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25-0008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5-07-11
标 题 市政府关于徐圩新区战略新兴产业园详细规划的批复
文 号 连政复〔2025〕1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政府关于徐圩新区战略新兴产业园详细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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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复〔2025〕18号

市政府关于徐圩新区战略新兴产业园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提请批复<高新区宋跳工业园详细规划><连云新城西片区详细规划><中云片区详细规划修改><徐圩新区战略新兴产业园详细规划>的请示》(连自然资发〔2025〕199号)收悉,其中涉及徐圩新区1项。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徐圩新区战略新兴产业园详细规划》。

二、《徐圩新区战略新兴产业园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海滨大道、西至烧香支河、南至石化基地、北至张圩河路—311国道,总面积约49.77平方公里。

三、你局要加强指导规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实施,维护好详细规划的刚性管控要求,提升我市规划管理水平。在下一阶段的规划实施中,要依据规划确定的控制原则和各项技术指标,严格控制好各项用地及建设;合理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加强规划范围内生态环境的保护;处理好土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四、经市政府批准的《徐圩新区战略新兴产业园详细规划》是指导片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变更。你局要会同徐圩新区管委会加强规划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规划实施。规划内容如需变更,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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