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06-00785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6-12-04
标 题 市政府关于表彰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 号 连政发〔2006〕22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经研究,决定授予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等15个单位“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胡宾等34名同志“民族宗教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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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发〔2006〕225号

市政府关于表彰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市广大民族宗教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为激励先进,表彰他们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作出的突出贡献,经研究,决定授予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等15个单位“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胡宾等34名同志“民族宗教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不断开拓创新,以更加务实的精神,继续扎实有效地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及广大民族宗教工作者要虚心向受表彰的先进学习,结合实际,扎实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附:

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市财政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公安局

赣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赣榆县墩尚镇人民政府

东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东海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灌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灌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灌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灌南县公安局

新浦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海州区锦屏镇人民政府

连云区宿城乡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

市委统战部经联处处长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主任

石绪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宗处处长

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科员

周立岩市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许学智市公安局国保卫支队宗教大队科员

张祝希市国家安全局三处副主任科员

仲鹤滩赣榆县统战部办公室副主任

张作霖赣榆县柘汪镇民族宗教助理

韩善露赣榆县沙河镇民族宗教助理

朱孔庭赣榆县欢鲁养殖有限公司经理

侯玉琛东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勇忠东海县李埝乡民族宗教助理

东海县横沟乡民族宗教助理

东海县山左口乡民族宗教助理

刘树林灌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灌云县伊山镇民族宗教助理

徐祥玉灌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李春年灌云县四队镇民族宗教助理

黄以进灌云县圩丰镇副镇长

杨立谱灌南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鲍留生灌南县五队乡党委书记

灌南县汤沟镇民族宗教助理

焦佳明灌南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海涛新浦区云台乡党委副书记

吕芳芳新浦区工商联合会副会长

燕(女)新浦区新东街道办事处纪组宣委员

海州区幸福路街道办事处民族宗教助理

张延广海州区锦屏镇民族宗教助理

薇(女)海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族宗教助理

黄桂海连云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科员

瑶(女)连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办事员

董文玲(女)连云区墟沟街道办事处滨海社区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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