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2498411/2021-00052 |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1-04-28 |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南云台片区总体规划(2015-2030)》(较大修改)的批复 | ||
| 文 号 | 连政复〔2021〕8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连政复〔2021〕8号
市政府关于《南云台片区总体规划(2015-2030)》(较大修改)的批复
海州区政府:
你区上报的《关于批复<南云台片区总体规划(2015-2030)>(较大修改)及<南云台片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海政发〔2021〕1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市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第 11 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原则同意你区上报的《南云台片区总体规划(2015-2030)》(较大修改)。
二、南云台片区按照本次较大修改后的空间结构、用地布局实施,规划范围、建设用地规模等内容与原批准规划保持不变。
三、经市政府批准的《南云台片区总体规划(2015-2030)》(较大修改)是指导该片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变更。你区要加强规划范围内生态环境的保护,处理好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加强规划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规划实施。规划内容如需变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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