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06-00726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6-04-10
标 题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决定
文 号 连政发〔2006〕7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经研究,决定对赣榆县人民政府等18个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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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发〔2006〕73号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5年,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单位。为鼓励先进,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经研究,决定对赣榆县人民政府等18个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认真抓好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为“法治连云港”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市行政执法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件:200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名单

 

 

 

二○○六年四月十日

 


附件:

 

200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名单

 

赣榆县人民政府  灌云县人民政府  连云区人民政府

市交通局  市水利局  市公安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财政局  市建设局  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物价局

    市海洋与渔业局 连云港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烟草局  市城管局   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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