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20-00046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0-04-27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无偿收回连云港顺丰房地产有限公司连国用(2011)第LY00129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文 号 | 连政复〔2020〕1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市政府关于无偿收回连云港顺丰房地产有限公司连国用(2011)第LY00129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复〔2020〕18号
市政府关于无偿收回连云港顺丰房地产有限公司连国用(2011)第LY00129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无偿收回连云港顺丰房地产有限公司连国用(2011)第LY00129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连自然资发〔2020〕17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无偿收回连云港顺丰房地产有限公司连国用(2011)第LY00129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此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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