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8-00263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09-16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同意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零见面”改革试点的批复 | ||
文 号 | 连政复〔2018〕3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市政府关于同意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零见面”改革试点的批复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复〔2018〕34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零见面”改革试点的批复
市工商局:
你局《关于申请开展国家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零见面”改革试点的请示》(连工商〔2018〕7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经省工商局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申报率先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零见面”改革试点工作。
二、你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为企业增便利、为市场添活力,营造透明便利的企业开办环境。
三、你局要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争取省工商局的指导,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探索实践“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模式。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加快实现企业开办全程“零见面”。
四、你局要因地制宜、创新机制,在试点过程中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路径,为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零见面”奠定坚实基础。
此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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