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8-00058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2-24
标 题 市政府关于同意江苏连云港临洪河口省级湿地公园(临洪河省级水利风景区)项目采用PPP模式项目协议的批复
文 号 连政复〔2018〕1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水利局:你局《关于报批江苏连云港临洪河口省级湿地公园(临洪河省级水利风景区)项目采用PPP模式相关协议的请示》(连水〔2018〕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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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复〔2018〕11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江苏连云港临洪河口省级湿地公园(临洪河省级水利风景区)项目采用PPP模式项目协议的批复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报批江苏连云港临洪河口省级湿地公园(临洪河省级水利风景区)项目采用PPP模式相关协议的请示》(连水〔2018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投资合作协议》、《项目合同》和《运营服务协议》内容。

二、在项目批准后,你单位应按照PPP项目的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加快组织项目实施,并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PPP项目依法、依规、顺利运行。

此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822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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