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8-00091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04-02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连云港市孔望山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 ||
文 号 | 连政复〔2018〕1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市政府关于连云港市孔望山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复〔2018〕16号
市政府关于连云港市孔望山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市规划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请求审批<连云港市孔望山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请示》(连规发〔2018〕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连云港市孔望山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确定的范围为孔望山新城东到西盐河,西至江化南路、花园路,北起玉带河,南抵锦屏山麓,面积约520.59公顷。
三、原则同意《规划》中确定的目标定位、用地规模、功能布局和空间形态。
四、经市政府批准的《规划》是指导该片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变更。你局要加强规划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规划实施。规划内容如需变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