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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三号)

  • 时间:2014-09-28 16: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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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灌云县统计局

(2010年4月)

根据灌云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县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1]、仓储和邮政业企事业法人单位135个,从业人员2744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20个,从业人员2633人;事业法人单位15个,从业人员111人。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交通运输业占86.83%,仓储业占13.33%,邮政业占0.83%;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交通运输业占80.33%,仓储业占9.45%,邮政业占10.22%。(详见表1)。

表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计

120

2633

道路运输业

65

1460

城市公共交通业

3

19

水上运输业

10

215

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25

421

仓储业

16

249

邮政业

1

269

(二)资产总计、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2008年末,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88322.9万元,比2004年末增长469.3%。在资产合计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分别占53.26%、45.03%和 1.71%;在固定资产原值45700.2万元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分别占83.78%、12.7%和3.52%。

2008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127810.3万元。在营业收入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分别占80.35%、16.38%和3.27%。

2008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利润43754.6万元。在营业利润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分别占97.28%、1.83%和0.89%(详见表2)。

表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固定资产、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合计

45700.2

127810.3

43754.6

道路运输业

23466.2

72636.9

30400.1

城市公共交通业

284.9

638.3

218.5

水上运输业

1845.6

3922

1254.1

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12689

25502.3

10691

仓储业

5806

20937.4

800.9

邮政业

1608.5

4173.4

390

二、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369个,从业人员4000人。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251个,零售业118个,分别占68%和3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62.8%,零售业占37.2%(详见表3)。

3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批发和零售业

369

4000

 批发业

251

2512

  农畜产品批发

79

87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1

247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批发

33

31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2

15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64

540

  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

16

176

  贸易经纪与代理

14

89

  其他批发

22

260

 零售业

118

1488

  综合零售

20

35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7

32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5

25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7

79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3

159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17

152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2

220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专门零售

7

165

  无店铺及其他零售

10

66

(二)资产总计

2008年末,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3187万元。其中,批发业法人单位资产70422万元,零售业法人单位资产32766万元(详见表4)。

4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万元)

批发和零售业

103187 

 批发业

70422 

  农畜产品批发

1753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6753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批发

673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97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2784 

  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

6616 

  贸易经纪与代理

1185 

  其他批发

8718 

 零售业

32766 

  综合零售

552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668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57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4491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4782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3335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4783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专门零售

3006 

  无店铺及其他零售

2609 

(三)主营业务收入

2008年,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273548万元。其中,批发业217008万元,零售业56540万元(详见表5)。

5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批发和零售业

273548 

 批发业

217008 

  农畜产品批发

4018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589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批发

2478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455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52859 

  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

13722 

  贸易经纪与代理

4871 

  其他批发

63244 

 零售业

56540 

  综合零售

671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66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645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6911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3906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1463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8613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专门零售

4047 

  无店铺及其他零售

2598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9个,从业人员646人。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12个,餐饮业17个,分别占41.4%和58.6%。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59.6%,餐饮业占40.4%(详见表6)。

6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住宿和餐饮业

29

646

 住宿业

12

385

  旅游饭店

4

339

  一般旅馆

8

46

  其他住宿服务

 

 

 餐饮业

17

261

  正餐服务

15

239

  快餐服务

1

7

  饮料及冷饮服务

 

 

  其他餐饮服务

1

15

(二)资产总计

2008年末,全县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6735万元其中,住宿业占57.4%;餐饮业占42.6%(详见表7)。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万元)

住宿和餐饮业

6735 

 住宿业

3864 

  旅游饭店

3158 

  一般旅馆

706 

  其他住宿服务

 餐饮业

2871 

  正餐服务

2643 

  快餐服务

143 

  饮料及冷饮服务

 

  其他餐饮服务

85 

(三)主营业务收入

2008年,全县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6155.1万元。其中,住宿业2544.6万元,餐饮业3610.5万元,(详见表8)。

8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合计

6155.1 

住宿业

2544.6 

旅游饭店

2030.7 

一般旅馆

5139 

其他住宿服务

餐饮业

3610.5 

正餐服务

3018.7 

快餐服务

421.8 

饮料及冷饮服务

其他餐饮服务

170 

四、房地产业

(一)企业单位数

2008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99个。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72个,物业管理企业20个,中介服务企业3个,其他房地产企业4个(详见表9)。

房地产业企业单位

房地产业

 

 

 

 

企业

房地产

物业

中介

其他

(个)

开发

管理

服务

房地产

全县合计

99

72

20

3

4

(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的从业人员合计1133人。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603人,物业管理企业458人,中介服务企业51人,其他房地产企业21人(详见表10)。

表10房地产业企业单位从业人员

房地产业

 

 

 

 

从业人员

房地产

物业

中介

其他

(人)

开发

管理

服务

房地产

全县合计

1133

603

458

51

21

(三)主营业务收入

2008年,全县房地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57163.9万元,其中,房地产开发业55055万元,物业管理企业1451.1万元,中介服务业237.8万元,其他房地产420万元(详见表11)。

表1房地产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房地产业

 

 

 

 

主营业务

收入

房地产

物业

中介

其他

(万元)

开发

管理

服务

房地产

全县合计

57163.9

55055

1451.1

237.8

420

五、其他第三产业

(一)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县共有从事其他第三产业[2]的法人单位数1499个。从业人员29380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69个,从业人员2477人,行政事业及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1330个,从业人员26903人(详见表12)。

12其他第三产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企业

行政事业

企业

行政事业

及 其 他

及 其 他

合计

169

1330

2477

26903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7

6

102

44

金融业

3

38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5

6

1339

63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2

50

78

47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2

25

109

794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8

7

231

91

教育

5

161

127

10225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5

96

103

417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

41

8

214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

938

-- 

10820

(二)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2008年末,全县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5941.4万元,全年营业收入34914.9万元、营业利润3228.3万元(详见表13)。

13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单位:万元

 

资产总计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合计

325941.4 

34914.9 

3228.3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058.4 

2985.2 

370

金融业

271267.9 

39.8 

4.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2022.7 

20550.6 

1647.7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848 

1131.1 

139.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439 

1707.7 

219.2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3496 

5280.8 

461.6 

教育

5976.1 

1013.2 

220.1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760.3 

2021.9 

146.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3 

184.6 

19.1 

(三)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收入和支出(或费用)

2008年末,其他第三产业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固定资产原价529837万元,全年收入合计253790.1万元,全年支出(或费用)合计200216.1万元(详见表14)。

14 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固定资产、收入和支出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原价

收入合计

支出(或费用)合计

合计

529837 

253790.1 

200216.1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97.1 

75.3 

74.6 

金融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46.3 

7228.2 

614.2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3092.5 

2458.9 

2390.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9501.7 

2646 

2544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805.8 

790.7 

702.8 

教育

143506.4 

55379.5 

5084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29762.2 

32400 

31869.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320.4 

1563.2 

1534.4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256304.6 

151248.3 

109642.9 

注释:

[1]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2]其他第三产业:包括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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