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06-00715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6-03-06
标 题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城镇建设工作先进县先进乡镇的通报
文 号 连政发〔2006〕4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2005年,各县进一步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四县县城总体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并精心组织编制了重点中心镇规划和各类详细规划。建成一批道路、公园、广场等市政公用设施和科教文卫体等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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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发〔2006〕48号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城镇建设工作先进县先进乡镇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5年,各县进一步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四县县城总体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并精心组织编制了重点中心镇规划和各类详细规划。建成一批道路、公园、广场等市政公用设施和科教文卫体等公共服务设施。深入开展省新型示范小城镇和重点中心镇创建活动,一批富有特色的小城镇逐步崛起,全市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初步形成了中心城市、县城、重点中心镇互促并进、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提高全市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经综合考核和评比,市政府决定,对在2005年县城建设中成绩突出的赣榆县、东海县予以表彰,授予“2005年度连云港市城镇建设工作先进县”;对在小城镇建设中成绩突出的赣榆县沙河镇、海头镇、塔山镇,东海县桃林镇、温泉镇,灌云县板浦镇、下车乡,灌南县汤沟镇、三口镇等9个乡镇予以表彰,授予“2005年度连云港市城镇建设工作先进乡镇”。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市城镇建设事业作出新的贡献。各地、各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学习,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奋力拼搏、真抓实干,为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而不懈努力。

 

 

 

二○○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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