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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出口加工区与其他地区政策及监管方式对比表
发布时间:2012-09-11 11:4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号:【

项      目
出口加工区
开  发  区
一 般 地 区
企业所得税
免减税期
获利后的一、二年
生产性经营期十年以上免征
生产性经营期十年以上免征
生产性经营期十年以上免征
获利后的三至五年
减半征收
减半征收
减半征收
 
减半期内税率
减半期内7.5%
减半期内7.5%
24%或33%
 
减半期后
15%
15%
24%或33%
增值税
免征
加工复出口产品增值税采取先征后退或”免、抵、退”
加工复出口产品增值税采取先征后退或”免、抵、退”
生产设备进口
所有类型企业全部免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
仅鼓励类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免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
仅鼓励类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免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
进口零部件、模具、建筑材料、办公用品等
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
照章征税
照章征税
项      目
出口加工区
开  发  区
一 般 地 区
境内采购原材料、生产设备、包装物料、建筑材料
退税
不退税
不退税
生产用水、电、气
按13%税率退税
不退税
不退税
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及消耗性材料
不需 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管理
实行银行保证金
台帐管理
实行银行保证金
台帐管理
《加工贸易手册》管理
不实行
实行
实行
货物进出口管理
实行登记制,半年核销一次
凭加工贸易合同
进出口每笔合同
均需核销
凭加工贸易合同进出
口每笔合同均需核销
台帐和保证金
不设台帐,不收保证金
设台帐,收保证金
设台帐,收保证金
配额、许可证管理
加工区和境外之间进、出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和实施被动配额外, 不实行配额和许可证管理
  正常的配额、
许可证管理
  正常的配额、
许可证管理
货物通关
货物进出口采取在加工区海关 “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快速通关模式
按正常途径报关、
通关
按正常途径报关、通关
外汇管理
不办理出口收汇和
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办理核销手续
办理核销手续
仅需一种外汇帐户进行对外结算,外汇往来不作控制
需开设外汇资本帐户和往来帐户,对资本帐户项下外汇往来严格控制
需开设外汇资本帐户和往来帐户,对资本帐户项下外汇往来严格控制
检验检疫
对品质不再进行检验
需在口岸进行正常报检、交纳检验费用
需在口岸进行正常报检、交纳检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