:吴海云;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
113.实施市域生物多样性调查结果集成。开展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资源局;共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14.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试点,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马涧通道边坡生态修复基本完成。(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资源局;共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
115.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共同责任单位:连云区、徐圩新区)
(七)毫不动摇抓好安全发展,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
116.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确保不出现规模性疫情。(牵头领导:徐家保;牵头单位:市防控办(市卫健委);共同责任单位: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
117.加强高风险人群疫苗接种等防护工作,加快发热门诊、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全方位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牵头领导:徐家保;牵头单位:市防控办(市卫健委);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各县区)
118.高标准转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狠抓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加强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安委办(市应急局);共同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的市有关部门,各县区)
119.全面完成化工园区整治。(牵头领导:魏爱春;牵头单位:市化治办(市工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支队,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徐圩新区)
120.加强海上作业安全监管,常态化整治涉渔“三无”船舶。(牵头领导:吴海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局、连云港海事局,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连云区)
121.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安委办(市应急局);共同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的市有关部门)
122.依法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确保全市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金额、集资参与人数保持较低水平。(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中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保监分局,各县区)
123.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等领域风险排查化解,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区)
124.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港城。(牵头领导:徐敦虎;牵头单位:市网格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政务办、市信访局,各县区)
125.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打造30个市级“红石榴”家园。(牵头领导:徐敦虎;牵头单位:市信访局;共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民宗局、市12345公共服务中心,各县区)
(八)凝心聚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126.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以上,新引进高校毕业生2万人以上,开发公益性岗位2000个以上,支持自主创业1万人以上。(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区)
127.推动校企合作、定向培养,共建特色班15个,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1万人次。(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128.改造中小学校舍32万平方米,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41所。(牵头领导:徐家保;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机关管理局,各县区)
129.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建设省级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30个。(牵头领导:徐家保;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
130.支持江苏海洋大学特色学科建设,全力提升连云港师专、康达学院、中医药学校等综合实力。(牵头领导:徐家保;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江苏海洋大学、连云港师专、康达学院、中医药学校)
131.创建国家健康城市示范市。(牵头领导:徐家保;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132.迁建市疾控中心,东方医院创建三甲综合性医院,市老年病医院创建三级专科医院,市康复医院投入使用。(牵头领导:徐家保;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局)
133.严格食品药品监管,建立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态管理机制,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不低于35%。(牵头领导:魏爱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区)
134.新建各类球场80片、健身路径170套。(牵头领导:徐家保;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市资源局)
135.高水平举办铁人三项等赛事。申办第21届省运会。(牵头领导:徐家保;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外办)
136.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精准实施电商、建筑等从业人员的参保扩面。(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各县区)
137.提高养老金计发标准和被征地农民社保待遇。(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共同责任单位:各县区)
138.推进社保卡“一卡通”创新应用,创建全国创新应用示范市。(牵头领导:胡建军;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政务办)
139.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全国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牵头领导:徐家保;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140.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解决1000户低收入户安居问题。(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公积金中心、人行市中心支行,各县区)
141.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归集住房公积金70亿元,扩面4.6万人。(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市公积金中心;共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区)
142.促进医养结合,积极引进健康医养等机构,完成21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牵头领导:徐家保;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健委)
143.开展双拥共建,加强退役军人优抚保障。(牵头领导:徐家保;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共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
144.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完善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制度。(牵头领导:徐家保;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
145.建成人文纪念园。(牵头领导:高美峰;牵头单位:城建控股集团;共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徐圩新区)
(九)驰而不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146.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一切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牵头领导:韩尚富;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务办)
147.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重视司法、舆论、社会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和政务公开,让权力在法治轨道和阳光下运行。(牵头领导:韩尚富;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务办、市12345公共服务中心)
148.不断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提升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牵头领导:韩尚富;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共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务办、市机关管理局)
149.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寸步不让纠“四风”,久久为功正作风,一以贯之树新风。(牵头领导:韩尚富;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共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外办、市机关管理局)
150.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牵头领导:韩尚富;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共同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12345公共服务中心,各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