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8-0053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12-27
标 题 市政府关于同意“6.13灌南籍三无渔船”翻沉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文 号 连政复〔2018〕4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政府关于同意“6.13灌南籍三无渔船”翻沉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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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复〔2018〕44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6.13灌南籍三无渔船”翻沉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市海洋与渔业局:

你局《关于提请市政府批复“6·13灌南籍三无渔船翻沉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连海渔发〔20181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关于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认定。

三、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关于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建议。

四、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予以结案。

请督促相关县区和单位严格落实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并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此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812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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