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9-0020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9-07-12
标 题 市政府关于连云港市城市给水专项规划(2015-2030)的批复
文 号 连政复〔2019〕1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政府关于连云港市城市给水专项规划(2015-2030)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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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复〔2019〕19号

市政府关于连云港市城市给水专项规划(2015-2030)的批复

市住建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恳请批复〈连云港市城市给水专项规划(2015-2030)〉的请示》(连建发〔2019〕232 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连云港市城市给水专项规划(2015-2030)》(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确定的范围为连云港市中心城区,即城市总体规划中连云港市区建设用地范围。主要规划内容包括规划期内需水量预测、水源及源水系统规划、市政水厂、加压泵站和输配水管网建设布局,供水科技进步及节水规划。

三、经市政府批准的《规划》是城市给水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内的各项给水建设活动必须依据规划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违反、更改规划。

四、你局要会同各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城市给水设施建设,提升城市供水保障能力,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用水需求;要从规划管控、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对给水设施建设项目严格把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城市给水规划有效落实。

此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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