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2-00008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2-02-24
标 题 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地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文 号 连政发〔2012〕2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灌南县人民政府等在2011年度地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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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发〔2012〕22号

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地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

地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1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紧扣主题主线,积极融入沿海开发,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保持了全市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全年共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0亿元,东疏港高速公路建成通车,310国道东海段基本建成。北疏港高速公路、临海高等级公路、226省道、236省道、徐新公路、灌南新港大道、盐河航道整治、连云港内河中云台作业区一期工程等一批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快速推进。建成农村公路88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桥梁60座。连盐铁路完成征地拆迁调查、确认和复核工作,连淮铁路、连徐客专前期工作有序推进。疏港航道绿色通道基本建成。连云港新机场完成初步选址方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为肯定成绩,激励先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在2011年度地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推动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再上新台阶。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2012年交通建设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1年度全市地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1年度全市地方交通

基础设施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灌南县人民政府

赣榆县人民政府

灌云县人民政府

东海县人民政府

连云区人民政府

徐圩新区管委会

市交通运输局

市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市疏港道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市盐河航道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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