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06-00713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6-03-01
标 题 市政府关于给姚雪峰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文 号 连政发〔2006〕4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政府关于给姚雪峰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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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发〔2006〕43号

市政府关于给姚雪峰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副处长姚雪峰同志,经省委组织部选派,于2004年5月到市财政局挂职任副局长以来,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抓好分管的财政支农和农税征管工作,确保党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为有效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向上争取资金工作成效显著,得到领导和群众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鉴于姚雪峰同志工作成绩显著,根据行政奖励的有关政策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姚雪峰同志记二等功。

 

二○○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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