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2498411/2021-00056 |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1-05-07 |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江苏连云港“2.27”“苏赣渔02660”自然灾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 ||
| 文 号 | 连政复〔2021〕9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连政复〔2021〕9号
市政府关于江苏连云港“2.27”“苏赣渔02660”自然灾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提请批复〈江苏连云港“2·27”“苏赣渔02660”自然灾害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连农〔2021〕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关于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认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关于事故责任认定。你局要督促赣榆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在30日内将处理结果报送你局和市应急管理局。
三、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你局要督促各县区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此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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