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8-00271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10-09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连云港东哨西墅及北崮山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文体中心东等地块调整的批复 | ||
文 号 | 连政复〔2018〕3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你局上报的《关于请求审批<连云港东哨西墅及北崮山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文体中心东等地块调整>的请示》(连规发〔2018〕11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连云港东哨西墅及北崮山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文体中心东等地块调整》(以下简称“规划调整”)。二、《规划调整》涉及9个调整地块和2个新增地块。原则同意《规划调整》中各地块的规划控制指标。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复〔2018〕36号
市政府关于连云港东哨西墅及北崮山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文体中心东等地块调整的批复
市规划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请求审批<连云港东哨西墅及北崮山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文体中心东等地块调整>的请示》(连规发〔2018〕11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连云港东哨西墅及北崮山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文体中心东等地块调整》(以下简称“规划调整”)。
二、《规划调整》涉及9个调整地块和2个新增地块。原则同意《规划调整》中各地块的规划控制指标。
三、经市政府批准的《规划调整》是指导该片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变更。你局要加强规划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规划实施。规划内容如需变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连云区政府,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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