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03-00186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3-03-27
标 题 关于表彰2002年度连云港市城镇建设工作先进镇的决定
文 号 连政发〔2003〕4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2002年,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建设工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强道路、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设施的投入,加快绿化美化改造进度,不断提高城镇规划设计水平和建设品味,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城镇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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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发〔2003〕44号

关于表彰2002年度连云港市城镇建设工作先进镇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2年,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建设工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强道路、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设施的投入,加快绿化美化改造进度,不断提高城镇规划设计水平和建设品味,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城镇化进程。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小城镇建设健康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在2002年度全市城镇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赣榆县墩尚镇、东海县温泉镇、灌云县板浦镇、灌南县百禄镇、海州区锦屏镇等5个镇予以表彰,授予2002年度连云港市城镇建设工作先进镇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各乡镇要向先进镇学习,把城镇建设工作作为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城镇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我市城镇建设工作新局面。

 

 

 

 

 

                                                    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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