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06-00790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6-12-18
标 题 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发〔2006〕23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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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发〔2006〕236号

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根据《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6〕112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目前,我市公共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部分县区、部分行业和部分领域的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如自然灾害频发、危化品事故隐患较多、疫病传播流行风险增大、诱发群体性事件因素较多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发生。各县区、各部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到2010年,要全面建成覆盖全市各县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市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二、抓紧编制实施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依据国家、省《“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组织编制并认真实施《“十一五”期间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安排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类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编制本地区、本行业的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各级各类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要体现地区和行业特点,并按照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同级相互协调的原则搞好衔接,在全市形成统一布局、合理分工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在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各类危险源、重点目标、应急避难场所等因素,统筹规划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快推进应急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对应国务院和省政府各类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市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补充修订相关预案,进一步完善市级预案体系。各县区要尽快启动乡镇(街道)、社区(村)的应急预案制定工作,重点企事业单位、化学危险品等高危行业、能源运输等重点部门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要明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尽快形成覆盖全市、配套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要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各类预案的演练,各类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一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充分发挥各类预案在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快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按照“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以市人防指挥所、民防应急指挥中心作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基础平台,充分利用现有政府系统的电子政务内网及各类办公业务资源网络和专业系统资源网络,尽快实现市、县区及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整合各类应急管理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市应急指挥平台要在2007年底前全面完成相关基础设施及通信网络建设。市应急办和市各有关单位要加快推进地理信息系统(GIS)、卫星定位系统(GPS)、图象监控系统、电子政务内网、重大危险源库、专家库、智能预案数据库等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市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要共同研究,尽快启动建立市紧急报警服务中心,实现110、119、122、120等报警求助服务台联动,实现“集中接警、分类处警、社会联动”,满足统一指挥、信息共享、快速反应的要求。三是抓好应急管理队伍建设。要特别加强抗洪抢险、抗震救灾、森林消防、海上搜救、医疗救护、矿山救护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2007年底,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海上搜救中心、护林防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核应急指挥部等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都要建立专业或半专业应急队伍,企事业单位也应组建与其生产服务相关联的应急抢险队伍。各县区以及重点乡镇应在各自行政区域内组建具有一定人数、配备必要器材的应急救援组织。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公安消防特勤力量建设,并将其作为全市事故应急、人员搜救、险情排除的突击力量。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志愿者招募、组织和培训工作,逐步建立社会化应急救援机制。

四、扎实抓好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预测预警按照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的要求,各县区、市各有关单位要尽快组织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市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状况,对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等进行调查摸底、分析评估、统计汇总,并登记建档,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加强动态监控,落实防范措施。要加强分类管理,对在短期内可消除的风险隐患,要立即进行治理整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消除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明确监控责任和整改期限,限期整改;对问题较多、隐患严重、危险性较大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消除;特别是对位于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高危企业,凡不符合安全布局要求、达不到安全防护距离的,要坚决采取停产、停业、搬迁等措施,尽快消除隐患。要认真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因素,及时分析研究,提出预警报告,并迅速采取处置措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级水利、气象、公安、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地震、环保、金融等重点领域监测预警系统,逐步建成覆盖全市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加快构建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体系,提高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各县区、市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和地方政府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要加强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各级民政、安监、卫生和公安部门,分别负责及时全面准确统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等相关情况,按月度、季度和年度形成统计信息报告,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五、努力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能力。一是加强应急物资管理。各县区及市各有关单位要对应急物资的基本情况进行普查,摸清家底,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及调配方案。市发展改革、经济贸易等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各县区及市各有关单位要统筹规划布局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整合实物储备资源,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市场储备、生产和技术储备。二是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各县区及市有关单位要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基层组织负责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或机构,加强基层应急投入,结合实际制订各类应急预案,增强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市民政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应急管理工作进社区的实施意见,启动应急管理示范小区建设,以点带面,提高社区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乡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应急基础设施,努力提高群众自救、互助能力,并充分发挥城镇应急救援力量的辐射作用。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认真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有应急预案、有救援队伍、有联动机制、有善后措施。要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问题,全面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三是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直接受其影响的单位要根据预案,立刻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要依照预案规定立即展开应急响应,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迅速调动力量开展救援,并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现场环境评估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对事件处置及相关防范工作进行科学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四是不断加大应急管理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需要由政府负担的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健全应急资金拨付制度。市财政自2007年起增设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专项资金,各县区也要将需要政府负担的应急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研究建立市、县区政府、企业、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的资金要求。

六、积极开展宣传普及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对干部的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并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内容,提高各级干部的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扩大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覆盖面,编印发布各类预案简本,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应急管理专栏,深入宣传各类应急预案,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市教育部门要尽快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面向广大学生积极开展公共安全教育。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在各种招考和资格认证考试中逐步增加公共安全内容,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培训考核,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培训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一律不准上岗。各县区和市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应急管理培训规划和大纲,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并加强培训资质管理。新闻媒体要无偿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处置、自救互救知识公益宣传,并支持社会各界发挥应急管理科普宣传作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维护公共安全的意识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坚持及时准确、主动引导的原则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利用各种传播手段,畅通信息传输渠道,通过客观准确全面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导向,安抚群众,凝聚人心,共同应对危机。新闻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闻宣传纪律,不断提高新闻报道水平,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七、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健全完善各级各类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能和职责定位,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络化组织格局。完善市级应急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统一领导。市各专项应急指挥部要不断完善日常办事机构功能,加强宣教培训、信息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深入一线,加强组织指挥。要将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建立严格的绩效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确保行政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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