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09-00192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9-12-16
标 题 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加快水运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发〔2009〕17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云港市加快水运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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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发〔2009〕177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加快水运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加快水运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连云港市加快水运发展实施意见

 

水运具有能耗省、运量大、对环境影响小等特点,是资源节约型的绿色运输方式。加快水运发展,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市滨临黄海,境内水网密布,拥有全省唯一大型深水海港和最大的外贸港,内河航道共83条计1138.48公里。为充分发挥我市水运资源优势,加快水运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水运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07〕8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全市水运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实现“两个率先”为目标,围绕港口“一体两翼”发展战略,抢抓水运发展机遇,统筹推进水陆交通的协调发展,全力推进港口和内河干线航道网建设,构筑与综合运输方式相协调、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满足区域性交通枢纽需要的水运体系。

(二)主要目标。坚持以港兴市,全面落实“一体两翼”港口规划布局,加快开发建设赣榆、徐圩、灌河等港区。到2012年,全市港口货物吞吐能力达1.6亿吨,其中集装箱完成600万标箱。到“十二五”末,建成与国际航运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大中小型泊位齐全的现代化泊位近100个,其中12万吨级以上泊位10个。

连云港内河港将向着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结合腹地产业布局,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现代化内河港口。规划的港口岸线总规模为41.7km,其中规划港口岸线33.4km,预留港口岸线8.3km。将连云港内河港按照行政区划划分为连云港区、新海港区、灌云港区、灌南港区、赣榆港区和东海港区六大港区共25个作业区,形成港口布局与区域开发相协调,六大港区共同发展的空间格局。

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快速提高内河航道标准和通航能力,加强内河干线航道和出海航道建设。到“十二五”末,全面完成连申线、淮河入海通道盐河建设,全面推进宿连运河等省干线航道和“两纵三横”市域干线航道建设,构筑以三、四级以上航道为主,五、六级航道为辅,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综合交通网络相衔接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港口建设。坚持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方向,完善布局,优化结构,提升功能。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十一五”期间完成建设投资180亿元,新增泊位24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14个,新增通过能力约4500万吨。“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200亿元,新增泊位26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20个,新增通过能力约5000万吨。

延伸“一体”,突出枢纽功能。加快连云港区建设步伐,整合调整优化港区功能。“十一五”期间,建成庙三突堤集装箱码头和25万吨级矿石码头;加快实施客运码头、焦炭、氧化铝、散化肥及液体散货等专业化泊位工程建设;积极推进30万吨级原油码头前期工作及建设;实施拦海大堤作业区集装箱泊位工程,推进港口保税功能建设;实施旗台作业区防波堤工程,改造港区铁路运输系统,“十二五”期间,建成南、东、北三条疏港道路。

拓展“两翼”,强化组合开发。加快实施两翼港区集疏运和码头建设,为主体港口向两翼拓展夯实基础。按照功能互补、错位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到“十二五”末,建成徐圩港区“二横三纵”疏港道路,以及与港区和产业发展配套的铁路和内河疏港航道,基本建成钢铁、石化等产业发展需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水、电、路、污水处理厂、商务服务等。北翼赣榆港区,建设临港产业配套型码头,快速形成沿海脐部的苏北港口群。

以港口物流为核心,加快现代物流功能和载体建设,形成以港口为枢纽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金港湾、中云、大陆桥(朝阳)国际集装箱、西大堤物流园区等港口配套物流园区。

连云港内河港近期将突出“构建海河联运体系、促进区港联动发展、加快枢纽节点建设”三大发展重点,加快实施连云港区中云台作业区、连云港区老烧香河作业区、灌云港区裕丰作业区、灌南港区城区新港作业区、灌南港区长茂作业区等主要公用作业区项目。

(二)加快航道建设。“十一五”期间,加大航道畅通、干支直达的海河联运航道体系建设力度,重点围绕港口进港航道、连云港港疏港航道(连申线)等工程,完善主体港区的对外沟通功能,增强枢纽作用。

港口深水航道建设。连云港区在建成15万吨级进港航道基础上,加快30万吨级航道建设工作,根据产业需求,争取“十二五”末建成30万吨级航道。积极推进两翼港区航道建设,徐圩港区按10万吨级航道起步,结合临港产业发展,逐步浚深拓宽至30万吨级航道;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适时启动灌河港区2万吨级航道和赣榆港区5万吨级航道建设。

省干线航道建设。“十一五”期间投资40亿元,建成盐灌船闸,完成连云港港疏港航道(连申线连云港段)、淮河入海通道盐河整治工程,整治三级航道87.3公里。

市干线航道建设。提高境内航道网等级结构,加强区域水路联系,开展宿连运河前期研究,争取纳入省干线航道布局。“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市域网内骨干航道通榆河北延市区至赣榆段、宿连运河等,逐步形成通江达海、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的航道网体系。

(三)推动航运业发展。围绕“发挥水运优势,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水路运输市场,使之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的总体目标,大力扶持培育骨干企业,加大航线开发力度,扩大我市水运市场规模,规范水运服务业市场,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沿海岛际水上旅游。

建立规范有序的航运市场。健全水运市场服务机制,规范行业行为,优化货源配置,建立统一便捷高效的市场服务体系。聚集航运生产要素,培育骨干龙头企业,树立地方航运品牌形象,灵活运用市场准入政策,吸收社会各类优质资本进入航运市场,促进我市水运市场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扶持和培育航运业发展。努力扩大海河运力规模,促进规模化经营,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提高航运市场国际化水平,促进航运船舶向大型化、现代化发展。大力发展集装箱、滚装、成品油、液化气等专业化船舶运输。开拓新航线,增加新航班,全面提升我市航运业整体水平。

(四)促进修造船业发展。高起点编制造船业布局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培育核心区块,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在灌河港区规划建设南翼船舶工业园区,重点发展我市中小型海洋船舶、渔船、内河船舶及中小型船舶修造业;在赣榆港区规划建设北翼船舶工业园区,重点发展大型船舶修造业及渔船修造业;在连云港区周边适当布局船舶修造厂点,完善主港区功能。提高中、小型船舶建造水平,重点发展特种船舶产品制造,实现船舶工业在大规模、高起点上的跨越发展。

培育船舶配套业与交易市场。在船舶工业园的腹地规划预留船舶配套业和交易场所。打破区域与行业界限,建立开放式配套体系,重点培育一个船舶配套工业园和船舶交易市场。招引江、浙、沪等地区船舶交易市场在此设分支机构,形成完善的船舶交易市场网络,建成多元化经营、多功能服务、具有海洋特色的全国性船舶交易市场,实现跨省、跨国经营。

提高船舶建造质量。大力推进船舶标准化建设,提升船舶建造档次,适应现代航运科技发展和船舶防污染要求。建立健全船检质量检测检验机制,严格把好船舶建造质量关,推进质量体系持续升级。加大船检对造船业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力度,推动信息化建设,建设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化船舶建造企业。

(五)加快建设水运支持保障系统。加快建设连云港市内河搜救指挥中心,在加快航道建设过程中,同步规划建设集船舶调度、船舶检验、船舶登记、事故调处、船舶签证、船员培训、电子监控、气象服务、治安管理、救助指挥、防汛指挥于一体的综合性水上搜救指挥中心,大力提高交通海事水上安全监管效率,增强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内河干线航道的安全畅通。加快沿海防污染基地建设,提高有毒有害物质及危险品运输污染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按照生态省建设规划要求,加快沿海、内河港口航道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加强港区和船舶运输环境管理,保护通航河道水质。

三、加强水运发展的统筹协调

(一)科学编制水运发展规划。以国家、省相关规划为依据,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全市内河航道网规划、沿海、内河港口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干线航道、港口岸线和后方陆域是全市水运发展的战略性资源,要切实加强对干线航道、港口的规划控制。加强干线航道、港口规划与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利综合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衔接。

(二)深化水运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一港一政”、“政企分开”原则,逐步构建上下顺畅、管理规范的港口行政管理体制。加强港口行政执法,切实强化政府对港口的管理职能。进一步深化海事、港口、航道等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水运持续健康发展。

四、做大做强水运产业

(一)提升港口企业整体实力。鼓励港口企业以资产为纽带,以项目为切入点,以合资合作为主要形式,加快实施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鼓励大型港口企业成片开发建设公用港区,参与开发区、工业港区专业化公用码头建设与经营,努力提高港口资源的公共服务效能。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港口建设,建立合作联盟,实现互利共赢。

(二)推进航运企业全面发展。营造开放、公平、规范的航运市场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政策,降低门槛,简化程序,鼓励各种社会力量进入航运市场。积极支持航运企业兼并重组,加强联盟,支持大型航运企业集团多渠道融资。鼓励国内外知名航运企业在连云港开辟航线航班,做大做强连云港航运服务业。

五、优化水运发展环境

(一)加快港口集疏运通道建设。加快建设港口疏港航道,提高港口的内河集疏运能力。完善公路集疏运通道,实现主体港区南疏港通道、东疏港、北疏港通达高速公路。积极推进连盐、连淮高速铁路、徐圩港区铁路专用线、管道等集疏运通道建设,全面提升港口枢纽纵深辐射功能。

(二)优化港口口岸环境。深化口岸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口岸综合管理,逐步实现一站式通关。港口发展要同步规划和建设口岸查验配套设施,保证口岸通关顺畅。加强电子口岸建设,促进口岸物流信息、港口作业信息与海关通关信息全面对接互动,实现港口口岸管理现代化。规范涉及港口企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降低港口运营成本。

(三)推动区港联动发展。加快港口配套建设,完善区港功能和资源配置,促进港航、仓储和物流产业联动发展。积极争取在有条件的港区开展区港联动试点。

六、加大对水运发展的扶持

(一)加强对水运发展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水运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市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县政府,市交通局、港口局(口岸委)、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地税局、海洋与渔业局、物价局、连云港海事局、连云港海关、连云港检验检疫局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水运发展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合力,促进水运加快发展。

(二)多渠道筹措水运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按照省市共建、政府主导的原则,加快航道工程建设。省干线航道建设资金除积极争取省补助外,由市和工程所在地县(区)政府共同筹集。市和工程所在地县(区)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及改建桥梁超出原宽度部分的费用。自2010年至2012年,市政府每年在市财政预算中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航道建设专项资金,与省航道建设专项资金相配套,用于市承担的航道、船闸等建设,工程所在地县(区)政府要切实保证本地区航道建设的配套资金投入。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包括进港航道、锚地、防波堤等)建设资金,除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补助外,市、县(区)两级政府要投入不低于20%的建设资金。港口生产经营性设施建设资金由港口企业自筹解决。

(三)切实降低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在海(水)域使用方面,航道、避风(避难)锚地、航标等非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用海(水)域,经批准可免缴海(水)域使用金;国家重点港口建设项目用海(水)域,可依法申请减缴或免缴海(水)域使用金。列入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航道建设,可依法申请免缴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在税费方面,对港口经依法批准后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之月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0年。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各有关部门要为全市水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及时做好项目审批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附件:连云港市加快水运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连云港市加快水运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同生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丁军华  市委常委、市港口管理局局长、

市交通局党委书记

徐开信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杜宇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桂迎宝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徐圩新区管委会、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区管委会副主任(兼)

程广宇  市交通局局长

刘炳慧  市发改委副主任

唐光普  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

夏苏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增产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齐  文  市规划局副局长、市规划局东区分局局长

张鹏程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张义成  市环保局副局长

仲伟涛  市交通局副局长

缪昌文  连云港海事局副局长

张继生  东海县政府副县长

苏长晓  赣榆县政府副县长

陆  华  灌云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登高  灌南县政府副县长

朱加刚  新浦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李建德  海州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李  超  连云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钱德福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局,杜宇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程广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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