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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出台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救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3-13 14:01 信息来源:连网 阅读次数: 字号:【

低收入农户患重大疾病无钱医治怎么办?如何实施医疗救助?迫切需要作出制度安排。日前,灌云县出台《关于开展收低入农户重大疾病救助促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办法》极具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

据了解,《实施办法》在县级层面系统明确了收低入农户重大疾病救助的相关政策措施。明确救助对象为参加2016-201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且为“十三五”新一轮建档立卡的农村低收入农户。救助标准以年度为单位,每年度个人支出医疗费用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单次或累计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在1-3万元的,补助自付医疗费用的50%;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补助政策范围内的60%,补助总额不超过3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实施办法》规定低收入农户发生重大疾病后,在按政策办理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等结算后,可按照“低收入农户申请、乡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审批”的程序办理收入农户重大疾病救助。《实施办法》指出,相关责任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强化专项审计,确保专项资金真正用于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救助。《实施办法》的制定出台,将为缓解收低入农户因患重大疾病而引发的生活困难、促进精准扶贫工作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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