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2-11-24 05:13 访问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审核批准市开发区连云港瑞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请示》(连自然资发〔2022〕57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对连云港瑞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8.2亩地块采取征缴出让价款20%(1170万元)土地闲置费的处置方案。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处置方案执行,督促用地单位开工建设,确保处置工作落实到位。
此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连政复〔2022〕7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