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9-0002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9-02-20
标 题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 号 连政发〔2019〕16号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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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发〔2019〕16号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省人民政府:

2018年,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港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有力提升了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有效破解了制约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新矛盾新问题,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迈出坚实有力步伐。

一、强化法治责任抓规划,全力构建法治政府大格局

(一)法治政府目标高标准市政府年初制定下发《2018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召开全市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题会议,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审批、政府立法、执法监督、依法行政等工作,并就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专门听取汇报。严格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印发《关于2018年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方案的通知》,全年组织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五期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围绕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举办第三期领导干部法制理论学习班。

(二)依法行政考评高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让法治成为连云港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的部署要求,把法治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绩效考评内容,纳入干部政治生态评价体系。我市对市级部门和县区政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已成常态,实行平时监督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全方面推进法治建设进程。推动各县区政府、市级部门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将全市40多个政府组成部门和各县区的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在连云港市政府法制网站公示,展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通过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速增效。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能力建设,外聘3名律师作为法律助理,接收一名法律本科军转干部,充实法制力量。推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考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学法制度落实,对全市1100余名市管领导干部开展年度述法考评,组织4批次拟任命市管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三)法治素养提升高质量一年来,连云港政府法制微信微博发布800余条政府法制信息、20余期法制专题信息和530余条专栏信息,召开《连云港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办法》《连云港市关于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及司法确认》等2期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通过电子信息化为民众传递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我为新宪法点赞”作品征集、“宪法在我心中”征文及演讲比赛等系列主题活动,推进“猴娃进万家”,《猴娃说宪法》在全国“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中荣获二等奖。“猴娃说法”新媒体普法机制,获省创新奖。各部门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晚会等,传递法治政府建设的主旋律和正能量。

二、强化政府职能抓转变,全力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简政放权重实效。规定动作做到位。印发《市政府关于连云港市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通知》,将220项全链审批事项全部向市开发区、高新区、徐圩新区赋权到位,基本实现园区事项园区办结,直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自选动作有创新。通过赋权地区“点”、市级部门“审”,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定,印发《市政府关于公布赋权连云港经济开发区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公布一批权力事项赋权清单的决定》,向海州区赋权262项、连云区赋权269项,向海州经济开发区和连云经济开发区赋权175项。承接工作重实效。首创“1+4+督查”承接模式,建立“一单一案一课一专员一表”工作机制(即印发赋权清单,并配套包含业务操作指南和办事流程图的一整套落实方案,开展至少一堂业务培训课,明确一名联络专员,业务交接完成后报审改办一张双方签章的赋权承接落实情况反馈表),并开展了多轮督查,确保赋权“接得住、管得好”。

(二)审批服务便民化。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把“利企便民”作为工作出发点,通过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推动区域营商环境。“网上办”方面,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一张网”服务质量,全市乡镇、村政务服务网100%全覆盖。“集中批”方面,在成立4个行政审批局和1个综合执法局基础上,2018年9月东海县行政审批局挂牌运行,市开发区等地也在积极筹建中,全市将尽快实现集中审批全覆盖。“联合审”方面,我市大力推进“e审通”数字化审图,一般工业项目实现审图3工作日内完成,去年6月运行以来已累计审查609批次、1400多个单体工程,节约工作时间4000多天、节约成本1000多万元,审图效率提高50%以上。“区域评”方面,全省率先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全覆盖,10家省级以上开发区的72个投资建设项目应用了区域评价结果,累计为企业节省费用725万余元。“代办制”方面,全市范围内重大项目审批“代办制”全覆盖,市本级成立代办服务团队,项目实行预审代办服务,赣榆区、海州区建立了代办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东海县将代办向基层延伸,346个村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实现村级便民服务代办全覆盖。“不见面”方面,先后两批公布“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共计1140项,其中“不见面审批”事项1113项、“见一次面”事项27项,省政务办10月份公布的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我市列全省第一。

(三)强镇惠民促改革。创新提出“强镇惠民”改革,通过“2+2+N”的改革模式,坚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通过三年的努力,逐步实现所有乡镇“四个一”改革目标。做好全省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工作。东海县安峰镇作为江苏首批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乡镇,经过多年实践探索,逐步组建了“1+4”小城市治理模式,东海县共向安峰镇下放了862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镇域审批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站服务、一窗通办、一章审批”,办结率达到100%。赣榆区柘汪镇作为第二批省级试点镇,共梳理拟赋权事项633项,便民服务中心已基本改造完成,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迁入新址办公。开展强镇惠民改革试点。各县区选择至少2个镇街开展“强镇惠民”试点,经过半年的试点工作,东海县桃林镇、灌云县杨集镇等13个试点镇街全部成立便民服务中心,镇村一张网实现全覆盖,8个镇街成立管理服务中心,6个镇设立综合执法队伍,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三、强化依法决策抓民主,全力服务经济建设主旋律

(一)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印发了《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最大限度地把我市各种行政决策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使决策更加民主和科学。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固定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法制机构参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形成工作机制。2017年度,我市被原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城市,2018年12月份成功达标验收。

(二)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为实现地方政府立法不抵触、可操作、有特色,在出台《连云港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公众参与式立法,建立了政府立法公众参与机制,制定了《连云港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办法》,对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的参与体系。全年共举办立法听证会8场次,专家论证会10场次,征求意见会10场次。特别是邀请公众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规章制度受到各方好评。2018年,在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选定了农村公路管理、水利工程管理2件涉及民生的项目作为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同时组织城管、文广新等部门完成城管执法、违法建设控制和查处、地下文物保护等领域的立法调研。此外组织市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完成了地方性法规《连云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

(三)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涉及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200多件规范性文件了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涉及商标、产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共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5件,保留有效138件,修改4件。各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共废止规范性文件106件,修改23件。积极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职责,共审查各单位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8件,报备率、规范率、及时率均100%。对2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家点评,对1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实施情况后评估,经评估建议废止3件,修改1件。

四、强化执法行为抓规范,全力提升法治队伍精气神

(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力度大。继续推进开发区、高新区、徐圩新区等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改革,切实加强对城市建设管理、环境保护、文化、海洋渔业、农业和商务领域等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完成各类合法性审查意见和征求意见共计50件、审核市环保局等11家市级行政执法机关报备重大处罚案件197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认真落实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程序和证据规则,落实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案件会商等制度,积极推进与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互通互联,做到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查询、网上监督。加强综合考核和责任追究,凡符合移送标准的涉嫌犯罪案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必须依法移送,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对不依法移送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及其人员责任。

(二)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大。市政府印发了《连云港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和《连云港市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在全市市级行政执法机关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2018年10月,由市人大、市政协和市政府法制办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落实三项制度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明确提出下一步的整改方向。评查了34家市级行政执法机关报送的167份行政案卷;对我市行政裁决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摸底,我市近三年共完成行政裁决案件7629件;完成各类合法性审查意见和征求意见共计43件。

(三)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力度大。为了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要求行政执法人员须经公共、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并持证上岗执法,不在执法岗位人员,一律不得核发行政执法证件。2018年度共组织4次共计473人次执法证资格考试,办理执法证224本。

五、强化行政权力抓约束,全力保障权力监督无盲区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2018年,全市共办理答复建议提案67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46件、政协委员提案424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按时办结率100%,网上答复率100%,代表委员反馈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100%。2018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应诉一审案件790件,一审败诉率为10.4%。市政府新收行政应诉案件33件,同比下降25.7%。负责人出庭177件,出庭应诉率为96.2%。

(二)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审计部门独立行使监督权,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职经济责任等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全市共审计(调查)138个单位,查出违规金额4.05亿元,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2.49亿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5.06亿元,审计期间整改金额8807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2.14亿元,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共计31件。通过12345政府热线等多种形式,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2018年以来受理各类诉求416497件,结案率99.03%,群众满意率95.34%。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组织各类新闻发布会80余场,其中以市政府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20场,发布内容涉及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活动以及热点问题回应、突发事件应对等多方面。“连云港发布”官方微博微信客户端用户总数超过80万,荣获“2016—2017年度全国政务新媒体(发布)最具影响力品牌”50强。

(三)自觉接受法律顾问和媒体的监督。我市三级政府基本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市、县区、乡镇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基础上,延伸到村居,覆盖率达到80%。50%以上的村居建成标准化“法律诊所”,全市建立了1662个“法润民生微信群”,24小时为村(居)民贴身服务。海州区推行村(社区)“法律诊所”标准化建设被评为全省法治惠民优秀实事项目。2018年,开展了市级机关“作风聚焦”,以电视的形式聚焦作风建设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关注,把机关中存在的“不想为、不敢为”的作风顽疾曝光出来,把“勇担当、主动为”的动力逼出来,推动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围绕民生关注的环保、城管、城建等问题已刊播三期。

六、强化行政调解抓创新,全力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18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案件496件,受理449件,审结439件,结收案比为97.8%。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4件,审结案件64件,坚持调解优先、发挥监督职能,综合化解行政纠纷率达51.6%。推进阳光复议,保障当事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行行政复议全过程公开制,行政复议决定上网公开,充分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增加横向联系,2018年3月份召开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研判行政争议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与法院共同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积极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应诉办法》,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裁定。

(二)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的主阵地作用。印发了《关于明确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通知》,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了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获得原省法制办肯定,并在全省推广。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被省司法厅采纳,写进了省政府规章《行政调解办法(征求意见稿)》,参评“全省十大法治事件”评选。全市以13家试点单位为代表的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年调解案件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民政部门的创新婚姻调解方法、卫计委的行政调解规范化工作升级版、工商部门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融合到处理消费者投诉和经营者争议侵权纠纷等的日常工作中、人社局创立了知名微信调解品牌“老刘说法”、物价局在花果山等景区设立了价格争议调处服务站,各家工作百花齐放,为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营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充分发挥仲裁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战线作用。2018年,连云港仲裁委员会共受理仲裁案件267件,案件标的额达7.13亿元,比去年增加0.36亿元。案件数量平稳发展。共审结376,总结案率达到140.82 %,无一例因不满、不服引发信访。

2018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在一些方面仍存在不少短板。比如,一些制度不够完备,落实还不够好,依法行政的基础不够扎实,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纲要》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的提升,为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打下坚实基础。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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