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8-00529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8-12-26
标 题 市政府关于同意龙苴城遗址保护规划(2018-2037)的批复
文 号 连政复〔2018〕4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政府关于同意龙苴城遗址保护规划(2018-2037)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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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复〔2018〕43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龙苴城遗址保护规划(2018-2037)的批复

灌云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批准〈龙苴城遗址保护规划(2018-2037)〉的请示》(灌政发〔201817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龙苴城遗址保护规划(2018-2037)》(以下简称《规划》)。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将《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总体规划。严格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规划》中涉及的各类文物保护与展示、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制定具体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812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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