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3-00012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3-03-22
标 题 关于命名2012年度全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的决定
文 号 连政发〔2013〕3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根据连云港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考评标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命名赣榆县青口镇等10个乡镇(街道)为2012年度全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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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发〔2013〕32号

关于命名2012年度全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的决定

  市政府关于命名2012年度全市食品安全

  示范乡镇(街道)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2年,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市各县区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为提高全市基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连云港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考评标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命名赣榆县青口镇等10个乡镇(街道)为2012年度全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

  希望受到命名的乡镇(街道)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巩固提高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成果。全市各县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继续落实创建工作职责,着力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全面提高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健康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2年度全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名单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2日        

   

   

   

   

   

   

   

   

   

   

   

   

   

  附件

  2012年度全市食品安全示范

  乡镇(街道)名单

   

  赣榆县青口镇、赣榆县罗阳镇、赣榆县柘汪镇、东海县平明镇、东海县青湖镇、灌云县伊山镇、灌南县新安镇、新浦区花果山街道、海州区朐阳街道、连云区宿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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