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09-00141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9-01-07
标 题 市政府关于授予李珍等20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文 号 连政发〔2009〕5号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自2005年10月市第六次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以来,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涌现出一批不顾个人安危、敢于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先进人物。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李珍等20名同志连云港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时 效 有效 文件下载

连政发〔2009〕5号 号

市政府关于授予李珍等20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510月市第六次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以来,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涌现出一批不顾个人安危、敢于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先进人物。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李珍等20名同志连云港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分子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学习先进,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平安和谐连云港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连云港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名单

                         二○○九年一月七日


附件:

连云港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名单

1新浦区人事局办公室主任

2赣榆县供电公司职工

3闫茂广赣榆县海头镇海后村农民

4高茂宗东海县交通客运公司驾驶员

5王正银东海县青湖镇尚湖村副村长

6潘恒宝灌云县图河乡冯圩村农民

7卞成方灌云县穆圩乡王堆村农民

8相焕法灌南县新安镇吴庄村农民

9灌南县新安镇乔庄村村民

10.王为中新浦区民主社区居民

11.丁保国市海洋与渔业局科员

12.沙连云港广本4S专卖店经理

13.陈友宽新浦区新孔社区居民

14.司启文海州区东大街居民

15.刘学德海州区幸南社区中山井居民

16.陈庆华连云港杰豪货运代理公司员工

17.刘学军连云港海关主任科员

18.程宪勇三航五公司物资中心党支部书记

19.顾正军东辛农场职工

20.张义军开发区朝阳镇尹宋村村民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