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3-00001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3-01-17
标 题 关于调整灌云县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发〔2013〕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经省政府批准,决定对灌云县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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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发〔2013〕3号

关于调整灌云县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调整灌云县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灌云县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批准,决定对灌云县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撤销杨集镇、沂北乡,将原杨集镇和沂北乡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杨集镇,镇政府驻原杨集镇镇东村。行政区域调整后,杨集镇行政区域面积154.5平方公里,人口11.719万人,辖39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

  撤销龙苴镇、穆圩乡,将原龙苴镇和穆圩乡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龙苴镇,镇政府驻原龙苴镇龙苴居委会。行政区域调整后,龙苴镇行政区域面积128.01平方公里,总人口8.679万人,辖28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

  撤销同兴镇、伊芦乡,将原同兴镇和伊芦乡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同兴镇,镇政府驻原同兴镇同兴居委会。行政区域调整后,同兴镇行政区域面积128.71平方公里,人口7.8187万人,辖28个村委会、2个居委会。

  撤销下车乡、白蚬乡,将原下车乡和白蚬乡所辖区域合并,设立下车镇,镇政府驻原下车乡下车村。行政区域调整后,下车镇行政区域面积126.61平方公里,人口9.0654万人,辖31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

  撤销南岗乡、陡沟乡,将原南岗乡和陡沟乡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南岗乡,乡政府驻原南岗乡南岗村。行政区域调整后,南岗乡行政区域面积140.5平方公里,人口10.3939万人,辖33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县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中涉及的人、财、物等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3年1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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