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23-0001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3-01-04
标 题 市政府关于东海县大石埠、羽山、房山、贺庄、西双湖、横沟等6座中型水库管理和保护规划的批复
文 号 连政复〔2023〕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政府关于东海县大石埠、羽山、房山、贺庄、西双湖、横沟等6座中型水库管理和保护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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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复〔2023〕1号

市政府关于东海县大石埠、羽山、房山、贺庄、西双湖、横沟等6座中型水库管理和保护规划的批复

东海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提请批准连云港市东海县大石埠、羽山、房山、贺庄、西双湖、横沟等6座中型水库管理和保护规划的请示》(东政发〔202219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海县大石埠、羽山、房山、贺庄、西双湖、横沟等6座中型水库管理和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是大石埠、羽山、房山、贺庄、西双湖、横沟等6座中型水库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的依据。你县要按照“保护优先、统筹兼顾、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加强水库管理保护,规范水库开发利用。水库管理范围内一切生产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整。

三、你县要会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加强水库资源保护,提高水库行洪能力,着力改善水库生态环境。

此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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