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22-00023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2-01-24
标 题 市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东海水产研究所连云港创新中心的批复
文 号 连政复〔2022〕1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东海水产研究所连云港创新中心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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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复〔2022〕10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东海水产研究所连云港创新中心的批复

连云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批准成立东海水产研究所连云港创新中心的请示》(连区政发〔202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东海水产研究所连云港创新中心,为连云港市地方机构,不纳入连云港市机构编制核定范围,不定机构级别、事业编制和财政经费。

二、东海水产研究所连云港创新中心是为社会公益目的举办的、按照非营利性规则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其职责为:围绕“十四五”规划发展需求,布局搭建海洋渔业研究中心,重点开展深远海产品高值化利用、渔港经济建设、渔业设施、水产品加工技术研发,兼顾开展良种选育,规模化繁殖和养殖示范,并研发育、繁、推、加工一体化的海洋渔业产业链,有效支撑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连云港渔业产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连云区科技局为东海水产研究所连云港创新中心举办单位,开办资金及其他资产均由东海水产研究所投入,全部为国有资产;东海水产研究所负责人员派出、运行经费、管理运行等,所承担的项目纳入地方科技统筹管理,取得的成果通过地方上报,登记地设在连云港市连云区。

四、有关手续按规定办理。

此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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