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8-00116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4-26
标 题 市政府关于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红线保护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
文 号 连政复〔2018〕1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政府关于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红线保护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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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复〔2018〕18号

市政府关于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红线保护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


市海洋与渔业局:

你局报送的《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红线保护实施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内容,由你局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保障生态安全、促进人海和谐为目标,科学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区,分区分类制定管控措施,扎实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三、《规划》是“十三五”期间全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依据,沿海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沿海各县区作为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与整治修复,维护海洋生态红线保护区域海洋生态环境。

四、市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指导和协调。市海洋与渔业局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强化海洋生态红线保护执法监管,定期开展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实施情况评价,依法查处违法用海行为。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落实海洋生态红线管理要求,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8426

(此件公开发布)

图解:《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红线保护实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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