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21-0002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1-02-26
标 题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 号 连政发〔2021〕1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2020年,连云港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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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发〔2021〕14号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省人民政府:

2020年,连云港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的目标任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市政府被评为“全省促进矛盾调解示范单位”,海州区被授予“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港城、夺取“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新胜利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落实第一责任,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明显加大

(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力度。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发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结合机构改革实际,调整充实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对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依法行政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审议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行政执法监督、重大行政决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事项。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大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宣传。坚持以上率下推动法治建设,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把法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市政府年初制定实施政府常务会议年度学法计划,专题学习城乡规划、外商投资等法律法规。举办“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能力提升”专题研讨班、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定期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执法能力培训和资格考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三)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制定《深化法治连云港建设工作年度监测评价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评办法(试行)》等文件,为我市法治督察考核提供基本的制度规范和依据。明确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对市级部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和县区综合考核党建指标,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范围。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市政府2月初分别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化、常态化。

二、强化服务意识,政府职能转变明显提速

(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国先行试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率先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证明事项120项,受到司法部和省司法厅肯定。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与经济发达镇改革相结合,复制推广柘汪镇经济发达镇“1+4”改革经验。对乡镇(街道)现有执法资源和县区派驻乡镇(街道)相应执法队伍进行整合,全市90个乡镇已全部设立综合执法局。建成“一网四级”服务体系,建设市县乡村四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一网贯通全市101个镇街、1659个村(社区)。健全“一厅四端”平台应用,PC端完成连云港旗舰店改版,“连易办”自助终端完成布点建设,建成市区半小时便民政务服务圈,移动端“我的连云港”APP上线升级,实名注册用户近200万,可办事项达到526项,平均日活跃用户数约15万。扎实推进“一件事”改革,开设“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网专栏,推出涵盖个人生活、企业经营、建设项目三大类 534 项“一件事”高频事项服务套餐。

(二)持续优化政府营商环境。开展企业登记“确认制”改革,降低准入门槛。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辟自助办理区,开设“企业开办”代办窗口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上线“市不动产交易登记税收一体化平台”,实现水电气、网络等业务集中联办,用气接入等环节提供“办事无柜台”上门服务。建成运行“建设工程一体化综合平台”,上线运行审批事项43个、全省最多,数据实时共享率98.96%、全省第二。推进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其中60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企业自愿提出选择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企业作出承诺后直接办理,落实省级赋权自贸试验片区171项。推广信用承诺制,将市场主体信用承诺纳入参与交易要件,政府采购项目全面落实信用承诺制。

(三)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全链条管控机制,坚持存量优化与增量引领“两手抓”,4个化工园区全部完成区域安全风险排查评估,通过执法监督检查关闭31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将安全监管与纪检监督执纪深度融合,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应用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与市12345平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数据互联互通。编制完善总体应急预案和44个专项应急预案,建立突发事件联合预警、联合响应、联合防范和联合评估机制,打造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品牌”。进一步完善全市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成《连云港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连云港市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总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做法,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制度。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优势,高频次组织大检查大排查,对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各类问题隐患进行“兜底翻”,一个不漏排查见底。深入开展“万家访查”活动,逐户见人、逐家见情、逐街见警,全力推进公共安全监管、矛盾纠纷排查、巡逻防控、场所管理、破案打击等工作,96%以上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网格。印发《连云港市公共场所卫生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对重点公共场所管理相对人实行信用管理,建立与公共场所告知承诺制相配套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模式被民政部肯定推广。构建“猴娃说法”微联盟,共制作《猴娃说宪法》等系列普法动漫14部。全省首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有效覆盖,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贴近实际、符合实情、务实管用的指导性文件,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社会服务等资源的深度融合与无缝衔接。

(五)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严格精准环境执法,强化信息化建设,加大移动执法设备购置力度,实现从现场调查取证到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案卷归档、后续督查等环节的全过程信息化闭环管理和实时监督。开展“百日会战”执法检查问题查处整改、VOCs专项执法检查、“水平衡”专项执法、化工园区关闭退出企业隐患排查、环境保护设施隐患排查整治等环保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5830 家,其中发现环境问题并责令整改196家,发现存在涉嫌违法行为766家,办理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9件。加大环保监督力度,出台《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试行)》,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试点工作。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立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与公安、检察部门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共同推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利用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系统、无人机巡查、生态地面观测站和生态红线视频监控系统等,对全市自然保护地核查全覆盖,梳理77个自然保护地重点关注点位。开展环保法治宣传,创建成功国家级绿色学校9所、省级绿色学校120所、省级绿色社区17家。

三、夯实立法基础,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一)创新立法模式,立法工作机制不断科学化。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谁立法谁普法”实施意见》。构建律师等专业力量参与立法工作模式被确定为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试点”,开创政府部门委托律师事务所起草法规草案的先河。试行立法项目主办制度,以团队形式推进立法项目,召开4次立法项目工作小组会议开展立法项目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基层立法联系工作机制,将立法工作的触角伸进社区,先后开展4次基层立法联系点调研。提前介入重点立法项目起草,落实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先行决定制度。建立公众参与立法的诉求收集、评估、处理、反馈机制的“立法民意直通车”。设立行政立法咨询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政府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组织召开听证论证会4次。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明确3部地方性法规和1部政府规章的立法任务,抓好立法计划制定实施,审议并向市人大提交《连云港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4部法规草案。立法项目建议反馈有序,对《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草案)》等17部法规规章反馈修改意见建议70余条。

(二)加大审查力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不断精细化。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确定了《连云港市市区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等9件年度制定计划项目。对涉及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市政府文件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组织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专项检查和专家点评活动。对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5件全部进行了实质审查,发现不规范文件3件,反馈汇总专家点评意见14条。先后组织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等领域的文件清理。经过对现行597件规范性文件全面细致的清理后,宣布废止178件,其中,废止涉及营商环境、自贸区改革创新,公平竞争等领域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1件,废止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规范性文件17件。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法治化。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最大限度地把我市各种行政决策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2020年度通过广泛征集意见建议,编制《全市河湖保护规划编制》《市智慧停车建设及运营管理项目》《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7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目前均按时保质完成。

四、完善执法机制,行政执法公信力明显增强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着力从“行政执法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不公不严、行政执法不规范不到位上”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两法衔接工作培训班,通过现场会采取以点带面形式开展规范执法示范点培育活动,深入贯彻省政府“三项制度”推进方案,努力实现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精准开展疫情防控管理,持续加强联防联控,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点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指引》。集中开展对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人社、城管、住建、交通条线在执法过程中的法律依据、程序规范、文书制作、全过程记录等的督察检查,不断提升规范化行政执法水平。

(三)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把全市410个行政执法主体、10548个执法个人纳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组织12000余人参加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各类行政执法人员20000余人。开展全市生态执法、安全生产、住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领域案卷评查活动,就生态环境领域等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并对下一步在开展化工产业整治提升的过程中就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程序意识、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提出具体的工作建议。

五、推进多元共治,行政权力制约科学化程度明显升级

(一)加强推进政务公开。全年公开各类政府文件146件,各类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3399件,文件出台不超过3个工作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及时公开,并开展有效期限标注,有效保障了政策文件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办理示范文书”,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组织推进开展政府开放日各类活动37场次,建立常态化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常务会议机制并写进“三定”方案。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有序,对政务新媒体运营中出现的“散、慢、乱、差”现象,通过加大频次、全覆盖的监管手段进行清理整合,全年印发12次检测通报,连续四个季度在江苏省抽查检查中的合格率均为100%,位列全省第一。

(二)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64件,政协委员提案365件,办复率100%,满意率100%。2020年全市一审行政应诉已结案件650件,各应诉机关积极参与行政应诉工作,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为97.51%,居全省前列。定期通报行政审判典型案件情况,结合典型案例梳理出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诉前化解机制,制定《关于涉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2”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建立由人民法院主导、各级人民政府支持、司法局居中协调,三方共同推动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双方之间涉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146个,查出违规金额9879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25.3亿元,提出审计建议438条,出具审计报告217份,办理移送处理事项16件,涉及人员65人。积极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围绕三大攻坚战重点任务推进、贯彻“六稳”要求、“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实,以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推进实施,重点审计疫情防控财政资金落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精准脱贫、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以及减税降费、科技改革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推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近年来全市共审计领导干部427人。积极开展自然资源审计,落实生态保护要求,发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用。

(四)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通过 12345 政府热线、行风热线、市长上线等多种形式,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市12345在线平台服务总量达83.05万件,《行风热线》节目共播出240期,46家市级单位负责人上线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和提问。组织新闻发布会105场,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主持发布17场,直播常务会议14次,开展6场专场新闻行动和疫情防控专题节目。举办《政风热线·市长上线》连云港专场省市联动直播,市政府主要领导现场倾听民声,回应群众关切。推进“数据+服务”模式创新,与市电视台、“连云港发布”等媒体合作推出数据分析民生专栏,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发现、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形成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六、紧盯民生实事,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能力明显提升

(一)深入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在全省率先试点推行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建设,获评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印发《关于深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连云港市关于加强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连云港市行政调解职责清单》等系列文件,大力推动行政调解创新发展,召开全市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暨行政调解工作现场推进会和全市行政调解工作新闻发布会。全市各行政部门通过行政调解手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案件17850件,矛盾纠纷调处率、调解成功率、当事人满意率分别达90%、93.5%和98%。我市非诉纠纷化解“管家服务”获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并复制推广,连云港全国首创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被评为江苏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

(二)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案件471件,同比增长7.3%,受理411件,受理率为88.4%,共审结403件,结收案比为98.1%。市政府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6件,共审结110件,结收案比达101.9%,案件数量连续两年大幅增长,同比增长35.5%,创历史新高。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机制,对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拟订了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不断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全过程调解、全方位调解方法。加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调沟通工作,促进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52件,调解和解率达47.3%。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切实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三)深入推进仲裁工作。2020年,连云港仲裁委员会共受理仲裁案件292件,标的总额达8.26亿元。积极拓展涉外仲裁服务领域,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设立分支机构,设立连云港仲裁委员会自贸区办事处,挂名连云港国际商事仲裁院,更好地服务自贸区国际化、便利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圆满完成第五届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对新换届的仲裁员进行法律业务和行为规范培训,加强对仲裁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规范与引导。仲裁工作走进连云港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直播现场,为民众普及仲裁法律知识,宣传民商事仲裁的优势和特点,提高全社会对仲裁制度的知晓度和认同度。

20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在一些方面仍存在不少短板,诸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有限,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和落实机制存在缺失,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不够完善,市场准入便捷程度和行政审批的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平衡,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还有差距,机构改革后法治队伍力量保障、能力素质与新要求新任务不相适应等。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更加自觉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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