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连云港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6-06-13 16:55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根据年度统计调查结果,2015年连云港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4402元,较2014年增加了5592元,同比名义增长11.5%;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6154元,同比名义增长11.9%。

2015年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7496元,较去年净增2154元,同比名义增长6.1%。

2015年全市全社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4657元,较去年净增2782元,同比名义增长6.6%。

分行业看,2015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见表1。


表12015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单位:元


行业

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总计

54402

56154

(一)农、林、牧、渔业

39886

41559

(二)采矿业

39275

43023

(三)制造业

49574

49626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16433

117091

(五)建筑业

42288

43175

(六)批发和零售业

65618

66240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7137

57377

(八)住宿和餐饮业

34086

34044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2756

60809

(十)金融业

70081

98293

(十一)房地产业

48951

48933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0989

42708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71840

73027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1632

41926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9867

50115

(十六)教育

67202

68266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59547

61083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8017

58678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9260

61862


分地区看,2015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见表2。

表22015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地区就业人员、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单位:元、%


地区

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同比增长率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同比增长率

全市

54402

11.5

56154

11.9

市区(含赣榆区)

58134

11.2

60373

12.6

#赣榆区

46283

7.8

47413

6.8

东海县

45982

7.0

47217

8.2

灌云县

45257

6.7

46270

8.1

灌南县

46986

4.8

47689

4.7


附:

1、指标解释

(1)就业人员: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在岗职工以外,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平均工资=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

2、统计范围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城镇地区非私营单位是指: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城镇地区私营单位主要是指: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3、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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